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李沉舟见得张平破解了自己钻研两年的金钟魔罩,忽然仿佛做了什么决定一般,猛的冲向了天际。±,
此时天地间的雨水似乎是受到了什么莫名的牵引,纷纷向着李沉舟的方向汇聚而去。
此时天空中的每一滴雨水,都仿佛一瞬间拥有了生命一般,滴滴雨水汇成了涓涓细流,欢腾的奔向李沉舟。
此时只见李沉舟的脸上开始不断的浮现出一股股不寻常的红晕之色,一点点汗珠居然出现在李沉舟的脸颊上面。
剑,剑气,无边无际的剑气。此时的张平忽然感觉到李沉舟整个人都已化为一柄利剑,随着剑意的增强,天地间的忽然出现了一柄剑,一柄巨大的水剑。
这柄水剑通体墨蓝,剑体深处散发出一股股黝黑苍凉之意。这剑极长,仿佛连接天际,耸立云霄。仿佛天子之剑,分川断岳只在等闲。
“杀……”
这声音不是由任何人发出,但却在这方天地之间的每个人心中想起。仿佛神话中巨人的天剑一般的水剑猛的朝张平砍来,无须太多招式,只是平平一砍,却仿佛砍下的不是一柄水剑,而是整个天地。
秋天的雨来的快,去的同样也快,这一剑,正是在雨势的巅峰之时击出,不早一分,不晚一毫。
这个道理,李沉舟明白,上官金虹,同样也明白。
“嗡……”
龙翔凤舞脱手双飞。
上官金虹本不是一个喜欢冒险的人,他是个枭雄,不是英雄。因此,他更喜欢将一切都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但是今天。他并为预料到张平居然会如此轻易的找到自己,一切布置尚未完美。大战却已提前爆发。
秋雨,萧瑟,这本不是上官金虹喜欢的东西。但是这一场秋雨来的却极好,只要能为上官金虹带来成功和胜利,不论自己有多么厌恶他,上官金虹也不会拒绝。
当李沉舟在最恰当的时机击出自己的惊天一击的时候,上官金虹终于也出手了,等待,不是为了继续等待。而是为了在最恰当的时间做出最恰当的事情。
在这个时间,上官金虹做出了自己认为的最恰当的事情。上官金虹不喜欢冒险,但到了不得不冒险的时候,他从来不会犹豫,因为犹豫,往往会带来更差的结果。
水剑,金龙,金凤。
这两位当时绝顶高手的惊天一击猛然间同时爆发出来。不需要演练,不需要分工。高手的本能使得二人的招式仿佛配合了数十年般默契,转眼间,便已杀到张平面前。
此时张平的脸颊上忽然露出了微笑,如果说对方二人的合力一击是大海与蛟龙。那么此时的张平便是海洋深处最可怕的漩涡。
不论什么东西,只要陷了进去,只有挣扎。力尽还有死亡。
此时虽然是雨天,但上官金虹与李沉舟此时却忽然见到了大漠。苍凉,死寂。满是黄沙的大漠。
不论是水剑,金龙还是金凤,在闯进这一望无际的大沙漠之后,便犹如龙游浅滩,虎落平阳,再也没有以往的神气。
黄沙,满天黄沙腐蚀着大漠中的一切,猛然间,大漠之中忽然探出了一只手。
这只手白而晶莹,仿佛透明的白玉一般,美丽,炫目。
然而随着这只手的出现,一股吞噬一切的吸力忽然也随之出现在这里。
大漠的呼啸,水剑的悲鸣,龙凤的唉嘶,一切的一切,终于重归平静。
“铛……”
龙凤双环发出一声不甘的哀鸣,终于坠落在地。
上官金虹脸上充满了惊惧,怀疑,不信。他绝不肯相信,世上竟有如此可怕的招式。
然而,风过,倒下的尸体终于标志着一代枭雄的落幕,这也是江湖上一个时代的落幕。
“李兄,你可有什么话要对我说?”走到李沉舟面前的张平如是问道。
李沉舟的脸上此时忽然出现了一种表情,一种冷酷之外的表情,回忆,哀伤以及甜蜜。
