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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悦耳的“叮”的一声中,穿着白色的一字肩毛呢外套的诺诺拎着大包小包踏着轻快的脚步走出电梯,电梯开门就是酒店外交官套房的前厅,她把手里才从skp血拼回来的大包小包东西放在了电梯门侧的柜台上,顺手把房卡插入墙壁上的房卡开关里,房间内的电源自动接通。
正对着电梯门的是前厅的一面圆镜,左手是客卫和衣帽间,房卡开关的插槽上面贴心地贴着一张房间的地图,上面居然清晰标注整个套房的分部,以免客人迷路。
“恺撒?”诺诺倚靠着柜子一边弯腰脱掉自己的高跟鞋,一边抬头向着套房里呼唤,但没有得到回应。
喊了两声后,诺诺大概就知道恺撒不在房间了,她站在门口呆了好一会儿,然后低声嘀咕了一声:
“稀奇。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尔后,她的表情忽然就轻松愉快了起来。
她换完鞋子走进前厅右手侧的小吧台,房间通电后吧台里亮着金色璀璨的氛围灯,原本在入住的时候吧台上的半开式酒柜里是空空如也的,但恺撒入住之后成套的酒水就被安置在了里面,从发酵酒到蒸馏酒再到配制酒,一应俱全。
诺诺抬手打开上面的酒柜,从里面随手拎了一瓶调和式威士忌,酒柜里酒类的品种虽然多,但恺撒独爱威士忌,所以威士忌占比大头,其中不乏拍卖会上才能见到的珍惜好货,比如大摩62和麦卡伦m这种威士忌中的劳斯莱斯。
诺诺不大喝得习惯那些被品酒师们吹嘘的动辄几十万的好酒,奈何恺撒喜欢,并且平时还不断尝试教她一些品酒的技巧。
比如你知道喝威士忌最好的杯子不是方杯而是线条优雅的高脚杯,在倒酒后轻轻摇晃几下.然后倒掉,目的是祛除杯子内壁可能存在的异味。重新倒入一些酒后摇晃,拿起来凑到鼻尖前,将整个鼻子凑入高脚杯里去闻酒香味,以上动作重复三次,并且分三次去说:“hello”“howareyou”“thankyouverymuch”
做完以上流程还不算完,得拿起一杯水,拿水的动作还有讲究,得拇指伸入水壶的内壁感受水的温度,保证酒保不会误将热水拿给你。再将水倒入威士忌中,兑至酒精含量约为35%,因为这个比例是激发味蕾品味威士忌香醇的最完美的酒精浓度,最后才可以让美酒送入口中缓缓流下。
每一次恺撒站在灯光迷离的酒柜前挺直腰杆做这一套讲究的流程的时候,总是听见身旁传来铲煤炭的声音,那是诺诺直接在用手抓冰桶里的冰块球往自己的杯子里塞,直到把装威士忌的杯子塞满,才满意地离开柜台。一般这种时候恺撒也不会提出任何意见,只是若有所思的单手撑着酒柜,抓着自己35%酒精度的绝佳威士忌准备看诺诺怎么品用那杯“岩石上的苏格兰”。
其实恺撒不知道的是,在威士忌里装满冰块已经是诺诺最讲究的喝酒方法了。
诺诺从酒柜里拿了一瓶不知道是什么牌子,但看样子估计都贵到能买塞满一整个酒柜的平价威士忌的调和威士忌,拧开瓶塞的同时哼着歌弯腰从一旁冰柜下层拉出冰桶,抓了两颗冻得晶莹剔透的冰块丢在了嘴巴里,腮帮子就像松鼠储存过冬的松果一样有些鼓鼓的。然后提起酒柜上那瓶贵得要死不知道牌子的好酒对着嘴就咕咚一两口,闭上眼睛,蹙紧今天下午才在王府井做过的眉毛,然后喉咙一动,将酒吞下去,扭头往高脚杯里吐出两块带着晶莹口水的冰块,动作一气呵成!
一口威士忌下肚,诺诺保持着闭着眼睛的状态,精致的五官皱巴巴的被烈酒刺激得舒展不开,恺撒无数次提醒过诺诺,如果不往威士忌里兑水,那么味蕾将会被浓烈酒精带来强烈的刺激,会让表情相当不好看——她从来没把这个提醒当回事儿,喝威士忌如果不五官紧皱,那怎么知道自己喝的是威士忌呢?
