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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诚喜欢的那一类颜色,我也喜欢。”黎锦想了想,这么说道,“我觉得朴素一些的颜色比较好,低调又不引人注目。”
“不过,阿诚说的喜欢,只是喜欢自己穿戴、使用这样的颜色而已。阿诚觉得,如果是将军的话,穿红衣会更加令人惊艳的。”阿诚真挚地说道,“阿诚永远不会忘记的。第一次见到将军的时候,将军就是穿的红衣啊。那时阿诚就觉得,世间竟然有如此风华绝代的人?神仙长什么样子,阿诚没有见过,但阿诚觉得,应该就和将军一样吧……”
“那是我过十三岁生日的时候,别人送我的啦……”黎锦赧然道,“其实,我自己并不觉得好看……不过,那是用来强贴我的名字的……”
虽然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穿过阿诚口中的那身衣服了,但黎锦自然不会忘记自己那套华服的色调搭配。
那应该是一套以红色为主调、以白色作为点缀,红白相间的艳丽华服。
之所以是这个颜色,是因为黎锦的名字与锦鲤有关。而锦鲤的颜色,也本就是红白相间。
与阿诚相见那天,黎锦碰巧去参加了某个活动,所以才会把这种华丽的衣服穿在身上。
时间流逝,黎锦已经忘记了自己穿这身衣服时,参加的是什么活动。但穿的是哪一件衣服,她始终没有忘记。
“非常好看的!”阿诚说道,“虽然,将军无论穿什么,姿态都是无比美丽的。但将军穿的那身红色华服,颜色明艳中又带有清淡的美感,与将军冷艳而又恬静的气质非常相称。若是将军穿颜色朴素的衣服的话,就显得有些太淡漠、超然了。可如果穿那套红色中带些白色点缀的华服的话,便会显得将军有些入世,是红尘中人,不会缥缈得令人感到不真实了。”
“这……这样啊……我倒是没觉得自己冷艳恬静、淡漠超然什么的啦……”听了阿诚的评价,黎锦有些迷茫,她道,“既然如此,如果以后还有出席宴会之类的活动的时候,我就考虑穿一下那种红衣吧。”
之前,黎锦觉得穿这种鲜丽明艳的衣服,太不符合自己的性格、而且也完全不像是一名将军的模样。
但现在听了阿诚的话,黎锦又觉得自己穿那种颜色,也不是什么问题。甚至,还应该值得骄傲?
而且,虽然武艺和兵法是永远保留在自己身上的,但黎锦现在已经不是将军了。像平民女子那样穿衣打扮的话,倒不会没有什么问题吧。
“很快就会有了啊。”阿诚说道,“阿诚觉得,将军的商铺开业的时候,将军完全可以穿一身红衣露面。若是那样,一定能艳冠群芳,让世人神魂颠倒的呢。”
“嗯……这倒也是呢……到时我考虑考虑吧。”黎锦当然自动忽略了阿诚口中那些“艳冠群芳、神魂颠倒”的内容,直接说道,“那阿诚要穿什么比较好?阿诚考虑了吗?”
“阿诚不想穿什么好看的衣服。阿诚只想待在将军背后而已。”阿诚摇摇头,诚恳地说道,“如果可以的话,阿诚永远都不想在人前露面。阿诚甚至想当一个将军之外、谁看不到的人。”
“那样活着,也很难啊……阿诚你的愿望,真的不太容易实现,而且就算实现了,也不是什么好事啊。”黎锦摇了摇头,“我本来是想跟你谈谈,你那天穿什么的……算啦,到时再说吧。”
阿诚没有说话。
从表情上,看不出来阿诚高兴不高兴。但是,在黎锦的感觉中,阿诚应该是不高兴的吧。
对话停顿了片刻,黎锦又嘟囔道:“午饭吃什么好呢?好累啊。真不想做饭。但我又不想在别人的食肆里吃饭,总觉得不如自己做的干净美味……真是没救了。想当条咸鱼都这么难。”
“午餐吃水饺吧。”阿诚平静地说道,“如果吃水饺的话,将军只要帮忙调配一下馅料就可以了。剩下的工作,完全交给阿诚就行。”
“这样吗?那真是谢谢阿诚了。”黎锦听了阿诚的提议,十分开心地点了点头,说道,“不过,家里没有肉呢。那我们先去一趟肉铺再回家吧。”
在路上,两人还稍稍商讨了一下,水饺用什么做馅料为好。最后的决定,是做猪肉与鸡肉的混合肉馅。
用两种肉类混合作馅,这种馅料名叫“鸳鸯馅”。混合出来的口感与滋味,也与单一的一种肉类做成的馅料有明显的不同。
这种肉馅做法虽然比较麻烦,但相比一种肉类做成的馅料,通常更美味诱人。
回到家之后,阿诚就立刻动手处理起了肉馅。
这次购买的猪肉,是猪肩膀处的“梅花肉”,肥瘦相间,口感鲜嫩。
鸡肉就比较普通了,选择的是鸡胸脯肉。这种肉很瘦、而且在多数人眼里很柴,最大的优势是一点骨头和脂肪也没有,可能恰恰是因为这个,口感才会差一些吧。
但是,用鸡胸脯肉搭配油脂较多的肉类,却会相得益彰,达成一种平衡。
在把梅花肉切成馅之前,还要先冷水下锅来焯水为好。焯水时,将血水污物略煮一下,便要立刻捞出。
给肉类焯水的时候,最忌讳时间过长。一来是因为,时间长了肉会变老;二来是因为,时间稍长的话,刚煮出来的血水污物,又会不知不觉地重新像调料一样煮进肉里,让肉味再度被污物的味道污染。
如果自己不想动手,让肉铺代为剁肉的话,从肉铺拿回家来的时候,就是肉馅的情况,是没条件在作馅之前整块焯水的。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洁癖、爱讲究又愿意稍稍克服麻烦的话,倒也可以给剁碎的肉馅焯水,让它多少洁净一些。这种给肉馅焯水的情况下,尤其要记得焯水时不停撇去浮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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