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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他居然想要我的女奴?
我不禁警惕起来,直盯着霍查的眼睛:“我的女奴很多,你想换哪个?”
霍查道:“我要跟你交换的那个女奴,她叫做菲娜。”
我装作了然地点了点头:“哦,原来是菲娜啊。”同时拼命在心里回想菲娜究竟是谁来着。
菲娜……菲娜……
噢,我想起来了!
想当初,我追杀虫使基纳姆的时候,遇到了一户人家,家里的男人叫吐尔逊,妻子叫法蒂妮,他们的女儿就叫做菲娜。
但这一家子的情况其实很特殊:法蒂妮和菲娜原本是大漠中黄金城的女奴隶,是吐尔逊将她俩偷偷带出来的。
他们三人为了躲避黄金城的追捕,才逃到了帝国东北部,伪装成一家三口定居下来。
当时吐尔逊惨遭虫使基纳姆杀害,我干掉基纳姆以后,就把这对无依无靠的母女收入后宫做低等女奴。(详见第6卷)
不过,我只在刚收她们的时候,干过她们母女一次,之后她们就彻底成为了我后宫里两件美丽的收藏品,我再也没干过,久而久之,我都忘了后宫里还有这俩人。
我凝视霍查,嘴角勾起一丝意味深长的冷笑,阴阳怪气地道:“看不出来嘛,表面一本正经的霍查先生,居然对别人的女人有兴趣,还调查得那么清楚。我越看你,越像一副难画的虎骨呢。”
菲娜是我后宫里一个不起眼、已经被我遗忘的女奴,想不到这个霍查居然会知道我有这么个女人,他绝对有专门调查过我的后宫!
这让我很恼火,因此在话里加上了明显的警告意味。
“你在对我释放杀气。鉴于我擅自调查你的女人,肯定会令你感到被冒犯,因此你现在想把我杀掉也是理所当然的。”霍查面无表情地缓缓说道,“我为自己的无礼行为向你道歉。我那么做并不是要染指你的女人,我只是想确定菲娜是否真的在你那里。我只要她一个,所以才决定用这个不会令你吃亏的方式跟你进行交换。”
我眯起了眼睛。
霍查很冷静地道:“假如愤怒令你冲昏头脑,你大概会想要直接从我这里把书抢过来。我奉劝你不要那么做,你的武功的确比我高,但我保证在你杀死我之前,我会把这本书毁到连纸屑也不剩。我手上这本是现今最后一本初版游记,你绝不会希望失去这份对你具有重大价值的东西。”接着他就把游记装回裤子口袋里:“你不必现在答复我,两天后我会再来找你,希望届时,我们能达成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说完他便转身离开了,明明巨硕如山的身躯,却像风一样,转瞬在我面前消失无踪。
我坐在空屋里,默然思考了许久。直到怀中的萨莎悠悠醒转,我就让她穿好衣服,带她回城堡和公主见面。
萨莎与奥菲利娅公主重逢的场面,想必是非常感人的,但是我没兴趣旁观,把她领入公主的卧房后,便先行告退了。
我在回城堡的路上就已经考虑好了,我决定答应霍查的交易,用女奴菲娜跟他换初版游记。
菲娜做为一个被我干完就忘掉的女奴,她对我来说完全不重要,我失去她只相当于失去了一件无足轻重的玩具,不会产生任何心痛或者遗憾的感觉。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尽快赶到遗忘之城阻止托尼·马斯克的阴谋,每多耽搁一秒钟,马斯克的赢面就会增大一分,恐怕已经没有多少时间可以给我方浪费了。
既然已确定有途径能得到初版游记,我也就懒得进行讨价还价,索性答应下这桩对我来说并不算很吃亏的交易。
不过,我还是很奇怪,霍查为何会执着于菲娜这个女孩子?
直觉告诉我,对方绝非垂涎菲娜美色那么简单,这个不起眼的美少女身上,或许隐藏着我从前没有留意到的秘密!
我心里对菲娜愈发的产生了兴趣,草草睡了一觉后,翌日很早便起床,打开道门回到了自己的城堡之中。
晴朗的秋日上午,阳光温暖柔和。我来到低等女仆的居住区,走向法蒂妮母女的宿舍。
我推门而入时,看到法蒂妮正和女儿菲娜及妮儿还有瑞秋玩一种纸牌游戏。
我知道,那是沙漠之民的女性非常热衷的一种游戏,据说最后的赢家能得到爱神的庇佑。
嗯,看来法蒂妮的运气非常不错,牌局还没有结束,爱神就已经将眷爱的手帕丢到了她的头上。
“主人!”
看见我走进来,屋内四女又惊又喜,连忙放下手中的纸牌,起身对我行屈膝礼。
我先看了妮儿一眼,这个草绿色头发的双马尾小萝莉患有奇特的软骨症,腿骨太过柔软,不足以支撑她的身体像普通人那样站立或行走,因此她平时都是坐在轮椅上面的——就是当年我养伤时,格里弗斯送我的那台轮椅,我转手送给了妮儿——尽管无法起身,但她还是一丝不苟地在轮椅上,对我做出标准的女仆礼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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