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阿秀,你莫要胡闹,那只是株百年灵芝罢了。
纤云自小体弱,上月初又为了救我,受了恶人一掌,危在旦夕,我无法眼睁睁看着纤云死去,什么都不做。
我……我便只好出此下策。
我知那灵芝是你嫁妆,故而我会以正妻之礼,迎你过门。
但纤云于我有救命之恩,我不能对其不管不顾。
况且那医修说了,即便这次将纤云救回,但纤云伤了本源,可能……可能活不过三十。
故此我便想收纤云入府,照顾她余下的日子。
我同长辈商议过了,你为正妻,住东房,纤云住西房。”
这话别说是那红衣女子,即便身为路人的唐妃嫣听了也十分的生气及无语。
这是哪里来的极品大渣男,怎会说出如此不要脸的话。
唐妃嫣虽说不是医修,但观那名叫纤云的女子,哪有什么短命之相,虽说不一定能活到九十九,但活个七老八十还是没有问题的。
这白衣女子,面容饱满,气色红润,哪里有什么体弱之症?这体质分明比边上的言瑾,还要强上几分。
也不知是哪来庸医,竟敢这般胡说八道,也不怕遇上真正的医修被人揭穿。
唐妃嫣这边脑洞大开,短短几秒之内就已经脑补出一系列的渣男渣女狗血爱情剧来。
红衣女子,名为徐秀秀,乃是修士徐放之女,这徐放原先是一仙门宗派的杂役弟子,因四灵根之故,无法突破至金丹期。
故而便离了师门,与一凡人女子成婚,生下了徐秀秀。
徐秀秀年幼时,父母尚在,作为家中独女自然备受宠爱,又因父亲徐放之修士之故,在高丘一带,鲜有一定知名度。
徐秀秀出生时,徐放便为女儿寻来测灵石,查看女儿灵根,知女儿虽有灵根,但却与自己相同,徐放便收了让女儿拜入仙门之心。
以四灵根之资,即便入了修行者行列,但也会是底层的存在,与其给其他修士当个杂役,还不如在凡间当个大家闺秀来的自在。
无奈,徐放想法虽好,但徐秀秀的性格却是十分豪放,平日里完全没有女儿家该有的样子。
徐放担心自己走后,女儿因这性格,无人照顾,故而便为女儿准备了百年灵芝作为嫁妆,想将女儿嫁与好友言淮之子言瑾为妻,想着言家家风正直,女儿又怀有灵根,有言家照看,在这高丘城中也无人敢欺。
不过,为避免促成一对怨偶,在与言家订下婚约前,徐放曾让言瑾同徐秀秀见面,同时还让相处过一些时日,虽说两人年纪尚幼,一个十一,一个七,见两人互相不排斥后,两家人便给言瑾和徐秀秀订下了婚约,待徐秀秀年满十八后,便让言瑾娶徐秀秀过门。
情深,却缘浅 红露湿 摘手屠神 [综武侠/原神]吾名狗衔剑 在地铁上和高中同学撞衫后 文娱:一首青花瓷掀翻华语乐坛 我在火葬场文当阿飘 再哄我一下 末世战神在抗日 恐怖庄园 错时空心动 快穿:拜金的我在年代文精致利己 驯兽美人在求生综艺爆火 内娱完了,发疯很正常哒 我靠小食店复原失传美食(系统) 掌上鸢 百变雌兽美又娇,雄性们追疯了 妖妃娘娘在恋综上爆火了 岁月如歌重生2004 孤舟:致我的易中人
关于异世之帝玛塔的夏天异世大陆,1V1,男主一位是强悍勇猛的战士,一位是能力无双的天才,两人携手改变世界。这是尼子2022年的作品,已完结,原名。因为上传时文章标题出错,就加了一个异世之。尼子的所有作品皆为原创,也只会写原创的故事!穆仲夏怎么也不会想到,难得搭乘一次穿越航班,他却要被送往蛮族了!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最糟糕的是,他要被送去的地方完全就是异世版宁古塔。冬天秒秒钟能把人冻死的地方!在这个世界,术法师和机械师是金字塔顶尖的人物,他一个农学院的老师被送到这里来要怎么活!泰瑟尔,亚罕冻原帝玛塔人第三部落的最强者,原本是临时起意的决定,却没想到他带回部落的伊甸人不仅改变了帝玛塔人的命运,甚至改变了整个罗格里格大陆的命运。(喜欢的亲们请给尼子点个赞,不喜欢的亲们也请要恶语相向,只需退出。感谢一路以来支持的你们!)...
