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曹淦笑道:“高团副对蒙古地形看来不是太熟……其实按照俺答的这个布置,丰州附近是他老巢,其余兵力分布东、南、西、北四面,其中北面人数最少,只有五百人,而东南西三面均有数千之众。如果从距离上看,原本大板升城距离丰州就很近了,俺答如果愿意,其本部人马几乎一日可至。即便俺答不来,西、南两面的蒙古大军要回大板升城也就两天可达……他也不必担心大板升城与我们大明有什么勾结,因为一方面我大明对这些白莲教的匪类奸党一贯痛恨,此中仇怨,誓不可泯;另一方面,在大板升城以南驻扎的恰台吉,统带着九千大军,大板升城如果有变,恰台吉转身就能平定。”
高珗恍然大悟,对曹淦的态度从原先略微有些瞧不上眼纠正了不少,拱手道:“多谢曹掌柜指点。”
曹淦知道他是大公子亲信,也不敢拿捏什么架势,连说“客气,客气。”
高珗却又有些疑问,道:“这个恰台吉又是什么人,为何他带领的部众甚至比俺答自己还多?”
“此人乃是俺答之义子,自来以两件事著称于蒙古。”曹淦露出一丝佩服的神色,道:“其一,他忠信过人,曾数次冒死保护义父俺答;其二,他武艺高强,号称蒙古第一勇士已有十年以上,期间遭到过无数次挑战,至今未尝一败。”
高陌与高珗都有些诧异,对视一眼之后,高珗点了点头,赞道:“听来倒是个鞑子里的好汉。”
高陌则思索着问道:“曹掌柜,你说他是蒙古第一勇士……这是传闻,还是你曾亲眼所见?”
曹淦认真地道:“他被挑战无数次,这个我只是听很多人说起,未曾亲见他出手。不过,这个人我是见过的,他当时在打猎,据我观察,如果他对我出手,我……最多扛不过十合——这还是按照我拼着两败俱伤的心态来算的,因为反正也不可能是他的对手,甚至……我自问马术还算精湛,却怎么也不可能和他相提并论。”
高陌的脸色顿时严肃起来,问道:“那他与刘綎少将军相比,谁强谁弱?”
看来在高陌眼里,刘綎大概就是他见过的大明最强悍将了。
这一问倒似乎把曹淦给问住了,他深深皱起眉头,仔细思索了一会儿,才迟疑着道:“按理说他们二人都是当世顶尖的豪雄悍将,我的本事差着他们着实有点远,要判断这个……挺难的。不过高团座如果非要问我怎么看,我只能说:论步战,刘綎少将军定然占优;论马战,则恐怕还是恰台吉更为了得。”
高陌倒抽一口冷气:“俺答麾下有如此忠臣勇将,难怪能横行漠南数十载,可惜天不收他。”
高珗却道:“大少爷曾说,武艺当然重要,但今后的火器只会越来越强,任你千般能耐,我自一枪撂倒……所以团座也不必太过忧心。况且,他俺答有恰台吉,我大明难道就没有戚南塘、马兰溪?”
“倒也是这个道理。”高陌笑了起来,他也不打算长别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当下话题一转:“咱们言归正传,按照曹掌柜的意思,这个大板升城因为处于蒙古大军四面包围之境,反正也翻不了天,所以并没有什么护卫兵马?”
