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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死啊你,瞎说什么呢?”大婶白了孩子一眼,“还愣着做什么,赶紧回家找你娘去。”
“阿娘,小天没有说谎,这井里真有死人骨头。”小山拽着母亲的衣袖:“要不,咱们去衙门报案吧。”
大婶不信,可架不住两个孩子认真的眼神,在心里“咯噔”了一下。她示意孩子们让开,爬上井台,往里头看。原本平静的井水,在她往下看时,竟发出了“咕嘟咕嘟”地声音,伴随着那个声音,一颗白森森的骷髅头从井底翻了出来。
“啊!”大婶尖叫一声,从井台上翻落下来。
不多会儿,捕头秦邺带着两名衙役赶到了水井边,他先是让两名衙役驱散了围在井口旁看热闹的人群,随后招呼人把压在井口的那块石头挪开。俯身查看前,他忍不住说了句:“安平县这是怎么了?先是枯井,后是水井,这是跟井较上劲儿了吗?”
说话间,枯井里的死人骨头已经被打捞上来了。从死者白骨化的情况来看,这具骨头,至少在水井里泡了一年。没等秦邺说完,围观的众人就纷纷呕吐起来,因为发现死人骨头的这口井,是他们日常吃水用的水井。
怕孩子们贪玩,失足落井,工人们在挖这口井的时候,特意把井口做小了许多。平日里,也会用石板盖在上头,只有打水用的时候,才会将石板挪开。那具白骨,怎么看都像是一个成年人的,围观者们想不通,这么大一个人是怎么掉到水井里去的。
安平县衙里只有一个仵作,前两天因为身体不适回家休养去了,面对着一具白森森的,没有任何特征的姑娘,秦邺无奈,只能让人抬着骨头去了百草堂。在他身后,还乌泱泱跟了一大群看热闹的。
南锦衣正在百草堂里给人看病,听见外头的喧闹,来不及皱眉,就见秦邺堆着一张笑脸走了进来:“南姑娘,我又来了!我这里有具新打捞上来的骨头,劳烦姑娘帮着给看一下。”
“骨头?”南锦衣蹙眉,两个小捕快已经抬着架子将死人骨头送了进来。骨头与井水混合在一起的味道,瞬间弥漫到了整个百草堂,连那位正在看病的大叔都忍不住站了起来,探着身子往白骨上看。
南锦衣暼了他一眼,大叔赶紧坐下,却依旧用眼角的余光,瞅着地上的骨头。
“你这病是内暑所致,风湿浸于筋骨之中,久而久之导致两手两足痛麻,举步维艰,转侧不灵。要治此病,需先用桂尖宣开太阳,拨动少阴,再用羌活鼓荡风湿随桂尖从内外出。这药我都帮你配好了,按照我说的,服用一个冬天,等到来年便好了。”
“那这药,我是等入冬了再吃?”
“南姑娘的意思是从现在吃,吃到来年春天。”秦邺将那一包包的药全部推到大叔跟前,“南姑娘,你该帮我看看这具骨头了吧?”
南锦衣掀开盖在白骨上的麻布,仔仔细细打量着。一边观察,一边将所得告诉秦邺。
白骨的骨盆宽大且矮,坐骨骨结外翻,眉骨发育不明显,且眉弓表面没有小孔,这说明死者是女性,结合骨头的其它特征,可以判断出死者的年龄约在五十岁至五十九岁左右,且身材矮小,不足一米六。
“这失踪案的卷宗你们刚翻过,可有与此相对应的失踪者。”南锦衣问着,将死者的腿骨抬起:“死者腿部有创伤,从腿骨上断裂的痕迹来看,应该是生前伤。”
“这人腿脚不灵便?”秦邺问:“姑娘可能瞧出是个什么不灵便法。”
“走路应该是一瘸一拐的。”南锦衣指着腿骨上的一处凹陷:“这不是意外,是人为捶打造成的,且用的是小锤子一类的工具。这周边的骨头都裂开了,若人还活着,一遇风雨天,便会疼痛难忍。”
“南大夫说的这个人,我怎么觉得我认识呢。”大叔摸着头:“想起来了,住在我家隔壁的胡大娘,就是这个样子的。”
“胡大娘?”秦邺摸着下巴:“她失踪了吗?”
“好端端的人,怎么可能失踪呢?”大叔道:“我早上出门的时候,还跟她打了个照面儿。说也奇怪,自从一年前她大病一场之后,这性子就变了。对待我们这些老邻居不仅不搭不理的,就连日常也很少出门了。好的是,她的儿子跟儿媳妇也跟着转了性子,对她可比以前好多了。”
“她身高多少?”
“这我也没量过啊。”大叔比了比自己:“站起来差不多到我肩膀。这人年纪大了,腿脚也不高,就算站着,也不是很直。”
大叔说完又比了比自己的腿,说胡大娘腿伤也有个伤,是被她那儿媳妇用小锤子砸的。她那儿媳妇凶悍的很,因为嫌弃自家相公窝囊,自打进门就没给过胡大娘好脸色。平日里,更是对这胡大娘非打即骂,就因为洗坏了她的一件衣裳,她愣是追着胡大娘,给了她几锤子。这其中一锤,就砸在胡大娘的小腿上,当即把胡大娘给砸倒了。因为她那儿子怕媳妇儿,愣是没敢去送胡大娘看大夫,等胡大娘稍微好一些,就变成了一瘸一拐的。
大叔还说,也不是邻居们不帮忙,而是她那个儿媳妇太凶了,一般人惹不起,只能躲着。
南锦衣掐指算了下,问大叔:“那胡大娘除了不爱说话外,还有什么变化?”
“变化倒是没什么变化,就是有些说不出来的奇怪。”大叔挠着头:“这胡大娘跟她老伴儿差了十几岁,是因为家里穷,才被送到胡家做媳妇儿的。她老伴儿是因病去的,走的时候胡大娘才三十多。再后来,胡大娘便收养了一只猫。这别的猫活个十年八年都算稀罕的,可胡大娘养的这只猫,愣是陪了她二十多年,都活成猫精了。”
胡大娘没生病之前,跟那只猫是形影不离,可自打生了病,那猫就不见了。
除了猫,胡大娘还有一只珍贵的玉蝴蝶,是猫从别的地方衔回来的。那玉蝴蝶只有拇指大小,玉质一般,雕琢精巧。胡大娘担心给弄丢了,就绣在了自己的帽子上。
胡大娘病好之后,她就换了一顶帽子,帽子上也就没了那只玉蝴蝶。大概是半年前,有人在王小二身上见到了那只玉蝴蝶,没过两年,王小二就因为喝醉酒掉进护城河里淹死了,而他身上的那只玉蝴蝶被红绳拴着,挂到了胡大娘她那儿媳妇的脖子上。
你说这事儿蹊跷不蹊跷?
大叔吹着胡子瞪着眼,嘴里还念念叨叨的,“可我认识的胡大娘还活着呢,不可能变成一具骨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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