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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的周家遇给陆宁的冲击实在是太大,以至于都冲淡了对穿越这事的惊愕。
“宁宁,吃饭了!”
就在他他正对着窗户风中凌乱时,刚刚在里屋响起的那道女声,再次从身后传来,这回还伴随着脚步声。
陆宁转头,便见一个容貌温婉秀美的中年女人,端着两盘菜走出来,跟在她身后端着碗筷的是个五大三粗的黝黑汉子。
两人从内间来到这小小的客厅,男人拿过沙发旁的一张折叠方桌麻利打开,放在屋子中间,又拖过靠墙的三张折叠椅摆放好。
女人将饭菜放在桌上,道:“宁宁,妈给你炖了鸡汤,还有红烧肉,你多吃点。你这才来一个多月,眼见着又瘦了。刚到新学校,第一次月考成绩不理想很正常的,总得有个适应过程,不要给自己压力。”
男人嘿嘿笑着点头附和:“你妈说得对。”
女人叫宋春梅,是现在这个陆宁的亲妈,男人是陆宁的继父,名叫方志刚。
比起五六岁就成为孤儿,辗转姑妈舅舅家,寄人篱下长大的自己,这个陆宁的身世也算不得多好。他出生在云江市邻市的一个小镇,父亲几年前病逝后,母亲将他留在奶奶身边,自己来到云江打工赚钱。
在云江机械厂食堂做临时工时,经人介绍,嫁给了厂里老婆死了多年的焊工方志刚。
云江毕竟是省会大城市,即使云江机械厂位于城乡结合部,比起小镇的日子,也好过太多。原本宋春梅早就想将儿子接过来,但儿子一直不愿意离开老家,直到陆宁奶奶前几个月过世,还未成年的陆宁,不得不来云江,与母亲继父一起生活。
这个十七岁少年,性格原本就内向,到了云江,无论是新家还是新学校,都让他格格不入,变得愈发沉默寡言。
宋春梅是农村出身的淳朴妇女,和儿子多年分离,母子早就很生分,来家里一个多月,连句妈都没叫过。她生怕自己这个妈做得不好,让儿子更加不开心,因而在陆宁面前很是小心翼翼。
至于宋春梅的现任丈夫方志刚,还从来没当过爹,性格忠厚甚至堪称愚钝的汉子,更是不知如何与这个明显不喜欢自己的继子相处。
两人说话时,一白一黑两张脸,写着相同的局促。
陆宁能感觉这个九十年代的小陆宁,对自己母亲和继父,其实并不排斥,也能感觉母亲和继父对他的好。只是不习惯新环境,加上性格使然,不知如何与陌生的他们相处,因而就变成了同一屋檐下,这别扭的相处模式。
而现在的陆宁是谁?自小是个孤儿,寄人篱下多年,虽然舅舅姑母都是好人,但毕竟只是普通工薪家庭,多养一个孩子,就是多一个负担,心中对他这个拖油瓶,要说没半点抱怨,那肯定是假的。到了能住校的年龄,他是能住在学校就住在学校,就连周末和假期,也常以在学校学习的借口赖在宿舍。
因而他最擅长的就是察言观色,让自己成为一个长辈放心且喜欢的孩子。
加之,这桌上的饭菜,实在是香得令人食指大动,让他莫名感受到一股缺失多年的家庭温情。
他弯唇朝亲妈继父一笑,边起身往桌边走,边道:“好香啊!是有点饿了。”
宋春梅见状松了口气,赶紧替儿子盛了一碗热气腾腾的白米饭,放在他面前。
陆宁拿起筷子,见这对夫妇还站在桌边,随口道:“妈方叔,你们也吃啊!”
宋春梅和方志刚受宠若惊般相视一笑,异口同声道:“嗯,我们也吃。”
宋春梅盛了饭坐下,夹了一块红烧肉放在陆宁碗中,道:“宁宁,你看妈烧的这个肉,好不好吃?”
陆宁毫不客气地夹起这块肥瘦均匀色泽红亮的五花肉,放入口中,也不知是这个年代的猪肉肉质更天然,还是他这个便宜亲妈的手艺太好,这肉肥而不腻,鲜香软糯,微微带着一点甜味,入口即化。
陆宁自己赚钱后,也算吃过不少好东西,但依然觉得这是自己吃过最好的红烧肉。他毫不吝啬地夸赞:“太好吃了!”
宋春梅闻言大喜,又连忙为他夹了好几筷子菜,方志刚不甘示弱,拿来一个小碗,给他盛好一碗鸡汤。
陆宁看着自己碗中堆成小山的菜,心中只觉温暖熨帖,又不免有些好笑:“你们自己吃,不用管我。”
宋春梅用她淳朴的智慧和感情,感觉到儿子正在朝自己打开心扉,眼眶有些发酸,笑着点点头道:“好好好。”
陆宁吃了几口饭,忽然又想到先前让自己受到巨大冲击的少年周家遇,想了想,状似随口问:“妈,刚那周家遇是干吗的?”
儿子难得主动找自己说话,宋春梅自然是要对他打开话匣子:“你说家遇啊,他家就跟我们隔了两道门,比你大了不到两岁。这孩子命挺苦的,他妈早几年跟个香港老板跑了,他爸原本是厂里的技工,这几年厂里不是减员么,前年厂内待业之后,说是去越南淘金,但一去没了音讯,也不知是死是活,家里就剩家遇和两个老人家,去年年初家遇他爷得了癌,一年大半住在医院,那钱花得跟水似的。家遇看着挺浑,其实是懂事的一孩子,去年上完高二,就出来赚钱了。现在好像跟着个大老板混,爷爷医药费都是他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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