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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苟烨的决定(第1页)

喝醉了酒的苟烨,索性也就不再那么拘谨,说起话来也就随意了许多,哪怕是看向婉香,也不再表现出窘态。

在婉香的会意下,侍女一杯接着一杯的给顾申斟酒,不多时,顾申也就很为懂事的趴在了桌子上面。

苟烨一边端着酒杯,继而一边嘲笑着顾申“顾申老弟,不是我说你,你这酒量太完蛋了,这以后老哥怎么带你闯荡江湖,你醒醒,我还想问你呐,你说我是将配方卖不卖给朱灵她们啊。”

“什么配方?”婉香不禁问道。

“就是我那冰食初恋的配方。”苟烨答道。

“我见你那店做的风生水起的,为何要把配方卖掉呢?苟公子是缺钱了吗?”

苟烨一阵苦笑,大概是因为酒劲的缘故,索性一股脑的将此番事情都告知了婉香,那婉香也不做答,就在那耐心的听着苟烨的诉说。

其间,二人从文人墨客,探讨到古今法典,亦是从古诗宋词,谈到了苟烨所箸的文章,凡是婉香所说,苟烨皆能答上话来。虽然苟烨喝多了,可是写了这么多年的书稿,脑子里存下了大量的知识,不用细想,便能够张口即来。

苟烨手持茶盏,站于窗边,忘乎所以的吟诵道“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何以解忧,唯有杜康(《短歌行》曹操)”说罢,便将酒一饮而尽。

听到这里,婉香激动之心难以言表,她痴痴地望着,那个放荡不羁的男人,就那样安静的坐于窗前,谁也不知道这一刻,她的心里到底在想什么,只能从他依依而望的眼神中,看到满是的柔情。

第二天,当苟烨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早晨了,看了一眼周围,确定是在顾申家中,这才放下心来。

感觉脑袋还有些阵痛,苟烨踉踉跄跄的走于水盆处,随意的泼了几把水在脸上,就在这时,咚咚的敲门声传来,“进来”一仆从走入房间,端着一个盒子走了进来。

苟烨接过盒子,打开看,一个是给芸娘买的胭脂,怕是在昨天忘在了醉仙楼,另一边是一封书信,打开来看,上面还传来阵阵的香气。

只见纸面上,用秀美的字写着“苟公子,君子有才,不在今朝,明哲保身,亦为上策。待得他日,在作他图,,即君子可欺以方,小人不可辱之以言,汝一君子,安能与人争?暂时之辟,不为忧也,而留有用之才,为益之事。望君愿听。昨日拜别于公子,故于临行,做诗一篇,君莫嫌。”

随后,苟烨便打开了下面压着的宣纸,上面写着“长夜漫,暮迟迟。恰逢知己,与君别。路归远,无时期,恨与见君只枉时。”

苟烨轻笑一声,将其物收了起来,这婉香的确有才,要不是我这些年来,写稿之际,学过一些古文,这段话还真是不知道什么意思,沉思良久,他好似想明白了什么。

走出屋外,见顾申还没有起床,苟烨便独自走出了荆国公府,他径直来到了县衙

直言要见朱夫人。

不多时,来了一位仆从,带着苟烨来到了后院,那朱夫人正在一假山处,看那潺潺而流的溪水,见苟烨到来莞尔一笑,“苟公子,今日怎么有空到我们这里来。”

苟烨冷笑一声,也不废话直接说道“我想明白了,我们谈一下吧,配方卖给你,就是不知道你,出不出的起这个价格了。”

朱灵当即拍拍手,咧嘴笑道“我就知道苟公子,是个识时务的人,你等会儿,随我进厅堂去,叫上秦县令,我们一起来谈一下这个事情。”

三人坐在厅堂之中,看着秦县令到来,苟烨拱了拱手,直接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朱夫人,在下思来想去,将生意卖给你,也不是不行,有钱赚嘛当然好。但我这个人比较贪财,所以说出来的条件,还望朱夫人莫要怪罪在下,配方我全权卖给你,我要十万两银子,其实这十万两也就是我店八九年的收入,而每年你要给我的分红,不能少于五万两。”

说到这秦县令不淡定了,他一拍桌面喝声道“你这还不叫过分,光配方你就想要去十万两,是不是有点太过狮子大开口了。”

苟烨无所谓的,撇了撇嘴说道“秦大人不必生气,是你们要买,又不是我要卖,我就这个价格,你们愿意买呢,就买,不愿意买就算了,我也强求你们。”

好一个反客为主,朱灵摸着秦县令的手,示意他不要着急,对苟烨说道“好,苟公子快人快语,但是十几万两毕竟也不是小数目,我需要与我的家族商议一下,才能定夺,我先给你拿两万,以示订金。为了能够表示诚意,苟公子是不是也应该,将配方的一半告知一下呢。”

苟烨呵呵一笑“朱夫人大可不必拿两万两出来,你只要能拿十万两纹银摆在我的面前,我当即将配方给你,并且立上字据,从今往后再不涉及这方面的买卖,而字据也要写好,每年所要给我的分红费用。”

最终,朱灵也只能答应苟烨的要求,待苟烨走后,秦县令怒气未消的说道“此子太过阴险,在我秦某面前还敢漫天要价,不知深浅,我必须给他一点颜色看看,不然他就不知道,这县城之中,谁说了算。”

朱灵赶紧说道“夫君切莫如此行事,待生意成后,在予之颜色也不迟,万不能因此逼的他不给配方,最终耽误了我族大事。”

办完这件事,苟烨就觉得心中很是畅快,最近这段时间以来,因为这件事,就好似一直有一个石头压着一样,说不出来的难受,今天因为婉香的话,想明白了,最终做了这个决定,其实想来,自己就是个小人物,人家背后有权有势,我干嘛非得罪他们呢,赚自己的银子,挣自己的钱岂不快哉,写稿箸书,成为文坛大家,这不才是自己的最终目标嘛,看来这么长时间的生活,都快让自己忘了初心了。继而哈哈大笑,跳上马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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