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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三章(第1页)

霍翎和无墨并未走远。

她们穿行至山林另一头。这里远离官道,猎物明显更多,不时有兔子、野鸡在灌木丛间隐现。

无墨回头,看向来时的方向:“小姐,那些都是什么人?”

看着可真有气势,震得她都不敢吭声。

霍翎低头瞅着那只兔子,随口应道:“那一行人气度不凡,又都是一人两马,明显是长途奔袭的架势。若我所料不错,他们应是自京师而来,途径永安县,往前线去。”

无墨恍然:“那位送小姐兔子的公子,就是表少爷说的贵人?表少爷不是明日一早才启程去前线吗,他们怎么到得这么快。”

霍翎倒是不意外,她从腰侧抽出匕首,慢慢贴近兔子的脖颈。

许是感觉到了匕首的森冷,兔子后腿蹬得愈发厉害。

霍翎早有准备,双手都极稳。

无墨目瞪口呆,语气都有些结巴:“小、小姐,你要杀了它?”

霍翎刀进刀出,兔子脖间洇出一条暗红血线,她用力甩了两下刀柄:“难道你想养着?”

无墨:“……”

也对,养兔子多麻烦啊。她们以前出来打猎,抓到兔子都是直接杀了。

可这只兔子……

也不知道为什么,无墨就是下意识觉得,这只兔子与其它兔子不太一样。

霍翎仿佛看穿了她的想法,将慢慢失去挣扎力气的兔子丢进竹筐里:“他人随手送出的东西,不必太当回事。”

无墨愣愣点了下头,突然又注意到一个细节,指着霍翎握刀的右手:“小姐,你系在腕上的那根发带呢,是不是不小心弄丢了?”

比起簪子一类的首饰,霍翎更喜欢用发带来束发。

每次缝制衣物时,霍翎都会叮嘱裁缝,做完衣服后,再用余下的料子多做两条发带。因她单名一个“翎”,发带尾端会绣上一片轻羽。

为了防止突发情况,霍翎出门时都会在手腕上多系一根发带。

这会儿,她的手腕空空如也。

霍翎将匕首收回鞘中:“我射出的头一箭有失水准,临时又找不到更好的替代,只好把它解下来绑在箭羽上,给箭羽增加负重。”

无墨总觉得哪里怪怪的,仔细一想,在取出箭羽到射出箭羽之间,她家小姐确实是在摆弄着什么。

只是那会儿她的注意力都在那行人身上,以为小姐是在搭弓,便没有太在意。

这会儿天色已不算早,两人闲聊几句,就投入到了狩猎中,不多时马背上挂着的竹筐都装满了。

回到府中,霍翎让无墨送猎物去厨房,她问守门人:“霍泽回来了吗?”

不等下人回答,霍泽先一步从柱子后探出脑袋,浑身沾着雪花,一副也是刚回来的模样:“阿姐,你找我?”

看到霍翎身上的骑装,霍泽捶胸顿足:“表哥过来,不跟我打招呼就算了。阿姐你要出门打猎,怎么也不喊我一起!”

外头风大,霍翎拉着霍泽进屋:“别贫了,有事情交给你。”

霍泽扁扁嘴,坐在椅子上的身体跟着扭了扭:“什么事?”

霍翎:“今日有京中贵人途径永安县。县里没有专供官差休息的驿站,他们应该会在县令府上休息一宿。”

“你与县令公子是同窗,明日去打听一下那位贵人的身份。”

霍泽明白了:“要悄悄打听吗?”

霍翎摇头:“不必,只管光明正大问。那位贵人是代表朝廷来前线督战的钦差,他的身份并非隐秘。”

她刻意打听,只是想提前了解情况,好做准备。

霍泽在这种小事上还是很靠谱的,翌日傍晚,他神秘兮兮来找霍翎:“阿姐,我打听到了。那位贵人居然是位王爷。”

我道永恒  抗战之天下第一军  剑过青山又相逢  带着系统在年代文里吃瓜  穿越名门望族读书难  人美为患  小僵尸是国民团宠  甜瘾  雾后之狼  落崖三载后  爱慕已久[娱乐圈]  咒术恋爱游戏进行中  今天宿主追到系统了吗  请记住我的名字  蒋跳跳的作品被赶出婆家当天我开始掉马了  九千岁[重生]  剑道之主  穿进虚假童话后和主角he了[快穿]  生命的继续  金手指我换主人了![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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