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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村子时,剑仙罕见的落了泪。
“大人,你这是……”
“即使能够手摘星辰化为手中长剑,可我们还是失败了,不是吗。”剑仙用手轻轻揉了揉眼角,忽然笑道:“我们来的太晚了,真的太晚了。”
说罢,剑仙手心摩挲着腰间仙剑,一剑而出,竟是直接打开了异世界的通道。
“走。”剑仙归剑入鞘,大步流星地踏上异世界的土地,面对数以万计的不死族拔剑站立,意气风发道:“听闻魔界千年无战火,我来教你们害怕怎么写。”
魔界四大种族中,不死族拥有不断复生的能力,在与人类的交战中不死族往往身先士卒,凭借强大的体魄冲散人族阵型。
不死族所杀之人枯骨也不得安宁,倒地之尸不消半个时辰便可重新站立,神志全无只知杀人。
因为其种族在远征战役中的表现突出,战后一度成为魔王之下的第一种族。
一千年前,谁会把那个不起眼的年轻人当回事。
直到剑落在自己身上,直到火光染红了天空和大地。
不可一世的不死族,第一次尝到了恐惧的滋味。
那个男人带领着他的追随者如同天降神兵一般落在不死族的领地上,左手持雷纹长剑,右手倒提一把通体火红的佩剑,所过之地再无一物。
那两把剑仿佛是不死族天生的克星,雷纹长剑随意挥动便会伴随着雷电的轰鸣声在战场上不断落下雷光。碰者死挨者残,任凭你多厚的重甲还是多好的法宝,一剑之事!
而那红色仙剑更是让不死族惊惧,被其砍过的身体会燃烧起灼烧灵魂的火焰,不死族面对这灼骨之火竟失去了不死之身!
尸山血海中,那个人站立的身影此刻被深深印在了不死族的灵魂中。
不死族首领被枭首,麾下三位军团长战死两位,重伤一人,而那白衣男人就像是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见人就杀。
“听说你们不死族特别喜欢城破后第一个入城?”
剑仙踩着不死族首领的头颅,望着那个重伤的军团长,戏谑道。
“我们伟大的魔皇大人一定会带领我们重新统治人族的,你们只不过是一群蝼蚁,一群跪在地上引颈待戮的两脚羊!”
“狗东西,我杀了你。”灵法师的祖师脸涨得通红,手中法杖重重杵地,顿时一道光柱笼罩那位军团长,哀嚎声久久不绝。
剑仙回望四周,数千人浴血后眼中望着这些不死族的眼中只有无尽的仇恨。
他明白,这已是无法回头的道路。
想到这,剑仙高举代表火之剑的仙剑,朗声道:“见魔族,必杀之!”
说罢,能够灼烧灵魂的火之息被分散到每个修客身上。
修客们笑着四散开,就像几百年前魔族入城时一般。
见者杀之,无论老幼。
这是一场欠了人族整整一千年的屠杀。
剑仙坐在原地,望着远方的战火,不知自己是对是错。
那个孩子说的话,真是……
剑仙嘴角勾起,他想起了曾经看雪的日子。
任何的景色,都应有对的人出现才能称得上美景。
那这些魔族给他们带来了什么呢。
奸淫掳掠,屠杀人族,把杀人当成比赛来消遣。
人类真的做错了吗。
剑仙闭上眼,仰起头。
也许谁都做错了,可连孩子都无法存活下去的世界,希望又在哪呢。
剑仙纵容手下肆意屠杀的事被后世记录,成为某些政客诋毁剑仙时一个很不错的证据。
而对于不死族来说,自那时起便一蹶不振,这些活了几百年的怪物,从那天后便记住了火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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