“蒙古兵马的确不曾正式驻扎,不过……”曹淦耸了耸肩,道:“自从四年前此城建成以来,如今已经几乎聚集了近十万人,乃是漠南甚至整个蒙古的第一大城,城中颇有些咱们大明一般的繁华景象。因此,也有不少蒙古贵人喜欢跑来大板升城小住,这些人一般都是带着少量兵马来的,加在一块儿的话……我估计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吧。另外,大板升城内,那些白莲匪类从城中北逃汉人中挑选了一百名左右的青壮,用以维持城中秩序,其身份大抵相当于咱们大明各府、县的衙役。”
高珗叹了口气,不知真假的说了一句:“那真是可惜了,本来我还琢磨,要是这大板升城没有什么兵马守卫的话,咱们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一把火给他烧了!想来以蒙古人的财力,要想再建一座大板升城,只怕不那么容易。”
曹淦大吃一惊,正要说话,高陌已经瞪了高珗一眼,道:“不要胡说八道,大少爷的主张你又不是没听他说起过,他恨不得蒙古人全都聚集起来修城而居,这样咱们大明跟他们打的时候,才不至于大军一到,连根马尾巴毛都找不着。”
高珗哈哈一笑,摆手道:“开个玩笑,开个玩笑嘛。”
俗话说得好,“望山跑死马”,这三人说话间,时间已经过去了差不多大半个时辰,前方的丰州前哨——大板升城,才终于已经近在眼前。
不过,当这座大板升城真正出现在三人眼前的时候,高陌倒是望着那不逊于大明下府、上县的城池发出了一声感慨:“这些白莲匪徒虽然无耻,但也不是没有能人呐。”
而高珗却是在仔细打量了一番之后,颇为不屑地撇撇嘴道:“团座,这座城池虽然不小,可是若论防御,却是一团糟,若与我三千戚家军至此,一日之内,我必取之!”
高陌与高珗是早就认识的,而且深知他的才干和为人,知道他不是个随便夸口之辈,闻言不禁有些惊讶,问道:“何以这般肯定?”
高珗指着前方的大板升城道:“团座你看,这城池虽然不小,可是城外连护城河也没有一条,只是单纯挨着这条大黑河毗邻而建。从建制上来说,这只是为了城中水源考虑,而并未虑及城防之用。”
他略微一顿,又道:“更别说这城池的城墙原本就不高大,甚至连厚度也很一般,远不能与我大明边关各地城池相提并论。我敢断定,这群人修建这座大板升城的时候,恐怕根本就没有考虑过城防问题!”
高陌闻言,才有些恍然,而一边的曹淦干脆抚掌赞道:“高团副果然不愧是在戚总戎麾下潜修过的大才,你刚才这些话,可真是说到点子上了——眼前这座大板升城其实本就是重建的,最早的大板升城建立在嘉靖三十六年,但在嘉靖三十九年时,曾经被时任大同总兵刘汉焚毁。后来,大概是嘉靖四十四年时,白莲余孽赵全、李自馨等人才在俺答的命令下主持重建,此年乃成此新大板升城。”
他微微笑道:“而这新的大板升城,仍然没有太多城防……因为俺答麾下有人不答应。”
网游之短刀行 全大唐都看我的直播 我是大科学家 黑月光总抢火葬场[快穿] 沈长恭燕扶摇臣本布衣带女帝一统八荒 人在高武,系统活在玄幻 摄政王爷,别太猛 炮灰他为崽付出太多[快穿] 建房后我称霸了横滨 不驯 都市狂王 诡友 幼驯染是神之子 婚色诱瘾 安曲怀柔新书春日离情 臣本布衣带女帝一统八荒沈长恭燕扶摇无弹窗 重生八零嫁给全军第一硬汉 沈长恭燕扶摇臣本布衣带女帝一统八荒免费阅读 囚爱成瘾,傅先生的新婚罪妻 道友们请自重
周波,你个死肥猪,还在睡,赶紧给老娘滚下来!一个身穿大红嫁衣的绝美女子站在床前大声呵斥。迷迷糊糊的周波看到这个女子心中一跳开玩笑,老夫今天结婚?这么漂亮的女人是我未婚妻?我咋一点印象都没有?...
++穿越到了三国时代,他成了落魄的汉室宗亲。他不会武艺,却会造纸奇术,他要用造纸来改变天下。然而,家中突发罹难,他被迫仓皇而逃,他的命运从此改变南下途中,巧遇造反失败而逃窜的甘宁,与之结伴而行。他收名臣名将,关羽诸葛亮鲁肃黄忠陆逊尽入其手,从而南击孙策,北拒曹操,终成霸业当然,也少不了诸多三国时...
穿越到了四合院的世界开局父母双亡,还带着一个拖油瓶妹妹!不对,好像我才是那个拖油瓶!!!面对满院禽兽,郝建设丝毫不惧!我有一座超级菜市场,我怕谁?盛世白莲秦淮如妖孽我一眼就看出你不是人!道德绑架易中海身败名裂社死了解一下。四合院战神傻柱特种兵王分分钟把你揍趴下!倚老卖老聋老太太都是千年的狐狸谁怕谁!脚底流脓...
