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是我!”
王蠢在铠甲龙背上暴喝一声。$$$().()()().()
突然之间,城堡上面陷入了一阵安静,令人窒息的安静,落针可闻的安静,城堡上密密麻麻的野蛮人如同石雕一般屹立不动。
看着安静的城堡,王蠢的心都悬起来了。
时间一一的流逝,其实,也就是数息之间,但是,王蠢却有一种度日如年的感觉。
“黑暗之神!”
“黑暗之神!”
“黑暗之神!”
……
突然,城墙之上响起雷鸣一般的咆哮声,成百上千的野蛮人纷纷举起手中的长矛,咆哮声直冲云霄。
“轰隆隆……”
在一阵巨响声中,原本浑然一体的城墙中的一块巨石缓缓移动,露出了一个巨大的城门。
高举火把的野蛮人如同潮水一般涌露出来,以铠甲龙为辐射中心,纷纷拜伏在地上,火光刺破了黑暗,王蠢能够从火光之中看到一双双虔诚敬畏的目光。
在前呼后拥之下,王蠢被迎进了城堡,不过,因为铠甲龙的体型太大,只好让他呆在古堡之外自由活动,当然,所谓的自由活动,估计也就是围绕着黑的巢穴转圈。
让王蠢惊讶的是,已经有野蛮人能够简单的中国话,就连很多普通的士兵,也能够一些简单的中古语言,和一年前比起来,通过语言和动作,沟通起来已经没有什么障碍了。
王蠢相信,再过几年,野蛮人就能够娴熟的掌握中国语言。
文明,正在推进。
当王蠢站在刀刃峰的城堡上之后,整个人都呆滞了。
原本,王蠢以为这座城堡是孤立的城堡,而事实上,这并不是孤立的城堡。这座城堡,只是从野蛮人部落的城堡一直延伸到黑暗世界的刀刃峰上面,也就是,从野蛮人部落开始,就修建了一条数公里的城墙,城墙之间,修建在高耸的宫殿,绵延起伏,恢弘壮观,那草原和森林一分为二。
看着这浩大的工程,王蠢不停的发出惊叹。
绵延恢弘的城墙再一次证明了野蛮人是天生的艺术家和建筑家。
王蠢并没有告诉野蛮人修建城楼,很显然,他们是从狼人修建宫殿获得的灵感。
让王蠢感到震惊的是,从刀刃峰上面,居然修建了道数百米的阶梯,阶梯两边则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险峻城楼。
在数百个野蛮人簇拥之下,王蠢沿着刀刃峰的阶梯一直不行到了神像,那高耸的神像被城池包围,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广场,当然,所谓的巨大也只是指在蛮荒的异世界,相对于地球的广场比起来,就显得微不足道,不过,话虽如此,但在这物资贫乏的原始社会,能够修建如此庞大广场,如果放在地球,绝对是能够和金字塔媲美的人类奇迹……
……
“呜呜……”
就在王蠢往广场步行过去的时候,突然,外面传来此起彼伏的咆哮声音。
狼人的咆哮声!
