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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如果说京北城冬天最好的去处,一定是城外三十里的踏雪亭了。
这里原本只是一片荒芜的小山丘,道路崎岖不说,周围还光秃秃的一片,什么都没有。
这里的环境差到了什么地步呢?就是周围几里地竟然连块墓碑都没有,换句话说,这里连埋死人大家都觉得不配。
可就是这片本应该荒凉百年的地方,不知被哪个有头脑的商人买了下来。
那商人在这小山坡上种满了梅花树,然后又在山顶捡了几个小亭子。
到了第二年的冬天,一场雪过后,老百姓们惊讶的发现,原本荒芜的小山坡竟红花朵朵,周围空荡的土地此刻已经被大雪银装,站在坡顶望去,仿佛置身一片冬日雪景图之中,岂是一个美字可言。
就这样,踏雪亭成了京北城赏雪的最佳去处,每到冬天,山上的客栈总是人满为患,若是敢上了一场雪,那更是一房难求。
可在火爆的生意,也终归之时生意。
踏雪亭的老板这几日是喜忧参半。
忧的是客栈最好的两间房竟然半价就出手了,恰逢这场十年不遇的大雪,估摸着就这么几天,大概亏了百两银子了。
但他并不后悔,反而有些欢喜,毕竟那房里住的,是大梁唯一的异性世子,镇南王的儿子姜子符。
至于另外一个红衣女子,他只觉得眼熟,不过既然是和世子殿下同行的人,相比也是什么名门大户家的女儿了吧。
杜鹃此刻正坐在窗边赏景,她的这间房在最高层,从窗口望去,整片踏雪亭的景色尽收眼底,毫无遮拦,虽然因为大雪而被困在这里三天,可看了三天她还是看不够。
“杜鹃,我能进来吗?”
听到敲门声,杜鹃正了正神色,轻轻跳下窗沿。
“进来吧。”
得到应许后,姜子符轻轻推开了她的房门。
“杜鹃,今日雪停了,我看咱们可以出去遛一遛了。”
杜鹃点了点头,起身准备和姜子符离开,可是她想了一会,又开口问道:“今日若是不回去,岂不是还要再在这住一晚?”
姜子符愣了一下,神情突然有些低落。
“你若是想回去了,我便送你回去就是了。”
杜鹃笑着摇摇头,“我当然更想赏景,只是听说这踏雪亭的客栈一晚上要几十两,我觉得有些浪费了。”
一听杜鹃原来是担心钱的问题,姜子符不由得笑了起来,“我的大小姐,虽说我不比林哥那般有钱,但百八十两银子我还是不在乎的。”
两人自幼相识,既然姜子符开口,杜鹃自然也就不再客气,笑着点了点头,回身关上了房门。
两人沿着山顶的小路漫步,这小路此刻已经被大雪覆盖,但来往的人流早已将雪踩平踩硬,此刻再走,只是有些路滑,倒不会湿了鞋子。
姜子符看到不远处的路旁有一颗稍矮的梅花树,他走过去踮起脚尖,轻轻摘下了枝头最尖上的一朵。
“送给你。”
杜鹃接过那粉红色小花,轻轻带在了头上。
“红花配红衣,美绝人间,羡煞天仙。”
姜子符这几句不成诗文的吹捧,逗的杜鹃不停的在笑。
她挑了挑眉笑道:“姜公子,你哪里学来的这多俏皮话,实在会哄女孩子欢心啊,想来应该也是个花丛老手了。”
姜子符一看杜鹃误会了自己,连忙摆手道:“不是不是,我这也都是跟林哥学的。”
杜鹃有些不屑道:“得了吧,他可没这文化,每次走在街上,他就会指着一个个美女大呼小叫,我草这个胸真挺,我草那个屁股真大。”
姜子符哈哈大笑,“哈哈哈哈,这确实是林哥的风格,每次去寒月楼,他也总是这样,恩怡姐可是为此胜过不少次气呢。”
说着,他举起手,有些微微颤抖的摸了摸杜鹃多上的红花,看杜鹃没有闪躲,他才放心大胆的说道:“杜鹃,你真美,真的。林哥喊你做杜鹃,我觉得你既喜欢红色,岂不是叫红梅更动人。”
杜鹃轻轻摇了摇头,“姜公子可能误会了,我不是因为喜欢红色才叫杜鹃,是公子叫我杜鹃,我才喜欢上了红色。”
听到这话,姜子符瞬间收回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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