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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了一个叫詹妮弗·兰登的女大学生,她学习比我还差劲。
我们经常约会。
她觉得自己比谁都聪明,而且脾气很暴躁,不过她喜欢做爱。
她有点胖,头发又没光泽还乱糟糟的,不过她喜欢做爱。
她喜欢讨论政治——要是把她那种大喊大叫、对任何和她世界观不符的人和事都一通乱骂算作讨论的话。
到了晚上,她能一直说个不停,说得唾沫星子乱飞,左边太阳穴上青筋暴起,然后就会把我拽到我的床垫上,可以说是发泄一番。
我们之间不是爱情——至少我觉得不是——而且我觉得我们也不是彼此唯一的伴侣——至少我觉得詹妮弗不是,因为大二的时候我染上了阴虱,而我知道我除了和她之外没和别人在一起过。
1971年,她收拾包袱,搭乘跨大西洋的航班去了伦敦,而且明确表示在尼克松下台之前她都不打算回来了。
到了1972年7月,我确定她至少要在海外待到1976年了,因为尼克松根本不可能输给麦戈文呀。
詹妮弗和我偶尔会通电话,但次数很少,间隔时间也长。
我倒也不是真的想念她,我想念的是做爱这件事。
学校里有很多女孩都比詹妮弗漂亮得多,有些也没她那么刻薄,而且有些也挺喜欢性爱的,不过她们想要的都比我愿意付出的多。
就算她们愿意和我上床,她们也很清楚,对我来说这只是肉体关系,如果她们不明白这一点,那我就不会再和她们约会了。
她们谁都没法和妈妈比,除非我遇到一个和妈妈一模一样的人,否则我也就是带女孩回床上,但也就仅此而已了。
我没法想象对别人能有像对妈妈那样的感情。
爸爸的电话是在我大三刚开始的时候打来的。
我的学业进展得并不顺利,我甚至都在考虑干脆退学去参军算了。
和家只隔了几个街区,可这对我清除脑子里对妈妈那些淫秽的想法一点帮助都没有。
实际上,这点距离给了我自由,我在外面花在想她、幻想她上的时间比在家的时候还多了。
越南离布鲁克林挺远的,我想着要是去了东南亚,肯定有一堆事儿能让我忙活起来。
我还有两年才毕业呢,但我完全没把握能坚持到那时候,我的成绩太差了,而且大部分课程我都讨厌。
生活根本不是我期望的那样啊。
我的固定炮友在伦敦,虽说听她气呼呼地大骂尼克松、威斯特摩兰以及岘港、美莱村这些地方挺烦人的,但她可从来没抱怨过我的公寓或者我的生活习惯,她甚至还花了些时间试着驯化山姆,在我看来,这还挺酷的呢。
——
在长时间游泳后离开健身房时,我莫名地心情很糟糕。
这天气也不给力,天空是石板灰色的,一股寒冷的北风直接穿透了我的衣服。
我在仪表盘上拍了好几分钟,才总算把车发动起来,当我把车开出停车场时,一个被我别了一下的混蛋冲我按喇叭。
我很淡定地把胳膊伸出驾驶座这边的车窗,礼貌地竖起中指回敬了他一下。
我还是不知道爸爸妈妈要跟我谈什么事儿,不过爸爸在电话里的语气挺急切的。
我不知怎么就觉得他们是要告诉我他们要搬到佛罗里达去了。
这些年他们经常说起这事,最近说得更多了,所以我当时就认定,等我开着我的“暴风雨”往布鲁克林南边去的时候,等着我的就是这个消息了。
我还寻思着,说不定他们搬走能解决我的问题呢。
佛罗里达虽然不像越南离纽约那么远,但也够远的了。
在我往爸爸妈妈家开,离他们越来越近的时候,我感觉自己的情绪都变好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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