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新元历前106年,亚美利亚大陆南方。
利维坦王国立于大地。
为了增强号召力,并且得到足够的劳工建设王国,雷德·金开始积极和赛吉雅人、亚利桑人通婚。
他们掠夺了整个玛索文明的财富,即便是脑袋不好使的赛吉雅人也清楚,跟着克裔有肉吃,还有好玩的。
利维坦王国的首都定在亚美利亚大陆东南部沿海地区的索克齐思特——这个名字太长,被雷德改为达尔郡(CityofDeal)。
王宫暂时建立在玛索文明的白色金字塔王宫中,距离达尔郡中心十五公里远,雷德将其改名为铂金宫,因为他的头发是铂金宫的,不过私下里,大家都喜欢叫白宫。
雷德按照贵族制度,对手下进行赏赐封爵,所有克裔都成为了有着自己船港、庄园的地主,在这个时代,雷德直接带来了文艺复兴期间的骑士领主制度,让克裔作为最纯粹的战争骑士,向他一人效忠。
爱德华被任命为宰相,毕竟识字的人真不多,他们还需要更多的知识分子和工匠。
不过在那之前,他们首先要做的,是把血淋淋的街道、城市、巷口,全部清扫干净,不然到处都是玛索的尸体,迟早要闹瘟疫。
虽然雷德给予了克裔荣耀和财富,但真正让他们死心塌地臣服于雷德的,是他的实力。
雷德·金坐在玛索股海堆砌的王座上,他把玩着女王的下颌酒樽。
现在的他,身高二百八十九公尺,巨剑搭在他膝盖上,和单手剑没有什么区别。
杀戮了大量的玛姬神拥者后,烙印已经汲取了对方的神力,他体内近百分之七十的血液都被神化,皮肤隐隐浮现出和圣骸骑士相似的瓷质感。
神族一大特征,便是瓷质的肌肤,血肉自成铠甲。凡人的刀剑已经无法刺破他的皮肤,即便是兽人大弓,打在他身上连白痕都留不下来。
至于他屠戮了多少玛索?记不清楚了,除了活埋坑杀,引河水倒灌城池淹没的七八万,亲手杀掉的……三万八?
没那么多,但三万还是有的。
颚切宝剑浸透了鲜血,彻底变得漆黑无光,浓厚的鲜血味儿怎么也散不掉。
“到了这一步,我的肉体力量,至少是力量型职业者的重锻二次,按说,已经可以去挑战玛姬了,但这样不太稳妥,神具有神性,不可被凡物杀死,必须得想些办法。”
雷德·金敲着王座的扶手,开始计划下一步的战斗:
“我已经消灭了整个玛索文明,玛姬肯定会对我实施报复。”
“比起来等到玛姬派来大军侵袭我,把王国的基业毁于一旦,在废墟上重建,不如我带点精兵,前去新海纳斯挑战玛姬更为妥当。”
比起来在这椅子上坐着,雷德·金发现自己还是更喜欢亲自去劫掠夺走宝物。
“不过,我的生命还有五条,选拔战士也需要一点时间。”
雷德看向金字塔外的山脉,那一座座扬起锋芒,棱角峥嵘的群山,仿佛是巨龙伸出的利爪。
“恐龙人如今也在我的麾下,其中不少人还都目击过大地龙人现身。”
“已经是时候去狩猎龙人……完成我的实验。”
他派出人去搜集情报,自己则在铂金宫和爱德华等人商量如何将自己的意志传递到亚美利亚每一寸土地,包括地图测绘等任务,都必须提上日程。
爱德华脑子不差,反正比其他克裔好得多,最关键是他和雷德关系最铁,他提议一边重用赛吉雅人,一边努力将克裔和赛吉雅人、亚利桑人结合,融合成一个新的民族。
“依我看来,赛吉雅人比我们强壮,亚利桑人比我们更聪明,最关键是,与赛吉雅人结合诞下的后裔,只需要三年就能够比成人更高更壮,我们最需要军队,更多的军队。”
爱德华的建议正中雷德下怀,倒不如说俩人的思维比较像。
“你这么一说,我觉得确实可以去考虑迎娶几位妻子,诞下不同的子嗣,看看他们之间有什么区别。”雷德对于生殖欲望不高,但是他对于实验很感兴趣。
穿越之我在古代搞发明 网游:我能无限增加防御 民间故事恐怖 与你轮回 咸鱼辞职开小店 魂穿八零之我哥哥一点都不傻 两界双穿,幡然醒悟,谁还当舔狗 大明第一公 作完妖,我靠识时务为俊杰 夺回身体后,开局催眠京圈太子爷 穿越成伯爵小姐 变身恶毒女师尊后,女主来复仇了 太子妃成长记 巴怪谈之阴阳火锅 不死誓约:军团长 原神:白琪转生的奇妙点滴 重生新婚夜,摄政王妃说她知错了 帝国荣耀!蓝星走出来的精神念师 初恋女友变病娇,强制关我小黑屋 群星闪耀之际
关于异世之帝玛塔的夏天异世大陆,1V1,男主一位是强悍勇猛的战士,一位是能力无双的天才,两人携手改变世界。这是尼子2022年的作品,已完结,原名。因为上传时文章标题出错,就加了一个异世之。尼子的所有作品皆为原创,也只会写原创的故事!穆仲夏怎么也不会想到,难得搭乘一次穿越航班,他却要被送往蛮族了!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最糟糕的是,他要被送去的地方完全就是异世版宁古塔。冬天秒秒钟能把人冻死的地方!在这个世界,术法师和机械师是金字塔顶尖的人物,他一个农学院的老师被送到这里来要怎么活!泰瑟尔,亚罕冻原帝玛塔人第三部落的最强者,原本是临时起意的决定,却没想到他带回部落的伊甸人不仅改变了帝玛塔人的命运,甚至改变了整个罗格里格大陆的命运。(喜欢的亲们请给尼子点个赞,不喜欢的亲们也请要恶语相向,只需退出。感谢一路以来支持的你们!)...
