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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伦敦,依旧像是往常那样飘着如丝绸般细密的小雨。
伦敦南华克,道蒂街的街道上,坚硬的马靴踩在砖缝间的积水潭里,溅起一阵水花。
硬质的牛皮高筒靴,紧身的鹿皮骑行马裤,再配上一身恰到好处的沙漏型修身款蓝黑夫洛克外套,一根带有银扣的腰带,奶黄色的马甲搭配上带着花褶边的深黑亚麻衬衫与领结。
柔顺的白手套轻轻向上一抬,黑布雨伞微微顶起,露出了那双藏在雨伞下带着红芒的黑色眼睛与高顶礼帽。
亚瑟的嘴里含着烟斗,鼻尖时不时冒出三两团白气,让人分不清其中的主要成分到底是水汽还是尼古丁。
与亚瑟相伴而行的正是他的法兰西警务秘书,或许是因为才加入苏格兰场没多久,他对于警察制服的热爱阶段还没有过。即便亚瑟要求今天便衣出行,路易·波拿巴还是穿了一套与平时执勤制服差不多的衣裳。
他今天的衣着与平日的唯一区别可能就在于,他把苏格兰场的深蓝色燕尾服给换成了深黑色的。
二人一边迈着步子,一边闲聊着。
路易笑了笑:“长官,您……”
路易的话还没说完,便看见亚瑟摆手道:“现在虽然是工作时间,但是咱们并不在苏格兰场,而且这次是便衣行动,所以你用不着叫我长官,叫我亚瑟就好。你知道的,我很喜欢和人交朋友,虽然我已经有了一个法国胖子当朋友了,但是我也不介意再结交一个瘦的。保证生物的多样性不仅对于地球很重要,对于朋友也是一样的。”
“那么好吧,亚瑟。”
路易撇嘴笑了笑:“不过你用生物多样性这个词儿来形容交朋友是不是太过分了,虽然我不介意和朋友开开玩笑,但是有的人可受不了这种玩笑。除非……伱平常还会和猴子交朋友?”
亚瑟叼着烟斗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路易,看来你已经成为一个合格的侦探了。或许再过不久,我就能考虑交给你一些刑事犯罪侦查部的案件侦办工作了。不得不说,你在当警察方面还是挺有天赋的。”
路易笑着问道:“亚瑟,你还没回答我呢,你难道还真的会和猴子交朋友?你们该不会是在伦敦动物园认识的?”
亚瑟听到这话,猛地停下了步子,他深吸了一口气:“路易……”
“怎么了。”
“不要随便给我的母校起外号!”
路易诧异道:“啊?我知道伦敦大学的教育理念十分宽泛,但是那里居然还招收猴子吗?它是怎么混进去的?”
“我也不知道,或许是因为下院的笼子没关牢吧。不过猴子念大学有什么大不了的,猴子这个物种向来勤奋,它们有事没事还会自学波兰语呢。”
为了佐证自己的论断,亚瑟还不忘从怀里抽出那本马丁送他的《伯尼·哈里森的奇妙之旅》。
他把那本书塞进路易的手里,开口道:“看到没有,猴子还会写书呢。”
路易·波拿巴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可当他看到伯尼·哈里森的名字,顿时笑出了声,他开口问道:“既然如此,你干嘛不招只猴子在《英国佬》上刊登呢?亚瑟,你不是一直抱怨缺作者吗?”
亚瑟听到这话,只是嘬了口烟:“以前我们确实是有的,但是前阵子他回南美老家了。”
“南美老家?”
亚瑟听到路易的问话,也知道这问题不能再继续了。
此时《英国佬》正在想方设法的在不列颠树立埃尔德的光辉形象呢,这个精心编织出的‘善意’谎言可不能从他的口中不攻自破了。
亚瑟打量了路易的衣裳一眼,转换话题道:“怎么?苏格兰场的制服还没穿腻吗?就算说了便装,你也只是挑了件款式差不多、颜色不一样的。你是对于制服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吗?”
路易摇头笑道:“也谈不上特别的爱好吧。不过我觉得制服的质量通常都不错,色调搭配与款式看起来也很美观。你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士兵愿意为拿破仑效力吗?除了对他的崇拜以外,当兵能有一身体面、帅气的制服穿也是个很重要的考量。
在拿破仑时期,一个最最普通的法国步兵的全身服装也价值250法郎,如果当上了骑兵,那就更不得了了,那一身直接奔着五百法郎去了。如果做了重装龙骑兵又或者是近卫军,那一身行头的花费可是高达2000法郎的。
就拿法兰西帝国最精锐,也是最受我伯父信任的老近卫军和近卫骑兵来说吧,你猜猜他们有多少套制服?”
亚瑟想了想,随口报了个数:“五套?”
“五套?算你答对了一半,老近卫军确实是五套。但近卫骑兵们则是十套。”
路易不无自豪道:“作战服、行军服、野战服、常服、执勤服、厩务服、社交服、便服、阅兵服、盛大阅兵礼服,这些全都是单独分开的。而且每支军团的服装都各有特色,这一点和你们不列颠一样,第五团是带柠檬黄织纹的白色上衣和天蓝色马裤,第七团则是穿带水仙黄色织纹的绿色上衣和猩红色马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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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说,君主们都对士兵们的服装和仪容十分上心,普鲁士的腓特烈三世是这样,俄国的亚历山大一世是这样,不列颠的乔治四世也是这样,而我的伯父又是君主里的个中翘楚。不过相对来说,法兰西的军服设计的要比其他国家的军服更加合理。不列颠的军服强调美观有些过了头,以致上衣被设计的实在太紧,有的士兵们连穿都穿不上,更别提操作火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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