“桃花……”
我,神明,不可名状 长生的我只想苟到无敌 二中校园的丧尸危机 法海穿越唐三藏 暖风心动 风雨难渡亦可渡 修道大掌教 聋哑少女 小警探:驱魔这事,我只会亿点点 快穿:我成了年代文里的炮灰女配 井上的死神 八零团宠:炮灰真千金离婚做首富 亘古至尊 不打工你怎么成为魔神 天涯笔 逆道斩神 重生后,我成了权臣心尖宠 瞎眼说书三千年 民间诡事怪谈 痛仰
温书意是南城温家不受宠的大小姐,而霍谨行却是霍家未来的首席继承人。两人协议结婚两年,约好相敬如宾,各取所需。婚后,温书意总在每次缱绻暧昧时,勉强维持清醒霍谨行,联姻而已,别动心。男人淡漠的眼底毫不动情当然。两年之期眨眼将至,温书意留下一纸离婚协议,不做纠缠。所有人都庆贺霍谨行恢复单身,恰逢他初恋归国,众人纷纷为他出谋划策,就等两人复合。可男人离婚后公众场合却少见人影。一日暴雨,有记者拍到男人冒着大雨接一个女人下班。女人退后两步,不厌其烦霍总,你知道一个合格的前夫应该跟死了一样么?男人非但不气,反而温柔强势把女人搂入怀中,倾斜的雨伞下低眉顺眼霍太太,求个亲亲?...
关于兽世生子生,都生,生多点好啊叶七七初到兽世,被生子系统忽悠绑定,被族长要求挑选兽夫。但是她第一次见这么多帅帅的兽人啊,不知道怎么端水,嘿嘿,偏心,必须偏心。她看见空间那一百多亩地的时候,觉得自己可以搞基建嘛。兽世的条件太艰苦了,还是种点菜,养点食草什么的来改善生活吧。没关系的,反正不是她干活,兽夫!上!为我们美好的生活增添一些动力。至于种子?系统!我想要葱姜蒜香菜!...
我追随宋哲十二年,当了他十二年的舔狗。他追求女孩我替他出谋划策,他表白我亲自给点蜡烛。我见证了他爱上一个又一个人,与她们缠绵再到分开。我熬走了他周围所有人,终于下定决心向他表白。当我借着酒劲准备时,却听到他与朋友的恶意交谈,这时我才知在他眼中我只是玩具,可以随意送人。哥,如果你看不上温柔,你就让我尝尝呗。好啊,我叫她来。攒足失望之后,我带着全额奖学金,于大洋彼岸享受人生。他却疯了似的满世界地寻找我。...
关于跟死对头重生成男主的双胞胎姐姐跟死对头同时穿书成双胞胎姐妹的感觉谁懂啊?更离谱的是亲弟弟是未来的霸道总裁,霸道总裁家竟然是养猪户?简直让人笑掉大牙!更更离谱的是,两人竟然还是霸总成长的垫脚石,男女主爱情的绊脚石。哼,绊脚石无所谓,垫脚石绝不行!曾经在公司里斗得你死我活的彼此,现在却要在陌生的环境中携手合作,共渡难关。不过没关系,对手有时候比你还了解你自己,强强联手各取所长,规避家庭毁坏隐患,追赶时代发展浪潮,缔造属于自己的商业帝国!哦对了,还有那个恋爱脑的男主,扼杀恋爱脑从娃娃抓起,谨记姐姐说的都是对的。曾经的梦想,这一次一定要通通实现!等到一切尘埃落定,再将对方踹开,各自追求属于自己的美好人生!...
穿书重生糙汉甜宠打脸爽文日常发家致富王芳仪跟闺蜜陆之星一朝穿书成为了炮灰女配,她是婆婆不喜的好吃懒做儿媳妇,闺蜜则是婆婆不喜的拖油瓶,她俩因为嫉妒原书女主,下场都不怎么好,她惨死街头,而闺蜜则是疯疯癫癫。原书女主则是跟原书男主抓住了时代红利,成为了首富。王芳仪跟陆之星决定既然回不去,也不想成为原书那样悲惨的结局,那就只能在这七零年代好好生活,她们作为熟知剧情的存在,决定每次都赶在女主前一步抓住机会,改变自己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