雍盛穿进了一本朝堂女尊文。原文女主谢折衣是侯府备受冷落的千金,被当作弃子,送入后宫,给分分钟会挂的病弱幼帝冲喜。冲喜冲喜,皇帝没捞着啥喜,喜全冲在了谢折衣身上。她借此机会,逆天改命,扳倒了娘家,斩了第一权臣,将干政的太后送进尼姑庵,在短命夫君身边加了张凤椅垂帘听政,还夜夜幽会各种器大活好的小白脸啧。一代权后,哪里都好,除了皇帝头上有点绿。雍盛就是这个皇帝。作为一个成天在生死边缘仰卧起坐的病鬼皇帝,雍盛对头顶的草原视而不见,人生只专注三件事活命宠妻战略性吃软饭。但吃着吃着,碗里的软饭忽然就硬了,硬得就像皇后的胸膛嗯?不对劲他的折衣怎么好像是个大兄弟?雍盛双目无神hey,man,我那么大一个媳妇儿呢?谢折衣一身红衣如火,墨发披肩,妖里妖气老夫老妻了,不如将就一下?雍盛你猜我怎么笑着哭来着jpg谢折衣拉他衣角圣上哇啊啊啊!雍盛倒退着滚下龙床,朕不可!朕铁直!朕要废后!真香。扮猪吃老虎病弱受vs雌雄莫辨腹黑美攻下本预收伶宦打滚求收藏~文案如下国破家亡,江山易主。从金尊玉贵万人之上的皇子沦落成深宫中受尽折辱的优伶时,元翎曾问自己,还要不要活下去。他要活。可深深宫墙之内,哪有登云之梯?掌印太监萧启绪,心狠手辣,权焰熏天,万人之上。想办法接近他讨好他利用他。哪怕机关算尽,不择手段。督主,在看什么?没什么。萧启绪轻拭去手上他人鲜血,眼中笑意晦如万丈深渊。又一个泥沼血海里往上爬的可怜人罢了。可惜选错了路,也选错了人。人说司礼监掌印萧启绪,喜怒无常,诡谲莫测,是天大的坏人,天生的疯子。可他不是坏人,也不是疯子。他是血海里的鬼,盛世里的魔。想从他手里拿到东西的,皆要付出百倍代价。那夜,玉碎山河。萧启绪掐着元翎下颌,附在他耳边,语气暧昧又执迷。怎么,殿下如今知道后悔了?可惜啊晚了。前排高亮1,狗血三千,我取一缸饮。2,疯批出没,一个接一个。感恩支持魔蝎小说...
关于穿成王爷独女,一拳暴打京城权贵姜安穿越了穿到了肩不能提手不能扛并且不能亲自揍人的三岁团子身上听说镇国王府有一嫡小姐,边关娇宠长大,整日招猫逗狗怼天怼地,还是听说,这位嫡小姐,打起人来邦邦响,来一个揍一个,来一双揍一双!什么?她打不过?姜安小手一挥,她一个人单挑一群打不过,那就群殴!某王爷单手拎娃,气场全开,谁欺负我闺女!姜安看见没,我爹!南商大名鼎鼎的并肩王,战场上的鬼见愁!倒地不起的众人好好个王爷,偏偏没长眼睛,这到底是谁欺负谁!边关团宠转战阵地,前往京城,以为她在诡谲的京都能收敛些,却不成想如同没了枷锁的疯子,只见身在京城的姜安,脚踩丞相,手指太后,我爹,镇国王!我爹,镇国王!我爹,镇国王!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朝堂上,姜安剑指群臣,放话百官诸位和我爹比起来,都是渣渣!此天下分久必合,她姜安,姜寂臣之女,敢统三军,骑马跨边关,所过之处皆为南商国土,插满王军旗帜!后来,还是姜安。她曾见过末世的荒芜,便要守护此处的人间!她见过百姓尘埃里挣扎,便要将所见之人拎出沼泽!她见过将军铮铮铁骨,便要提剑护一方太平!她见过京城美人绝色,便不能忘怀其精才绝绝!...
...
我是一个农村青年,本来过着普通本分的生活,因为嫂子,我被迫走上了犯罪这条不归路...
关于告白100次从被女神讨厌开始王富贵表白女神被拒,觉醒了水泥封心系统。只要能让女神讨厌宿主,便可以获得系统奖励。校园新闻网记者采访同学,请问你是如何做到让全校女神都讨厌你,但又围在你身边转个不停呢?王富贵目光微眺,斜上方45度望向天空可能,是因为我的人格魅力和超帅的颜值吧。当然,还有那么一点点多才多艺和多财多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