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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第1页)

大队大队的马邑越骑,作为先锋,自城门处不断开出。

这些养在善阳城内城外,被王仁恭当做命。根。子,在马邑郡骄横惯了的越骑精锐。涌动而出之际,杀气冲霄而起。

马邑越骑不过千人,在神武就干净利落的折了二百余骑。必须在神武城下,将这颜面挽回来,将这乐郎君头颅砍下来!

一名越骑将领战马陡然长声嘶鸣,这将领也猛然扯开嗓子怒吼起来,数百马邑越骑同声应和,吼声如雷,直传入郡守府中。

郡守府节堂之内,王仁恭一身甲胄,神色肃然如铁。

第一百五十三章逐北(二)

数十骑军身影,撒在道路两侧。尽量居于高处,查探前面情形。

这数十骑手,俱都是轻装。身上未曾着甲,只是穿着一身厚厚的皮袄。有人戴着兜鍪,有人就是一顶软帽。

这些骑手每人都是双马,乘着一匹,马鞍上还拴着另外一匹的缰绳。空着的那匹马,就是留作上阵用的,马身上,还盖了一层挡箭的毛毡。而干粮兵刃行路的零碎,全都在坐马之上。

马上骑士俱都一脸风霜之色,不少人还能看出异族血统。乘在马背上眯着眼睛望向远处,俱都透出一种见惯了生死的麻木冷漠之气。

王仁恭直领五部,马邑越骑是其中最为精锐一部。

马邑越骑日常建制约千骑左右,又分为五营,石朝志所部就是其中一营。但是最为精锐的,毫无疑问就是其中选锋营。

马邑本地汉家子,轻侠少年,但要投效军中,绝大多数都是投向刘武周那里。刘武周在马邑得人心,是实实在在的事情。

而为了和刘武周的恒安甲骑抗衡,王仁恭也在拼命招募强手。

自己家族多年积累的家兵家将,征高丽战败之后军中溃散的老卒,只要有本事,全都塞入了马邑越骑当中,如此犹嫌不够,王仁恭更利用临近边地的优势,大肆招募异族为军。

本来五胡乱华垂数百年之久,北地就是血统混杂,去年与突厥大战,又抓了不少异族俘虏,王仁恭就在其中拣选精锐充入马邑越骑当中,这些来源,共同组成了选锋营。

马邑越骑本来就是王仁恭的命。根。子了,而这多半是异族好手组成的选锋营,更是命。根。子中的心尖子!

石朝志一营覆灭得干净利落,王仁恭此刻也不知道占据神武的那什么乐郎君有多大力量。

王仁恭也向来号称大隋名将之选,建立了精锐,就是拿来使用的。而不像一些庸将好容易养出一支精锐,捏在手心不舍得用,当大事不妙的时候,就算撒出去也派不上用场了。

反击神武,王仁恭第一时间就将选锋营用为矛头!

轻骑远哨,若是敌人势弱,那么就直击神武城下,震慑对手。敌人势大,则接应大队上前,免得遇伏吃亏。

这些在善阳城中厚饷养着的异族骑士,就如一群虎狼一般,作为先锋,直指神武。

带队之人,是一个鹰钩鼻的骑士,正是突厥之人,部落本姓已经不可考,人人都只唤他则桓。

大业七年,突厥狼旗八部一起杀入雁门郡,雁门郡四十一城塞堡寨被打破三十九,围得大业天子在雁门城中日夜哭泣。最后天下精兵强将,良臣虎士汇聚雁门勤王,突厥狼旗八部败退而去,则桓那时候就流落在汉地了。最终被王仁恭招募,成为马邑越骑选锋营的一名队正。

这个时候他脚步踩镫,盘腿坐在鞍上,任胯下坐马缓缓走动,只是竭力的望着远处景象。

几十名选锋骑士,都看着则桓脸色。

虽然才是连场暴雨过后,但是塞外秋风极硬,泥泞道路短短一两天就被吹干。现下又扬起了尘土,将远处笼罩成灰蒙蒙一片。但是善阳到神武,都在桑干河盆地当中,道路甚宽,足可任骑军驰骋,而两边尽是连绵矮山丘陵,地形破碎,藏兵所在到处都是。

想及那突然夺下神武的队伍,将石朝志一营杀得干干净净,这些选锋营骑士忍不住就是加倍的慎重。而则桓从来是马邑越骑中硬探第一好手,敌人只要在左近,任何形迹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大家立马丘陵之上,都只等着则桓发话。

则桓终于摇摇头,取下皮囊,灌了一口酒水下肚。这才开口:“看不出有大队人马的形迹,最多有几十人的哨探队伍往来,这条路畅通无阻!”

一名选锋骑士哼了一声:“队正,石营将那一营人可丢得干干净净!就是恒安甲骑亲至,没几倍兵力,能将石营将所部覆灭的这么彻底?总能有些逃回来的!我瞧着是不是刘武周带着恒安兵主力来了!”

骑军是离合之兵,打败仗是常有的事情,但是要全歼却是甚难。调转马头就跑,总能逃出去不少。石朝志那一营马邑越骑,一个都没回来,敌人岂不是拥有绝对优势兵力,才能追杀得如此干净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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