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7章已婚
按照小北所说的时间推算。
他和沈曼三个月之后就会结婚,刚结婚就怀上了这对龙凤胎。
哭着哭着,怀里的孩子哭睡着了。
沈曼手也酸得不行,正想着换一只手抱孩子。
这时男人伸手过来,将孩子从她怀里抱了过去,一股熟悉的清冽香味,再次萦绕在沈曼的鼻尖。
沈曼忽然意识到了什么,猛地抬头,看向抱着孩子的男人,「那天晚上是你救了我?」
顾青林听到她这么一说,也明白了为什么看着沈曼有些眼熟。
「那天晚上的人是你?」
沈曼心情也有些复杂,她点了点头,「上次多谢你救了我。」
要是没有他路过,估计她现在早就死了。
顾青林挑了挑眉,「不用谢。」
那天晚上,无论是遇到谁,他都会出手的。
这时,怀里的小奶娃翻了个身,摸了摸睡得红扑扑的小脸,又继续睡了过去。
直到现在,他的嘴里还在叫着妈妈。
两人的视线,不由得都落在了孩子的脸上。
不得不说,这孩子结合了父母两人所有的优点,看起来乖巧又可怜,软乎乎的。
一眼就能看出是谁的孩子。
顾青林心里一软,虽然才认识这个孩子几天,但他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觉得有种莫名的牵引。
让他忍不住将这个孩子,带在自己的身边。
沈曼想了想,这事虽然很突然,但是孩子很大概率,就是她自己的亲崽崽没错了。
眼前的这个男人,估计可能就是自己未来的丈夫。
虽然现在一家三口都不熟,但该解决的问题还是得解决。
她抬眸看向男人,「先把孩子放在床上睡一会儿,我们俩找个时间聊一聊。」
顾青林也是这样想的,根据小北以及那张照片上的信息所知,他和沈曼之间还有一个小闺女,叫做小念,跟小北是双胞胎。
小念的身体不好,一刻也离不开人。
现在这个孩子也不知道在哪,是跟小北一样回到现在这个时间节点了,还是依旧留在未来?
这些目前都还不清楚。
顾青林将孩子抱回了屋内,沈曼也跟了上去,等将孩子放在床上,盖好被子之后。
两人来到了客厅。
「这里是我刚租的房子,昨天刚搬进来,还没来得及收拾。」
顾青林从屋里出来,就看到沈曼的目光落在斑驳的墙上。
他大步走过来,倒了一杯茶递到她面前。
沈曼接过茶,淡淡一笑,「谢谢。」
这茶光是闻着味道,就知道不是一般的茶叶,看来这男人的身份不一般。
穿越成冷宫里的癫妃[穿书] 家住花花小区的猛兽一家 重回末日,我能赋灵万物 宿管阿姨不好当[ABO] 逢溪雨霁 志怪:你摇人我请神,不过分吧 穿成七零男主的作死前妻 燕高祖传奇 九零蜜婚:军少盛宠千亿妻 直播算命:敢惹我,关门,放鬼 我可是公主 画耳朵 七级风 拯救夫君少年时[重生] 古穿今,上综艺后真千金火爆全网 死对头说他喜欢我 八零新婚夜:坐在老公怀中哭唧唧 开局我在求生游戏浑水摸鱼 葡萄雨 隔壁帝姬不要跑
一个既坏又好的少年,一个由几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组成的家庭,一段苦难又甜蜜的流金岁月,一段啼笑皆非又充满温情的故事本文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写起,时间跨越四十年,力争还原四十年来的时代变迁,记述了一个人的成长史。本文主打一个真实,甜虐都有,请选择性阅读。为爱发电,只为知己。...
关于跟着废柴师父修道修道很难,能修成更难,但如果运气好,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在青莲道观修道的李一飞频频出现的各种各样的奇遇,不仅在做法事的时候救活了自己14岁的小媳妇,还偶遇老道士,获其传授了梦里元神,现实中任何想要而又得不到的东西,梦里都会有,救命仙药梦里都能实现,少年小道士李一飞惊遇噬梦之龙,差点魂飞魄散,故事比较慢热,虽然很考验读者的耐心,但精彩会一一慢慢呈现。...
法医周宁,带你走进一个个惊悚刺激残忍变态的案发现场!探寻事实真相,挑战心理底线,揭露人性的丑陋。阴谋!迷踪!疑惑!一个个离奇诡异的案件,正在不断上演。...
农民子弟李德胜大学落榜,得儿时老道传承,得到传承玉佩空间,医武修仙。偶救美女,得广寒玉兔之后,在世间行侠仗义,从此开启了一段轰轰烈烈的开挂人生。...
郑毅从蓝星穿越到修仙世界,却碌碌无为,躺着在修仙界底层成为散修一枚。偶尔穿越到末日世界,血月横空,丧尸横行,厉鬼丛生这里简直是魔修的天堂。杀丧尸,炼厉鬼,噬幽魂,啖尸丹,修为蹭蹭的往上涨,不但没有天谴,修炼度还贼拉快,你说这上哪说理去?郑毅只能大喊一声,这不科学。然后转身回到修仙界,卖掉仙城居住权,连夜投奔魔域去了。摄魂宗,养尸宗,天魔教,噬魂道魔道宗门,我来了。郑毅大吼着,兴奋的投入到恶名昭彰的诸多魔宗怀抱。摄魂幡,引魂阵,黑煞功,养尸功郑毅热烈的投入到研究魔道法门的热情之中去了。别人修炼魔功,不是被正道拍死,就是被天谴,五雷轰死。而我是郑毅,正义的郑,正义的毅。代天行道,修炼魔功,功德无量。当有一日,郑毅布置下三十三万摄魂幡,号令百万恶鬼,操纵十万天尸,魔气滔天,围攻正道圣地的时候。无论是正道大能还是魔道大佬们都麻了。他们一起高呼出声,道你这魔头,为何没被老天爷劈死?这不科学啊!...
最穷不过要饭,不死总会出头。这一年,在祁连大山里混吃等死了二十多年的刁民赵出息终于选择走出大山,带着最庸俗的想法来到大城市。不富贵不还乡(这是一本纯粹的可歌可泣可悲可笑的小人物奋斗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