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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大的帆船划破平静的海面,咸湿的海风扑面而来。远方海天交接处隐隐可以一个山包样的阴影,那是你们此行的目的地,塔斯曼海上的明珠——塔斯曼岛。
“真是懒,塔斯曼海旁边的海湾叫塔斯曼之湾,塔斯曼之湾旁边的岛屿叫塔斯曼岛。”你靠在甲板上的观景栏旁,任由丝绸的衣袖在风中飘荡。
下面扛着一捆麻绳的副船长走过,白色的胡子头发就像浪花一般卷,他抬起头向你行礼:“我尊贵的女士,下午好。您说的很对,塔斯曼海旁是塔斯曼镇,塔斯曼镇边上是塔斯曼湾,塔斯曼湾对面有塔斯曼岛,那塔斯曼岛边上也有一个湾,您猜它叫什么湾?”
你垂下眼看这魁梧的男人,他皮肤泛着红,年纪约有四五十。常年的风吹日晒让他显得格外沧桑,往好里说,显得有故事,还是那种“小酒馆与老水手”的故事。
“叫黄金湾。”你忍住撇嘴的冲动。
副船长头一扬,状作很惊奇的模样:“居然猜对了!您真是智慧与美貌并存,愿海神庇佑您。”说完,他就哈哈大笑两声,摇头晃脑地走了。
你没能明白哪里可笑,这些水手们一天到晚讲的笑话你都听不太懂,或者听懂了但没办法明白哪里可笑,但是看他们每次笑成一团的样子,你总是忍不住也弯了嘴角。
一个月前,你拿着温森特的怀表去找了这位公爵之子,他随即邀请你到塔斯曼岛一游。岛上的鱿鱼鲜嫩,正是品尝的好时节。顺便,你也想出海游玩,不仅仅是为了赴约享受美酒佳肴,更是想去捉只海妖钉在你宫殿的石柱上,为你唱歌。
哪里海妖最好捉?当然是夜航的船上。那些贪婪又美丽的生物一闻到人类的气味,就会挤在船边哼唧。
但你高估了这次航行的危险性。塔斯曼近海早就成为了人类频繁活动的领地,别说是海妖了,连打渔的船都不会出现在这里。对面的塔斯曼岛也不再是探险家寻找宝藏的秘境,而是贵族与富豪们攀比的名利场。大小宴会排得满满绝不落空,庄园与私人海湾在不断兴建。黄金湾不再是沙滩颜色的代名词,上流社会的人们将每一寸土地都赋予了昂贵的价码。
别怪大恶魔见识少呀!你上一次来塔斯曼海还是在二百多年以前。
“马上就要到港了。”黑发的温森特走到你旁边,他看起来闲适又优雅,两只手臂搁在围栏上,微微眯起眼睛享受着海风的吹拂,“到岸后正好赶上晚餐,有你喜欢的鱿鱼,还有牡蛎与龙虾。虽然杜尔温湾的龙虾最好,但黄金湾的景色却最美,日落时海滩与夕阳都会是金灿灿的。”
你默默地听着,这位弗里茨公爵之子是讨女人欢心的一把好手,他此刻嘴上在说着夕阳有多么令人期待,但心里已经想好该如何度过岛上的第一个夜晚了。
温森特转头看着你,他的目光总是那么柔情似水,就像海波,一层层荡漾。
“你听过海中巨兽奥拓雷斯么?”他问,“传说中的奥拓雷斯是塔斯曼海的霸主,它拥有一只巨大的金眼与八条触手,每条触手掀起的海浪能将一座镇子淹没。”
你越听越觉得古怪,这种单眼八爪的生物你好像在哪里见过。
“哈哈,奥拓雷斯很像一只巨型的鱿鱼,但鱿鱼不会长那么大,奥拓雷斯的味道也不会那么好,它的肉肯定很难嚼。”温森特笑着说。
你依旧没有明白哪里可笑,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想起来了,二百多年前有人在塔斯曼海召唤了你,你完成了他的愿望……
“请不要担心,二百年前,一位勇士临危受命,去挑战奥拓雷斯,他们打了三天三夜才分出了胜负。传说那位勇士是个擅长使用火系魔法的传奇法师。他将奥拓雷斯的巨眼挖走,触手斩下,又将它烧成了灰烬,使它永不复生。”
临危受命?三天三夜?传奇法师?灰烬?
你有一眨眼的时间怀疑自己是不是记错了,当年把大鱿鱼烤得香喷喷的那人,不,那恶魔究竟是谁。
真是愚蠢的人类,你撇撇嘴,认真地纠正:“不,奥拓雷斯的口感一定不差,同是烤鱿鱼,都是一个味的。”
温森特愣了一下,随即大笑起来,仿佛你说了什么惊天动地的话。他背靠着栏杆,胸膛起伏,戴着宝石戒指的手指穿过你的发丝。
“我的公主,您是我见过最有趣的人了。”
你冷漠地看着他,他回视你以迷恋。
“塔斯曼海域在这位勇士的帮助下恢复了平静,这才越来越繁荣,塔斯曼也才会被称为阿贝尔王国的蓝宝石。”温森特将他的手覆在你的手上,他取下食指上的蓝宝石戒指,套在你的手指上。
“您愿做我的蓝宝石么?”他问。
你低下眼看这只戒指,深蓝色纯净无暇,就像海洋一般。
但塔斯曼之所以是阿贝尔王国的蓝宝石,并非因为它风景美丽。只因再迷人的风景,也敌不过金钱的魅力。
海上贸易的发达,给王室带来了数不尽的财富,这才是蓝宝石真正的用途。
你眺望着远方,并没有回答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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