雍盛穿进了一本朝堂女尊文。原文女主谢折衣是侯府备受冷落的千金,被当作弃子,送入后宫,给分分钟会挂的病弱幼帝冲喜。冲喜冲喜,皇帝没捞着啥喜,喜全冲在了谢折衣身上。她借此机会,逆天改命,扳倒了娘家,斩了第一权臣,将干政的太后送进尼姑庵,在短命夫君身边加了张凤椅垂帘听政,还夜夜幽会各种器大活好的小白脸啧。一代权后,哪里都好,除了皇帝头上有点绿。雍盛就是这个皇帝。作为一个成天在生死边缘仰卧起坐的病鬼皇帝,雍盛对头顶的草原视而不见,人生只专注三件事活命宠妻战略性吃软饭。但吃着吃着,碗里的软饭忽然就硬了,硬得就像皇后的胸膛嗯?不对劲他的折衣怎么好像是个大兄弟?雍盛双目无神hey,man,我那么大一个媳妇儿呢?谢折衣一身红衣如火,墨发披肩,妖里妖气老夫老妻了,不如将就一下?雍盛你猜我怎么笑着哭来着jpg谢折衣拉他衣角圣上哇啊啊啊!雍盛倒退着滚下龙床,朕不可!朕铁直!朕要废后!真香。扮猪吃老虎病弱受vs雌雄莫辨腹黑美攻下本预收伶宦打滚求收藏~文案如下国破家亡,江山易主。从金尊玉贵万人之上的皇子沦落成深宫中受尽折辱的优伶时,元翎曾问自己,还要不要活下去。他要活。可深深宫墙之内,哪有登云之梯?掌印太监萧启绪,心狠手辣,权焰熏天,万人之上。想办法接近他讨好他利用他。哪怕机关算尽,不择手段。督主,在看什么?没什么。萧启绪轻拭去手上他人鲜血,眼中笑意晦如万丈深渊。又一个泥沼血海里往上爬的可怜人罢了。可惜选错了路,也选错了人。人说司礼监掌印萧启绪,喜怒无常,诡谲莫测,是天大的坏人,天生的疯子。可他不是坏人,也不是疯子。他是血海里的鬼,盛世里的魔。想从他手里拿到东西的,皆要付出百倍代价。那夜,玉碎山河。萧启绪掐着元翎下颌,附在他耳边,语气暧昧又执迷。怎么,殿下如今知道后悔了?可惜啊晚了。前排高亮1,狗血三千,我取一缸饮。2,疯批出没,一个接一个。感恩支持魔蝎小说...
关于穿成王爷独女,一拳暴打京城权贵姜安穿越了穿到了肩不能提手不能扛并且不能亲自揍人的三岁团子身上听说镇国王府有一嫡小姐,边关娇宠长大,整日招猫逗狗怼天怼地,还是听说,这位嫡小姐,打起人来邦邦响,来一个揍一个,来一双揍一双!什么?她打不过?姜安小手一挥,她一个人单挑一群打不过,那就群殴!某王爷单手拎娃,气场全开,谁欺负我闺女!姜安看见没,我爹!南商大名鼎鼎的并肩王,战场上的鬼见愁!倒地不起的众人好好个王爷,偏偏没长眼睛,这到底是谁欺负谁!边关团宠转战阵地,前往京城,以为她在诡谲的京都能收敛些,却不成想如同没了枷锁的疯子,只见身在京城的姜安,脚踩丞相,手指太后,我爹,镇国王!我爹,镇国王!我爹,镇国王!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朝堂上,姜安剑指群臣,放话百官诸位和我爹比起来,都是渣渣!此天下分久必合,她姜安,姜寂臣之女,敢统三军,骑马跨边关,所过之处皆为南商国土,插满王军旗帜!后来,还是姜安。她曾见过末世的荒芜,便要守护此处的人间!她见过百姓尘埃里挣扎,便要将所见之人拎出沼泽!她见过将军铮铮铁骨,便要提剑护一方太平!她见过京城美人绝色,便不能忘怀其精才绝绝!...
...
我是一个农村青年,本来过着普通本分的生活,因为嫂子,我被迫走上了犯罪这条不归路...
关于告白100次从被女神讨厌开始王富贵表白女神被拒,觉醒了水泥封心系统。只要能让女神讨厌宿主,便可以获得系统奖励。校园新闻网记者采访同学,请问你是如何做到让全校女神都讨厌你,但又围在你身边转个不停呢?王富贵目光微眺,斜上方45度望向天空可能,是因为我的人格魅力和超帅的颜值吧。当然,还有那么一点点多才多艺和多财多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