如果这种时候身旁还有甜品吃就完美了,最好是一块甜滋滋的布丁。
对于享受生活,红发的小女巫总有她自己的想法。
“身子暖暖,身子暖暖。”诺诺提着威士忌干脆拖鞋也不穿了,三步甩掉酒店的拖鞋,转着圈进了套房大到夸张的前厅,包围的窗户外是夜间灯火通明的北亰街流,金色的脉络连接向四面八方,各色的灯光就像是童话里公主的首饰柜,五彩斑斓,晶莹剔透。
房间通电后自动播放起了慷慨激昂的音乐,有点艺术审美的她听出了那是恺撒最喜欢的《俄狄浦斯王》,放到了俄狄浦斯的母亲伊俄卡斯特在悲痛中自尽来洗净自己的罪孽。俄狄浦斯在百感交集中刺瞎了自己的双眼,然后自我放逐。
诺诺提着那瓶好酒踢踏着宫廷舞老师教过的探戈,在宽阔的前厅里摇头晃脑地和假象中的舞伴跳舞,忽然的舞步激昂像是要和命运抗争的俄狄浦斯,忽然又悲情似要自尽的伊俄卡斯特,舞步精妙绝伦,情绪饱满,动作具有张力,任何舞蹈老师来了也得夸赞是个好苗子,可惜脑袋不太正常。
独处的诺诺总是这样发疯的,尤其是在深夜大楼最高的酒店套房里,面对环绕四周的大城市夜景,背景音乐还是歌剧,这种氛围她不发疯就不是陈墨瞳了,尤其是这几天恺撒还不理他,不陪她玩,不让她出去做正事,更是憋得她有些发疯。
直到发疯发累了,她一个“脚滑”就摔趴在了落地窗前的沙发上,裙下的左腿光脚翘在沙发靠手上,另一只腿耷在沙发下的地上,那身呢子毛衣将她身材的凹凸曲线衬得诱人无比。
她趴在沙发上面朝下,抓着酒瓶的左手垂在地下,似乎是睡着了一样。
房间里《俄狄浦斯王》的歌剧结束了,自动播放下一个曲目,喇叭里奏响的不是《哈姆雷特》也不是《奥赛罗》,而是和歌剧八竿子打不着一边去的.西皮慢板?唱得好像还是经典的《四郎探母》。
诺诺一下子就把脸从沙发里抽了起来,她的脸上没上多少妆,也看不出有喝酒后的沱红,再怎么说她也是个混血种,几口纯的威士忌还不至于让她醉过去。
像是京剧开嗓的那地道唱戏声给她唱精神了,她仔细听着响满房间的大锣、铙钹、小锣、板鼓一个不漏齐上阵,那叫一个地道,尤其是铙钹打的咔咔响反常突出戏剧是悲剧性为主,但比起之前《俄狄浦斯王》的悲壮,京剧就显得有些太过热闹了?
诺诺在京剧那悠长高昂的唱戏声中换了个姿势躺在了沙发上,拿起地上的酒瓶对嘴喝了一口,被酒精刺激的皱眉头的同时也认真地在听着屋子里放的京剧。
她在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恺撒换口味了?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这个房间里的音响设备是连接着蓝牙的,所以选曲儿都是在恺撒自己的曲库里张罗,她可不记得恺撒的曲库里还有《四郎探母》这一首好曲子——她自诩自己听歌的口味比恺撒杂个几十倍,但也不至于杂到听戏的地步,一般她想听戏都是去正经的大院里听的。
“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品味了?”诺诺躺在沙发上,视野挪到了窗边四人餐桌上搁着的笔记本电脑,纯黑色,没有logo,执行部特供,那是恺撒的笔记本,蓝牙连接的就是那台电脑。
这几天恺撒一直都在桌前摆弄着那台笔记本电脑,可以说他们下飞机入住了这家酒店后,基本就待在房间里没有出去过了,昂贵的酒店套房被豪气地包了三个月,听说是用了mint俱乐部的权限,酒店的老板放言如果加图索公子开心,这间套房可以全年包给他住到开心满意为止。
恺撒开心不开心她不知道,但她自己肯定是不开心的。
从接到任务开始后,诺诺就以为这次北亰之行必然是惊心动魄,血肉模糊,子弹乱飞的危险战场,但到头来她就是换了一个地方宅,从学校的安铂馆宅换到了北亰的酒店套房里宅。好说歹说学校里每天晚上还有学生会的party可以玩,但北亰这边就当真每天闷在房间里不知道做什么。
白天就算出去也只能乱逛,故宫和颐和园什么的一个人逛又没意思,让恺撒出门,恺撒又说要做正事,然后就待在房间里对着那台笔记本电脑神神秘秘地不知道整天在做什么。
三人小队里,恺撒是队长,他说了算,结果他的行动方针就是猫在酒店里发酵,而帕西·加图索则是神出鬼没,突出一个查无此人,恺撒也完全不在意他,好像队伍里根本没这个人似的,用他的话来说,只要帕西不干扰到他,那么帕西想做什么都是他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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