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实际上萨丁森郡的特产比魏薇想的要多,也更有吸引力。
在魏薇不知道的时候,距离萨丁森堡最近的丁格尔小镇上,新开了一家粮食店。
镇上多一家店铺并不奇怪,但开的是粮食店就有些奇怪了。
丁格尔是个小镇,镇上本就有一家粮食店,那家粮食店的生意不太好,穷人们都自己种田,粮食如果不够吃也买不起什么面粉小麦,而且就算没吃的了,他们也只会找有余量的人家换点最便宜的豆子吃,而不是来粮食店,毕竟同样的东西,在店里卖的可比自己去找农夫换的要贵一些。
只有那些家里不种田,但有固定收入的人家才会经常光临粮食店,但这样的人在丁格尔镇上并不多。
所以这家店的主要收入来源并不是卖那么一点微不足道的粮食,他们主要是靠低价收购农夫们的田地产出,然后运到其他繁荣的地方高价卖个那些吃的起人。
这中间的利益,还是很可观的。
那家店的主人是镇长的亲戚,在丁格尔镇上还是有些地位的,所以粮食店开了那么多年,镇上也没有出现其他的竞争对手,所以店老板的生意不说火爆,但也非常稳定。
毕竟见识少的农夫们可不知道,他们卖出去的小麦到了其他地方价格能提高好几倍。
或许也有人知道,但除了接受粮食店给出的收购价外,他们也没有别的地方可以换到大量的豆子和大麦了。
卖给他们的领主大人?以前的伯爵大人可不做这么麻烦的生意,他有大量的粮食可以对外出售,也能从农奴手上换到更多,而这些粮食已经能满足他对外的生意——开在王都的那家店原本就是卖粮食的,而且生意不太好——自然不会愿意花心思去收购那些分散在自由民手上的粮食。
也是因为这样,粮食店的老板科特才有机会从老伯爵手心缝里捡漏,把这家店开了快十年还好好的。
但现在的情况不一样了,新开的粮食店和科特一样会收购自由民手上的粮食,而他们给出的价格比科特的价格高,其他人自然更愿意去他那儿卖粮食了。
这可把科特气的不轻,他觉得新开张的那家店铺的老板非常不懂规矩,一来就跟他打价格战是看不清他吗?
生气的科特老板去找了自己的镇长表叔,扬言要对方好看,却在不久后灰溜溜的回来,并且把自己店里的收购价格提高到和对方一样,其他什么话都不敢说。
因为那家店是伯爵大人派人开的啊!在萨丁森郡,谁敢跟伯爵大人做对?
而那家粮食店在收购了一批小麦后,又开始对外招人手,还不是一两个,而是有多少算多少,只要足够勤快能干活的他们都要,给的薪水还很不错。
这下,镇上贫苦一些的人都去报名了,那家店也把人都收了,男人分出一部分去修磨坊和水泥空地。女人分成两批,一批去到磨坊磨面粉筛面粉,一批聚在一起做面条。
面条自然是魏薇教出来的意面。
虽然后世的意面是由特定的小麦——“杜兰小麦”做的,可以久煮不烂,而魏薇做的意面没有那么耐煮,但两者的味道其实没有差太多,尤其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柴火也不是可以浪费的,能快煮一些时间他们反而更乐意。
在魏薇为费利克斯打开了名为生意的大门后,这位聪明的年轻人举一反三的想到了萨丁森郡对外售卖的东西可不仅仅只有精油。
意面难道不是一个更好的选择吗?
它是用面粉做的,价格必然比面粉昂贵,只有贵族和有钱人才吃的起的,但它的味道比面包和大多数主食都要好,吃过的人很少有不喜欢的,而且做好晒干的意面可以存放很久,非常适合外出旅行时带着吃,运输也方便,费利克斯可以把它们卖到普拉迪帝国的每一个角落去。
所以想通这点后,费利克斯就想做意面的生意了。
当然这事他没瞒着魏薇,甚至想要请她一起,但魏薇对这个生意不太敢兴趣,所以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是费利克斯自己完成安排的。
没有在庄园里安排地方,也没有选择仆人和农奴来干这些工作,费利克斯选择了在丁格尔镇上开一家店,并且招募镇民来工作。
在魏薇的耳濡目染下,费利克斯终于有了那么一点身为领主的责任感——他要让萨丁森郡,让自己的领民变得比以前更好,这样他自己才能更好。
而且,费利克斯偶然听到过魏薇私下里和女仆说可惜萨丁森郡没有大城市,不然她就可以出去逛街买东西了。
所以,在魏薇想发展萨丁森郡的时候,费利克斯也起了同样的想法。
他想在萨丁森郡内建立一座新城,它要足够大也足够干净,更要繁荣的让魏薇能够逛上一天也逛不完!