王蠢心脏一紧。
就在王蠢思忖之间,突然,两侧的城楼之上戒备的野蛮人纷纷跑动,密密麻麻的咆哮的地方涌了过去。
王蠢连忙跑上城,顿时吓了一跳,只见远处,数百个狼人举着盾牌狂奔过来,数量虽然不多,但速度却是极为凶猛风驰电掣,给人一种势不可挡的气势。
王蠢发现,城楼上的野蛮人虽然奔跑,但是并不惊慌,他们似乎已经见惯了这种阵势,显得有条不紊。
越来越近了。
野蛮人已经摆成了阵型,举着盾牌,屹立在城楼之上一动不动,一双双眼睛冷静沉着,死死的盯着城墙外面狂奔过来的狼人。
就在八十米开外的时候,突然,原本气势如虹的狼人停住了脚步,取下弯弓朝城楼上射箭。
箭矢如同飞蝗一般飞射向城楼,但是,箭雨离城墙还有十几米距离的时候,便纷纷堕落下来。
王蠢一下就看出了问题。
三国:家父曹孟德 被读心后,我手撕剧本成了三界团宠 师尊!师娘她又跑了! 穿越古代后的农家生活 蛊士 一万年后间章 穿越年代,我靠签到系统成大佬! 穿成死对头的狗后我平定天下 穿书后,我成了万人迷 宠妾灭妻?九千岁狠抄侯府求娶主母! 满城尽是黄巾军 宦海红颜 无限:气运副本从单挑群国开始 都传她是心机女 主宰四方 救赎1逆渊 九零团宠,我把小土狗养成大狼狗 心跳不听话 无限求生游戏 八零大佬宠妻甜
温书意是南城温家不受宠的大小姐,而霍谨行却是霍家未来的首席继承人。两人协议结婚两年,约好相敬如宾,各取所需。婚后,温书意总在每次缱绻暧昧时,勉强维持清醒霍谨行,联姻而已,别动心。男人淡漠的眼底毫不动情当然。两年之期眨眼将至,温书意留下一纸离婚协议,不做纠缠。所有人都庆贺霍谨行恢复单身,恰逢他初恋归国,众人纷纷为他出谋划策,就等两人复合。可男人离婚后公众场合却少见人影。一日暴雨,有记者拍到男人冒着大雨接一个女人下班。女人退后两步,不厌其烦霍总,你知道一个合格的前夫应该跟死了一样么?男人非但不气,反而温柔强势把女人搂入怀中,倾斜的雨伞下低眉顺眼霍太太,求个亲亲?...
关于兽世生子生,都生,生多点好啊叶七七初到兽世,被生子系统忽悠绑定,被族长要求挑选兽夫。但是她第一次见这么多帅帅的兽人啊,不知道怎么端水,嘿嘿,偏心,必须偏心。她看见空间那一百多亩地的时候,觉得自己可以搞基建嘛。兽世的条件太艰苦了,还是种点菜,养点食草什么的来改善生活吧。没关系的,反正不是她干活,兽夫!上!为我们美好的生活增添一些动力。至于种子?系统!我想要葱姜蒜香菜!...
我追随宋哲十二年,当了他十二年的舔狗。他追求女孩我替他出谋划策,他表白我亲自给点蜡烛。我见证了他爱上一个又一个人,与她们缠绵再到分开。我熬走了他周围所有人,终于下定决心向他表白。当我借着酒劲准备时,却听到他与朋友的恶意交谈,这时我才知在他眼中我只是玩具,可以随意送人。哥,如果你看不上温柔,你就让我尝尝呗。好啊,我叫她来。攒足失望之后,我带着全额奖学金,于大洋彼岸享受人生。他却疯了似的满世界地寻找我。...
关于跟死对头重生成男主的双胞胎姐姐跟死对头同时穿书成双胞胎姐妹的感觉谁懂啊?更离谱的是亲弟弟是未来的霸道总裁,霸道总裁家竟然是养猪户?简直让人笑掉大牙!更更离谱的是,两人竟然还是霸总成长的垫脚石,男女主爱情的绊脚石。哼,绊脚石无所谓,垫脚石绝不行!曾经在公司里斗得你死我活的彼此,现在却要在陌生的环境中携手合作,共渡难关。不过没关系,对手有时候比你还了解你自己,强强联手各取所长,规避家庭毁坏隐患,追赶时代发展浪潮,缔造属于自己的商业帝国!哦对了,还有那个恋爱脑的男主,扼杀恋爱脑从娃娃抓起,谨记姐姐说的都是对的。曾经的梦想,这一次一定要通通实现!等到一切尘埃落定,再将对方踹开,各自追求属于自己的美好人生!...
穿书重生糙汉甜宠打脸爽文日常发家致富王芳仪跟闺蜜陆之星一朝穿书成为了炮灰女配,她是婆婆不喜的好吃懒做儿媳妇,闺蜜则是婆婆不喜的拖油瓶,她俩因为嫉妒原书女主,下场都不怎么好,她惨死街头,而闺蜜则是疯疯癫癫。原书女主则是跟原书男主抓住了时代红利,成为了首富。王芳仪跟陆之星决定既然回不去,也不想成为原书那样悲惨的结局,那就只能在这七零年代好好生活,她们作为熟知剧情的存在,决定每次都赶在女主前一步抓住机会,改变自己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