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更新时间:202--
夜色如墨。
黑羽和花花正在高空急速飞翔,翅膀一扇,便刮起一股狂风,身子便能飞越一段遥远的距离。
张东稳稳站在黑羽背上,刘魁和钟天站在花花背上,三人各自穿一身黑色紧身衣,戴一副墨镜,把大半边脸都遮盖住,甚至张东和刘魁还各自运内气改变了身高和脸型,更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是,他们各自手中都拿着一把铁铲和锄头。
他们这是要去干什么?
说实话,就连刘魁和钟天也不太明白。
反正刚才张东教了杨忠一套八极拳的内气运转秘法,把感激涕零的杨忠打发走后,便让他们带上种田的工具,发出长啸召来两只坐骑,然后载他们飞天而起,一路往不知名的地方飞去。
两人脸上全是一片迷茫,带种田的工具去做改变世界局面的大事?这太过荒唐了吧?
不过,张东是他们的头,张东要他们做什么便做什么,绝对不会打折扣,也并不太过在乎要去做什么,在乎的是现在是黑夜,难以让人到他们骑雕的英姿,这不能不说是人生中的一大遗憾。
张东要去的地方还真很是遥远,一连飞了三个多小时,眼已经凌晨五点多钟了,才抵达了目的地:一处连绵复杂的山脉,在黑夜中如同吃人的怪兽蹲伏在大地上,猛然一,还真让人胆寒。
哗啦啦。
两雕降落在一座散发出无穷无尽阴冷气息的小山脚下,三人跳下雕背,做贼一般东张西望,刘魁忍不住问:“东哥,我们来这里做啥子?”
钟天连忙一脸凄惨地着张东,竖起耳朵,生怕漏过半个字。
他修为不深,站在雕背吹了大半夜的冷风,是又冷又疲倦,如果张东是突发神经,带他们来这鸟不拉屎的地方种地,这苦吃得也太不值得了。
张东神秘一笑,石破天惊说:“当然是来盗墓了,莫非你们以为是来种地?”
“盗墓?”
刘魁和钟天同时石化,呆若木鸡地愣住了,难道东哥缺钱花?即便缺钱,来盗墓还不如写几个字或者画几幅画,便能换得大量金钱啊。
疑惑之余,兴奋和刺激的感觉渐渐从全身各处涌现出来,这什么事情都经历过,但墓却还真没盗过,绝对是平生第一次,而张东这样的大才子中的古墓,定然很不一般吧?
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古墓的价值太大,才引起了张东的注意。
两人越想越兴奋,越想越激动,似乎已经到他们盗出无数价值连城的异宝的美妙场面。
刘魁瞬间入戏了,压低声音激动地问:“东哥,这是什么皇帝的墓?成杰思汗的墓吗?”
钟天马上鄙视说:“师叔,你还真是不学无术,成杰思汗的墓埋葬在草原,用万马践踏成平地,然后把全部知情人杀得干干净净,无人可以寻到,而这里不是大草原,好像是蜀地,我猜这定然是曹操的墓,七十二疑冢啊,其中定然宝贝无数,仅仅是那把倚天剑便价值数亿了。”
刘魁恼羞成怒,喝道:“你才不学无术了,谁说成杰思汗的墓就一定在草原,埋在这里不行吗?”
钟天担心被刘魁怒揍一顿,连忙赔笑道:“行,当然行,师叔你说怎样就怎样。”
刘魁心中满意,又期盼地问:“东哥,你倒是说话啊,到底是谁的墓?”
张东着刘魁,促狭地说:“这不是帝王墓,而是一名绝世猛将的墓,那个人曾经是杀猪的屠夫!”
“妈呀!”
刘魁一个激灵,是一屁股坐在地上,现在他心中那个雪亮啊,这定然是张飞的墓,张东之所以能找到,是因为张东是刘备转世,张飞的尸体就是刘备派人埋葬的。
而刘魁总认为自己就是张飞转世,所以,这盗墓盗到自己头上,这感觉还真不是一般的古怪。
也难怪他双腿发软,站立不稳了。
钟天哈哈大笑,没大没小说:“师叔,得,你这出息样,一个屠夫墓便把你吓成这样!”
“一边去,小孩子懂得什么?”刘魁爬起身,把钟天扒拉到一边,用古怪的眼神着张东,嗫嚅着说:“东哥,这真是他的墓?”
