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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1 章 抠门小侯爷32(第1页)

因为这群纨绔吃不得苦,加上每逢路过村子时,都要拐进去看看,是以这一路走得非常慢,以至于他们南下游历的事,只要消息灵通的人都知道了,被人认出也是正常的事。

不管哪个年代,攀龙附凤的事都少不了。

经过繁华的城镇时,这群人又忍不住停下来,然后买买买,想不被人认出都难。

当地的地头蛇们热情地招待他们。

这群纨绔子弟不是皇亲国戚,就是公侯勋贵,出身最差都是皇商,不是官n代就是富n代,若是得他们在皇上或者那些老大臣面前提上一两句,不知多有面子。

虽然这些纨绔既不是家主,也非族中精英,还仗着家中长辈溺爱横行京城,但地头蛇还是竭尽全力的招待,美酒美人一个都不能少。

杨清泉脸都黑了,小侯爷的脸色也很不好。

面对这阵仗,纨绔们互看一眼。

说实话,他们在京城时,爱去赌馆爱斗鸡看搏戏,但在女色方面并不执着——执着的家伙早被他们踢出去,拒绝往来!他们这里不需要色鬼,色鬼是最下乘的玩意儿,和他们不配。

美人只是皮相,哪里有斗鸡博戏和算学赌馆好玩?

而且,对于这群被老祖宗宠爱、从不缺美人的纨绔而言,还真看不上江南人偏爱的瘦马。

这江南的瘦马,也就那样罢了。

纨绔们很有节操,就是不要,他们可不收来历不明的美人,万一对自己不利怎么办?

发现这些纨绔并不像地头蛇想像中的那般是色中恶鬼,甚至连一个美人都不要,这让他们高看一眼,暗忖不愧是京城来的贵人,见多识广,即使是京城那群权贵中没出息的,定力都比一般男人强得多。

当然,也有可能是他们挑的美人可能比不上贵人身边伺候的。

后来,每到一个地方,纨绔们就被邀请去当地参加各种宴会,饶是纨绔们爱玩,也觉得颇为累人。

他们既不想去青楼,也不想参加什么文会诗会,宁可去那些闭塞的村子里,教村民新式孵蛋和养鸡法,或者配农药杀庄稼里的虫子。

直到他们拒绝邀约的次数多了,想必这消息已经传出去,应酬终于少了许多。

因为这事,纨绔们下意识地绕开大城市,专门往穷乡僻壤走。

午时,众人在河边的林荫下休息时,杜明规一脸感叹。

他从未想过,自己居然有一天,宁愿往穷乡僻壤钻,也不愿意往锦绣繁华的城里跑,享受城里的高床软枕和美酒佳肴。

这样的境况变化,谁能想到呢。

“子宽,快快快,叫化鸡。”

杨清泉特别积极地去滚来几个泥团子,他没等着侍卫动手,而是自己撸了袖子就干。

纨绔们捡些的捡柴,烧火的烧火,煮开水泡茶的煮开水,忙忙碌碌,皆没有像个大老爷们一样坐着等吃。

哪个敢坐着等吃,等会儿就没得吃。

侍卫们默默地拎着泥团子,按照着江小侯爷的吩咐做。

按他们这一个多月的经验,江小侯爷做的东西就没有不好吃的,他们跟着做就是。

香味飘出来时,明明出门游历,非但没瘦反而胖了几斤的杨世子不禁缩了缩肚皮。

他决定吃了这只叫花鸡后,就去散步,坚决不能当胖墩。

纨绔们吃得满嘴流油,一边说:“嗐,那王司马请咱们吃什么蓝苍州最富盛名的八味阁的饭菜,也就那样,不如这叫化鸡一半好吃。”

“对对,这京城里大大小小的饭馆,咱们也吃了不少,比得上青葱手艺的还真没几个。”

青葱一脸腼腆,谦虚地表示自己的手艺还行。

他还是没克服怕火的毛病,至于但其他的事,切菜也好、调味也好,都是一流的。

“我家主子才是最厉害的。”青葱一脸憨笑,“属下比不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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