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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轮回中发生的事情,和第一次大差不离。
我同样栖居暗处,试图以牵扯最少的方式为他提供保护,再在方便的时候脱身离去。
可即使起点相同,因为事件的不确定性,过程会不可抑止地走向新的轨道。
二十一岁的阿贾克斯,他要更加高昂恣意一些。很正常,他才二十出头,人生的征途刚刚开始。
在这个时候,他已经拥有了傲人的资质和历经百般打磨、炉火纯青的武艺,在同龄、甚至年龄更大一些的庸才之中脱颖而出,头也不回地走向天才专属的、充满危险的索道。
在这个年龄,他乐于抛开执行官的任务进度,只为想要手刃传闻之中凶猛的龙兽,他像是一位醉心于猎杀的猎人,每一次出猎的经验都会成为他实力的养料,同样的,每一次得到的战利品,都是他荣耀实力的勋章。
因此,同上一次一样,“战斗疯子”的名号再一次在同僚与下属之中传开来。
可在我看来,即使只差了两年时间,二十一岁的阿贾克斯与二十三岁的阿贾克斯相比,也显得十分青涩。
当时我没有记忆,只觉得他非常单纯。这是一个褒义词,背后的意义是不含贬义的愚蠢。需要我为他擦除错漏、甚至收尾的事情变得非常多,任务的麻烦和琐碎程度常常令我咋舌。
这种事情做的多了,难免会露出破绽。
即使我已经足够小心,却仍然不可避免地在他的生活中留下痕迹。他顺着这些痕迹,开始兴致盎然地寻找我,令人可惜的是,只要我不想出现,他永远不可能找得到我。
但是失策,我万万没想到,他会拿自己生命开玩笑。
后来想想,他并不是不惜命的人,当时的狼狈或许只是引我现身的计划中的小小一环,只有愚蠢的我,将他的生命看得无比重要,为此遭受蒙蔽,就此在他面前露出了马脚。
第一次见到我,他眼里全然都是新奇。即使伤口还在滴滴答答淌血,他仍然很有兴致地笑着向我打招呼,问我想不想当他的同伴。
“同伴?”
我重复了一遍,觉得有点儿荒谬。
那时候,我的心中升起一些莫名的感怀。我不知道,那是残存在我体内的情感,是精神上微小而不朽的烙印。我们上一次初见是在荒废的遗迹之中,阿贾克斯的眼神和友善完全搭不上边;这一次找到了一直在暗中窥视他生活的我,他的第一反应竟然是高兴,而非怀疑。
“当然!”他兴高采烈的回答,“我找你很久了。嗯……这么一看,在暗中帮了我这么多还不求回报,你是不是相当喜欢我?”
失策,年轻人就是会满嘴跑火车。
我不太乐意搭理他,但看他满身是伤,总不能将他放着不管。他的腹部有一条裂口,不能背不能扛,更不能拎。
无奈之下,我只好伸出两只手,将他从地上抱起来,阿贾克斯缩在我怀里,眼睛瞪得大大的,浑身僵得像石头。拜这一举动所赐,他的重量也像是一块沉甸甸的石头。
“放松。”我面无表情地说,“我会吃了你吗?”
或许是我的语气太平常,他吃了一惊,后来不知道想到些什么,乖乖放松了身体,靠着我的肩膀睡着了。
睡着的时候,很安分,醒了以后就不一样了。
我深知他的找麻烦程度,压根没打算参与他的生活,同他一起面对一大堆烦琐的事件。阿贾克斯醒来以后没找到我,似乎深受震撼——没想到他不想跟我做朋友?
这是他的原话。
朋友?很好的词。可人类的生命很短,再加上我的特殊情况,不是和人做朋友的料。相比于朋友,他之前说过的“同伴”一词,我还勉强能够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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