有时候,爱情不止令人盲目,它还令人疯狂。
费利克斯大概也没想到自己会是个为爱疯狂的人,但他甘之如饴。
斗志高涨的伯爵大人第一步做的,就是把意面变成所有人都知道并且愿意花钱购买的食物,为萨丁森郡带来源源不断的收入。
只要意面的名声传出去了,自然就会吸引那些原本不愿意到萨丁森郡来的商人,为萨丁森郡带来不一样的活力。
“那你可以把路修一修。”魏薇告诉他:“我们那儿有句话,‘要想富先修路’,落后的交通是阻碍当地发展的重要因素,一条好的路不仅方便运输还能改变外地人对萨丁森的看法,把路修好,保证了交通安全,以后我们这里有什么好东西,就都有人愿意来了。”
魏薇早就对这里的路非常不满了,但她也知道修路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以现在的人力物力,说不定好几年都修不好一条路。
所以说出这个意见后,魏薇又皱眉道:“萨丁森郡的人口还是太少了,如果人口能更多一些,发展就能更快了。”
她这话可不是无的放矢,萨丁森是真的缺人。
仙侠创作,你写死神永生 【重生】清冷美人O长官竟是天然撩 漫画万人嫌自救指南 王铁柱苏小汐 重生九零之小镇做题家 完美关系 骤雨 制作游戏,震撼星际 饲养一只娇气人鱼 异世界中医铺经营指南 美食博主穿成宅斗文炮灰后 港综:最强四九仔,替天行道 满级大佬的蜜月旅行 病骨支离总是攻[快穿] 侯爷被我退婚后 嫁给表哥之后 乞丐修仙,散修的奋斗史 滇国迷踪 天剑神狱 重生异世界,开局融合宇智波斑
温书意是南城温家不受宠的大小姐,而霍谨行却是霍家未来的首席继承人。两人协议结婚两年,约好相敬如宾,各取所需。婚后,温书意总在每次缱绻暧昧时,勉强维持清醒霍谨行,联姻而已,别动心。男人淡漠的眼底毫不动情当然。两年之期眨眼将至,温书意留下一纸离婚协议,不做纠缠。所有人都庆贺霍谨行恢复单身,恰逢他初恋归国,众人纷纷为他出谋划策,就等两人复合。可男人离婚后公众场合却少见人影。一日暴雨,有记者拍到男人冒着大雨接一个女人下班。女人退后两步,不厌其烦霍总,你知道一个合格的前夫应该跟死了一样么?男人非但不气,反而温柔强势把女人搂入怀中,倾斜的雨伞下低眉顺眼霍太太,求个亲亲?...
关于兽世生子生,都生,生多点好啊叶七七初到兽世,被生子系统忽悠绑定,被族长要求挑选兽夫。但是她第一次见这么多帅帅的兽人啊,不知道怎么端水,嘿嘿,偏心,必须偏心。她看见空间那一百多亩地的时候,觉得自己可以搞基建嘛。兽世的条件太艰苦了,还是种点菜,养点食草什么的来改善生活吧。没关系的,反正不是她干活,兽夫!上!为我们美好的生活增添一些动力。至于种子?系统!我想要葱姜蒜香菜!...
我追随宋哲十二年,当了他十二年的舔狗。他追求女孩我替他出谋划策,他表白我亲自给点蜡烛。我见证了他爱上一个又一个人,与她们缠绵再到分开。我熬走了他周围所有人,终于下定决心向他表白。当我借着酒劲准备时,却听到他与朋友的恶意交谈,这时我才知在他眼中我只是玩具,可以随意送人。哥,如果你看不上温柔,你就让我尝尝呗。好啊,我叫她来。攒足失望之后,我带着全额奖学金,于大洋彼岸享受人生。他却疯了似的满世界地寻找我。...
关于跟死对头重生成男主的双胞胎姐姐跟死对头同时穿书成双胞胎姐妹的感觉谁懂啊?更离谱的是亲弟弟是未来的霸道总裁,霸道总裁家竟然是养猪户?简直让人笑掉大牙!更更离谱的是,两人竟然还是霸总成长的垫脚石,男女主爱情的绊脚石。哼,绊脚石无所谓,垫脚石绝不行!曾经在公司里斗得你死我活的彼此,现在却要在陌生的环境中携手合作,共渡难关。不过没关系,对手有时候比你还了解你自己,强强联手各取所长,规避家庭毁坏隐患,追赶时代发展浪潮,缔造属于自己的商业帝国!哦对了,还有那个恋爱脑的男主,扼杀恋爱脑从娃娃抓起,谨记姐姐说的都是对的。曾经的梦想,这一次一定要通通实现!等到一切尘埃落定,再将对方踹开,各自追求属于自己的美好人生!...
穿书重生糙汉甜宠打脸爽文日常发家致富王芳仪跟闺蜜陆之星一朝穿书成为了炮灰女配,她是婆婆不喜的好吃懒做儿媳妇,闺蜜则是婆婆不喜的拖油瓶,她俩因为嫉妒原书女主,下场都不怎么好,她惨死街头,而闺蜜则是疯疯癫癫。原书女主则是跟原书男主抓住了时代红利,成为了首富。王芳仪跟陆之星决定既然回不去,也不想成为原书那样悲惨的结局,那就只能在这七零年代好好生活,她们作为熟知剧情的存在,决定每次都赶在女主前一步抓住机会,改变自己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