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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 粥棚(第1页)

离开锦阳前往汉中的路上依旧不太平。路上遇到的灾民越来越多,各种冲突也层出不穷,不过这一次陈琼失去了搞事的兴趣,只是埋头赶路,偶尔随手打发掉不长眼的毛贼,轻松程度连有惊无险都算不上。

几天之后,他们终于来到了汉中城外。看着城门外搭起的明显有组织规划的连片草棚。陈琼松了一口气,他最担心的就是高勇和其他蜀地官员一样驱逐百姓,那才真是雪上加霜。不过现在看起来,这位兰陵王还算有人味,做事也还算有底限。

因为有官府的疏导,汉中城的灾民们并没有像沿途城镇那样聚集在进城的道路两侧,所以陈琼带着范思哲很轻松地进入到了城里。

到了这里,范思哲的思乡之情就算达到了顶峰,恨不得biu一下就回到家里看到老妈,连脚步都快了几分。

陈雄知道他急着回家,有心让他先走,但是范思辙怎么好意思这么做?坚持要先陪陈琼找到落脚的地方。

可是问了几家客栈之后,两个人才发现,汉中城里的客栈竟然已经住满了人,而且绝大部分都是灾民。

就像在锦阳城米铺遇到的那些人一样,并不是所有的灾民都是穷人,一些乡下的有钱人也都跟着跑出来,有的的确是家中无米下锅,只能细软跑,有些人家中倒是还有余粮,但是觉得落在一群虎视眈眈的穷鬼当中很不安全,所以也藏了粮食跑出装做避难,单从字面意义上来说,这两种人倒也的确都算得上灾民。

汉中城有兰陵王弹压,并没有出现锦阳城那样大发灾民财的现象,客栈当中的费用有小幅上升,不过大部分人还是住得起的,到处都是爆满,陈琼本来还想出高价争取一下,结果那个客栈掌柜很为难地表示他来晚了一步,前面陆续出高价的人已经把店里的空间榨干了。

连着走了几家客栈都悲剧之后,范思辙也有点为难,毕竟这是个人口流动缓慢的时代,汉中城虽大,可也没有很多家客械,再说按照现在得到的消息,其它客栈应该也都客满了。

他想了一下,向陈琼说道:“公子若不嫌弃,先去我家落脚可好?”

陈琼犹豫了一下,觉得去范思辙家中虽然有些不方便。但是总比在客栈里跟别人挤通铺要好,最倒霉的是,因为灾民数量众多,汉中城附近的空地都被住不起客栈的穷人占满了,陈琼就算想幕天席地也没地方去。

按照范思辙的说法,他家中兄弟不少,但是大多早夭,成人的只有他和一个哥哥。哥哥成婚之后,范思辙的父亲不久就因病去世,为了不给家中增加拖累,范思辙这才独自前往成邑谋生。

他哥哥早年劳作伤了身体,干不得重活,所以家境不太好。家里除了范思辙的母亲和嫂子之外,还有哥哥家的一子二女。范思辙开始的时候没有主动邀请陈琼去自己家里住,就是知道陈琼有独居的习惯,然而他家里并没有多余的空房间。

听了范思辙的话,陈琼倒是的确觉得有些不方便,不过想想也没什么好办法。于是就答应了下来。

汉中城刚刚经历过一次攻防战,虽然蜀军总体的抵抗烈度不强,但是总还是有些精锐部队努力奋战的,所以城内很多地方都能看出战斗的痕迹,有些倒塌的房屋上还残留着武道高手留下的印迹。

范思辙几乎每年都要回来一次,所以对城里的道路很熟悉,带着陈琼一路向自己的家中走去。

此时天色将晚,太阳已经快要落到地平线了,陈琼看到街道上开始出现一群群衣衫褴褛的灾民,慢慢向着同一个方向移动。范思辙过去打听了一下,这才知道原来是到了施粥的时间,灾民们这是去排队领粥。

陈琼对这种件事很有兴趣,听范思辙说他家离这里已经不远,就摸出身上的所有铜钱交给范思辙,让他去买些吃食,自己在这里等他。

范思辙在成邑做工,赚得的钱都要攒起来带回家去,有钱回家当然不需要另外带东西,陈琼却不好空手上门,他也不知道这时代登门拜访的礼节,听说范家家景不好,想来买些吃的东西应该没错。

范思辙知道陈琼有钱,推辞了一下就收起铜钱去买东西了。

陈琼打发走了范思辙,自己站在街边看灾民领粥。

这施粥处是用草席搭成的棚子,四面通透,里面的几口灶上支起大锅,现熬现发,这时米粥已经熟了,散发出诱人的香气,灾民们被香气吸引,不由自主地向着草棚里挤过去,任凭周围十几个执刀拿枪的兵士喝骂也无法阻止。不过好在这粥棚已经开了有些日子,灾民都知道轻重,虽然拥挤,倒也不至于互相践踏,更舍不得碰翻粥碗。

陈琼看了一会,正觉无聊,突然看到远处跑过来一队士兵,在士兵们身后,一个骑着白马的贵胄公子在几个护卫的簇拥下走了过来。

陈琼自己生得俊美非常,所以对于别人的长相并不怎么在意,他二师兄算得上少有的美男,看惯了也就soso,这时见到这个锦衣青年,倒是小小惊艳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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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青年一身锦袍,头上的冠巾中央镶嵌着一块六角型玉石,称得上富贵逼人,但是这些都无法遮挡住他的容貌。

“居然是中性美。”陈琼在心里暗想,忍不住怀疑马上的青年到底是男是女,不由自主地多看了几眼。

那个青年似乎感应到了陈琼的注视,骑在马上扬头看了过来,四目相对,青年的脸上显露出一丝惊奇,然后向着陈琼含笑点了点头。

陈琼本能地回了一个符合社会期待的微笑,然后就打算离开。这青年身上挂了不少零碎,并不是他喜欢的风格。最重的是,这人腰上挂着一柄短剑。

陈琼现在的见识已经算是比较广博,知道因为周朝尚武,所以书生也有佩剑的习惯,不过和武人用的剑不同,书生的剑是纯粹的装饰品,武人惯用的长剑佩在身上不但重而且累赘,所以书生们多用短剑,有专用的钩子挂在腰带上,既轻便又省事。

而且武人的剑是没有剑穗的,装饰用的短剑刚通常有个长长的剑穗,甚至比剑身还在长。

现在这青年腰上就挂着这样一柄短剑,不但外表华丽,还有个看着就绊脚的长长剑穗。

前世身为工科生,陈琼一直对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本能地反感,所以确定这是个草包之后就想离开,没想到那青年来到粥棚旁边居然下马走了进去,看几个施粥人对他施礼的样子,陈琼这才明白,感情人家才是掏钱的大金主,这里的粥棚多半就是他家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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