一滴血,点燃生灭轮回,一卷经,屠尽诸天万界,一柄剑,横行玄穹宙宇。落魄少年楚天策生死之间觉醒剑王血脉,得到无上传承,破强敌,杀仇寇,横斩天下剑霸九霄,从此踏上一条热血无尽狂放霸道的神王之路。我之剑,不分胜败,只决生死!书友群365421101完本老书,绝世刀皇450万字,欢迎大家一阅!...
原名失去纯阳之体的高玉麟被金瑶女帝抛弃,七千年后再世为人,当年真相另有苦衷?身怀阴阳合欢功,建立合欢宗,相助上万女修成就帝境界,到头来全员背叛?苦苦追寻的真相,竟然是引导他踏入深渊的不归路?魔种入侵,遭受背叛的他,是屈从心魔,化身黑暗,还是放下仇怨,拥抱光明,以身照耀世间。结局由你们决定!...
本书简介避雷点总结在第一章有话说,或者直接看文案最下方本文将于2023319日入v,感谢大家支持正版文案在被红发抛弃在音乐之岛的一年后,uta在海边捡到一个溺水者。溺水者20岁的年纪,身上穿的衣服像是几十年前的版型,搜出来的贝利硬币也是她从未见过的样式。照顾她的先生在见到男人长相后找出一张早已泛黄破损的悬赏令。黑炎格雷,恶魔果实能力者,四十年前当之无愧的海上霸主。可惜还未等到和海贼王交手,便失踪在如今被称为新世界的这片海域中。 黑炎格雷,黑炎果实能力者,黑炎海贼团船长,也是知晓剧情的带系统穿越者。别人穿越剧情开始,直接和主角对线。他穿越,穿越到主线开始的五十多年前,跟谁对线?连海贼王都还是无名小卒的时候。但总归是穿越了嘛。本着来都来了的想法,他开始变强买船招揽船员,去找现在还年轻的原著老一辈刷好感度。好感度刷完了,他在系统帮助下秘密找到天月时,让对方‘啪’的一下把自己送到未来。格雷啊主线,我来了!于是,在黑炎格雷神秘失踪的四十年后,一张从东海秘密传来的悬赏令震惊了海军高层和新世界。海军四巨头回忆起那位骗吃骗喝骗感情,最后拍拍屁股跑去当了海贼的前海军天才。某老爹某大妈某海贼王副船长想起骗吃骗喝骗感情,最后拍拍屁股连人带船带船员一起消失无踪的某人形天灾。某相对年龄尚小的红发啊,罗杰船长喝醉酒的时候和我们提起过,黑炎格雷,但这些完全不重要!为什么我女儿出现在他的悬赏令里啊! 避雷点1简介里,男主是带系统穿越者,知晓剧情,刚穿越那会儿针对性刷过主要角色(老一辈)的好感度,基本上海贼里老一辈的人都对他又爱又恨(无关爱情),未来剧情中会写一些回忆。2男主相当于某点已经功成名就的开挂男主,出场即满级(没人打得过),主要能力是黑色火焰,进而衍生其它能力。3是龙傲天男主功成名就环游世界的日常文,会养孩子,因为很有意思(主要是看过新剧场版,我实在太爱乌塔了,也爱asl)4男主无爱情线,有自己的船员(也就是说会有原创角色)5有的人会救,有的人不会救。6格雷会改变很多东西,他不只是会救人,他喜欢搞事也不甘于人下。原著剧情会改动很多很多,未来他甚至会和四皇都打一架,打赢了当唯一的海上皇帝。艾斯也可能会直接上黑炎的船,不会上白胡子的船,也不认白胡子当老爹。格雷是个很正统的,要干一番大事业的穿越者,而不是随波逐流,踩着剧情的节点把人救下来就行的工具人。他不在乎会不会让剧情脱离掌控,也不介意去抢别人的人。7暂时没想好,要是写到碰雷点,会补充。文案创建时间20221211四皇红发的女儿认我当爹很合理吧四皇红发的女儿认我当爹很合理吧柚目有兮魔蝎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