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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曼德利军团,奥斯曼土耳其诸军之中,最为奇特的一支骑兵部队。
因‘德利’这个发音在土耳其语中有狂野之意,加上这支军团的骑兵的性情和打扮都比较走意识流,故而又被中亚诸国称之为,狂野军团。
这支取名为狂野的骑兵军团,成立于十四世纪中叶时期。
其成立之后,主要目的是保卫帝国边境,由当时的一位帝国边境总督(类似于大明边关总兵)牵头创立,主要由土耳其人以及巴尔干人组成,起初军团规模并不大,只是一支人数大约在一万人左右的轻骑兵军队。
而后因为这支军队的作风狂野,战绩彪悍,名声迅速传遍整个中亚,进而被奥斯曼皇帝重视,接着规模便是迅速壮大,连带着军团所属业务范围也是进行了扩展,狂野军团不再是单纯的保卫边境之用,而是成为了帝国前线如幽灵一般的突击部队。
战时作为帝国最锋利的刀,时刻刺向敌军的心脏。
而在和平时期,这支狂野军团就成为了贵族们的戍卫军,每月领着高额的军费,地位仅次于贵族,花天酒地,好不惬意。
至于他们为什么要在战场上把自己打扮的奇形怪状,满身标榜非主流三个字,主要是这帮人觉得,把自己搞得花狸狐哨一点,在战场上能够给予敌军一定的震慑力。
从这个逻辑上来看,也不无有一些道理,普通人看到杀马特非主流,的确会稍微让一点。
…………………
嘉靖时空,奥斯曼帝国边境城池之一,著名城池,巴格达。
巴格达,享誉盛名,是后世某国伊某克的首府,被奥斯曼帝国攻占兼并之后,而在奥斯曼帝国统治时期,巴格达是奥斯曼帝国巴格达省的首府。
城池恢弘,一眼望去,其内特色建筑林立,在史上最为繁盛之时期,巴格达与大唐长安、拜占庭的君士坦丁堡,并称为当世三大名城,绝对的文明中心。
在后世全球普及度极高的童话《一千零一夜》,其中描绘的富丽堂皇的宫廷府邸、美丽如画的城廓庭园、奇妙惊险的幻境,以及浓郁的风土人情,就是以巴格达作为基础取材。
另外,巴格达拥有世界上最古老的大学——穆斯坦希里亚大学,从这也能看得出来,这座城池还承担着教育职能。
正因为如此,更是表明了一点,这座城池在奥斯曼帝国中的重要性,可以说是奥斯曼帝国的边境堡垒。
故而。
当吕布和赵云带兵杀入奥斯曼帝国之后,二人之目光,首先就是集中在了这座巴格达城池之上。
拿下巴格达的原因也简单。
第一,占据了这座重要的边境之城,就等于是在奥斯曼的本土扎了一根钉子,以巴格达为原点,将会牵扯大部分奥斯曼的本土军队,这会让其他五路进入奥斯曼之后,压力得到锐减。
第二,奔袭太久,需要补给。
这一次奔袭,速度是第一位,为了保证奔袭的速度,连一些标配火器都放弃了,奔袭部队携带的军粮更是极其之有限,每个人都是能省一口是一口,尤其是最后到了后半截时期,基本上都是吃一天饿一天,若非是路过俄国境内,半道的毛子好心来送了一波军粮快递,还真不一定能坚持到奥斯曼。
赵云和吕布,二人合兵之后,加起来怎么都有六七千人,以这个年代的生产力,一般的小城根本负担不了这般军队的军粮开支,自是要选一座大城池,这巴格达就是最优选。
都已经进城了,自然不能再吃粗粮,必须要吃细粮。
不拿群众一针一线,那是针对于自家百姓,这些人均长胡子的中亚毛子,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巴格达南面城门,南郊之地。
这片南郊之地,一眼望去,映入眼中的是无垠旷野,这种地形之下,极为适合骑兵发起冲锋。
而在这巴格达南面城楼之上,有着一脸大胡渣的巴格达总督,此刻脸上有着自信的笑容,而在他的旁边,是一个瘦削的二流子躬身站着,应是狗头军师之类的角色。
“总督大人,此番敌袭之军,是否要当即呈报上去,毕竟当下之帝国,大部分战力都已经离开了本土。”
话音落。
这位满脸胡渣的巴格达总督摆手一笑,脸上洋溢着自信,完全没有把这回事当成事。
“不用上呈,不过就是一些渣滓而已,我有两万德利骑士,宰杀其如猪狗!”
“等将这些猪狗宰杀殆尽,砍下人头再上呈战报领功,太子殿下必定会大喜。”
当下之奥斯曼,苏莱曼作为联军统帅,正在莫卧儿。
而留在君士坦丁堡监国之人,是苏莱曼的儿子塞利姆,后世称之为金发碧眼塞利姆,又称酒鬼塞利姆。
就在说话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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