纵使悲凉也深情 都市封神榜 明末:辽东雄狮 九星天辰诀 五年后归来,马甲大佬虐夫成渣 从学霸开始走向真理之巅 寒门崛起:从入赘开始 艾泽拉斯的帝国轨迹 寒剑破玄夜 侯府千金牙一痒,哥哥们排队火葬场 凡鸟修仙进化论 我的姐夫是神医 反派师兄要逆天 开局一扇任意门 子时已到 世界毁灭,我成了全人类的希望 扭恋 学长尚在,学姐请自重 折艳骨 重生后我把皇子们卷哭了
温书意是南城温家不受宠的大小姐,而霍谨行却是霍家未来的首席继承人。两人协议结婚两年,约好相敬如宾,各取所需。婚后,温书意总在每次缱绻暧昧时,勉强维持清醒霍谨行,联姻而已,别动心。男人淡漠的眼底毫不动情当然。两年之期眨眼将至,温书意留下一纸离婚协议,不做纠缠。所有人都庆贺霍谨行恢复单身,恰逢他初恋归国,众人纷纷为他出谋划策,就等两人复合。可男人离婚后公众场合却少见人影。一日暴雨,有记者拍到男人冒着大雨接一个女人下班。女人退后两步,不厌其烦霍总,你知道一个合格的前夫应该跟死了一样么?男人非但不气,反而温柔强势把女人搂入怀中,倾斜的雨伞下低眉顺眼霍太太,求个亲亲?...
关于兽世生子生,都生,生多点好啊叶七七初到兽世,被生子系统忽悠绑定,被族长要求挑选兽夫。但是她第一次见这么多帅帅的兽人啊,不知道怎么端水,嘿嘿,偏心,必须偏心。她看见空间那一百多亩地的时候,觉得自己可以搞基建嘛。兽世的条件太艰苦了,还是种点菜,养点食草什么的来改善生活吧。没关系的,反正不是她干活,兽夫!上!为我们美好的生活增添一些动力。至于种子?系统!我想要葱姜蒜香菜!...
我追随宋哲十二年,当了他十二年的舔狗。他追求女孩我替他出谋划策,他表白我亲自给点蜡烛。我见证了他爱上一个又一个人,与她们缠绵再到分开。我熬走了他周围所有人,终于下定决心向他表白。当我借着酒劲准备时,却听到他与朋友的恶意交谈,这时我才知在他眼中我只是玩具,可以随意送人。哥,如果你看不上温柔,你就让我尝尝呗。好啊,我叫她来。攒足失望之后,我带着全额奖学金,于大洋彼岸享受人生。他却疯了似的满世界地寻找我。...
关于跟死对头重生成男主的双胞胎姐姐跟死对头同时穿书成双胞胎姐妹的感觉谁懂啊?更离谱的是亲弟弟是未来的霸道总裁,霸道总裁家竟然是养猪户?简直让人笑掉大牙!更更离谱的是,两人竟然还是霸总成长的垫脚石,男女主爱情的绊脚石。哼,绊脚石无所谓,垫脚石绝不行!曾经在公司里斗得你死我活的彼此,现在却要在陌生的环境中携手合作,共渡难关。不过没关系,对手有时候比你还了解你自己,强强联手各取所长,规避家庭毁坏隐患,追赶时代发展浪潮,缔造属于自己的商业帝国!哦对了,还有那个恋爱脑的男主,扼杀恋爱脑从娃娃抓起,谨记姐姐说的都是对的。曾经的梦想,这一次一定要通通实现!等到一切尘埃落定,再将对方踹开,各自追求属于自己的美好人生!...
穿书重生糙汉甜宠打脸爽文日常发家致富王芳仪跟闺蜜陆之星一朝穿书成为了炮灰女配,她是婆婆不喜的好吃懒做儿媳妇,闺蜜则是婆婆不喜的拖油瓶,她俩因为嫉妒原书女主,下场都不怎么好,她惨死街头,而闺蜜则是疯疯癫癫。原书女主则是跟原书男主抓住了时代红利,成为了首富。王芳仪跟陆之星决定既然回不去,也不想成为原书那样悲惨的结局,那就只能在这七零年代好好生活,她们作为熟知剧情的存在,决定每次都赶在女主前一步抓住机会,改变自己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