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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在美国康乃耳大学农学院读书时的主要科目是英语、植物学、德语、拉丁文、生物学、气象学、化学、种果学、地质学、《圣经》课等
有趣的是,胡适学得最好的科目竟然是化学、生物学、植物学等“理科”科目。这些似乎与他日后成为中国新文化运动的著名领袖、文学家、史学家、哲学家、思想家、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关系不大,甚至南辕北辙。
实际上,当年胡适的确曾经为自己在化学、生物学、植物学等“理科”科目方面的成绩欣喜万分,踌躇满志。
“化学试卷竟得百分。”“此次大考,生物学得九十五分,植物学得八十三分,殊满意矣。”胡适的英语也学得颇好,“英文试卷得九十一分,颇自喜也。”
不仅如此,胡适已经能够用英语演讲。这记载于1911年2月18日的日记里:“夜有学生会,余适值日,须演说,即以《虚字》为题。此余第一次以英文演说也。”
最令胡适头疼的大概是德语科目,“德文新读一书,甚苦多生字。”“连日读德文甚忙。”“考德文,甚不满意。”
除了应付这样那样的考试,还要参加学院例行的“农民周”的接待讲解的任务,胡适学习任务及其繁重,但他仍挤出时间读书写作。
随便翻一翻他的最初的留学日记,便可以看出他的学习内容是相当丰富而驳杂的,这正是胡适的求博的特色。
他读左传,读《荷子》,读柏拉图、读培根,读司各脱、大仲马、狄更斯的小说,读莎士比亚的剧本《罗米欧与朱丽叶》、《马克白斯》、《李耳王》、《享利四世》,读古诗十九首,读谢灵运、杜甫、王安石,读弥尔顿、济慈、歌德、海涅、华滋华斯。他研读拉丁文、法文、德文,看德文、法文的文学作品。他读达尔文的物种起源、读世界艺术史。他一面认真写植物、生物、土、气象的读书报告,一面翻译农业科学小品文章,撰《康乃尔君传》、《本校发达史》。
胡适在留美期间十分勤学苦读,十分珍惜时间,他曾把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名言“你爱生命吗?你若爱生命,就莫要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生命所由积成的原料”恭抄在日记扉页上。
他曾有一则“利用光阴”的日记:“有人赠我莎士比名剧享利第五,全书三百八十余页,用薄纸印之,故全书仅广寸有半,厚不及半英度,取携最便,因以置衣囊中,平日不读之唯于周上及电车中读之,约一月而读毕,此亦利用废弃光阴之法也。”这里可以看出他挤时间读书的习惯,这个习惯胡适几平其生未改易。
后来胡不归著的(胡适之先生传)中,说到胡适在北京家中的所里马桶边总“放着几册书、一札纸、一枝铅。
胡适的(一日一首诗》的书稿,就是他每日上所时选注一首诗的结集。胡适晚年津津乐道欧阳修的“三上”工夫,“马上、枕上、厕上”的构思著作的本领,他自己的文字也很多正是在轮船上火车上、旅馆中做出来的。
1921年3月北京大学的教授们为了索薪罢课,他就利用此段时间在家写出了后来可以说是红学研究史上划时代的红楼梦考证。这当然是后话。
胡适彼时是官费生,衣食住用不愁。他看到当时美国大量的半工半读的苦读学生,十分感动,他曾在一则日记中说:“眼中最可敬爱之人,乃此邦之半工半读之学生。其人皆好学不厌之,乃ー校之低柱,国之命脉。吾对之焉敢不生数爱之心而益自激励乎?”
留美第一个寒假时,他曾在日记中记述:“平日已习于学,今假中一无所事,反觉心身无着落处,较之日日埋头读书尤难过也。”
美国大学在暑假时,往往开设有“夏课”,满足部分学生刻苦求知的要求。
但当时的中国政府派来的官方监督,却通令中国官费留学生不得参加校间“夏课”的学习,胡适感到大异:“以为闻所未闻,此真可笑之举动,夫学生之不乐荒嬉而欲以暇时习夏课,政府正宜奖励之,乃从面禁止之不亦骇人听闻之甚者乎?”
胡适读书的兴趣广博而宽泛,他在美国校园里接触到的“西方学者兴之博”,更今他为之敬服,忍不住发出“真吾人国者所不可不留意”的感叹。
他接触的老师教授,几乎个个博学多才。如“电学工程师”高拉彼托夫,不仅为美国的著名电学技师,却又最工音乐,能演奏多种乐器,为当地演奏名手。“计学教师”约翰生,懂埃及、希腊诸古文,又擅文学,曾著有一部颇为风行的小说。哲学教师狄菜精通意大利语。康大校内博及诸学的教师如历史教师衰尔、古代语音教员须密则更使胡适仰服不已。
为此胡适深有感触地说:“近人洛威尔之言曰:教育之目的在于使人知一物之物物,与夫物物之一物也。一物之物物者,专门也,精也物物之物者,普及也,博也。若终身守一物,虽有所成,臂之能行之书厨,无有生趣矣。今吾国学者多蹈此弊,其习工程者,机械之外,几于一物不知,此大害也。吾屡以为言,然一二人之言安能收效,是在有心人之同力为之,庶可挽救此偏枯之弊耳。”
更令胡适沮丧甚而愤慨的是,“吾国学者”的更深刻的学术危机,“他们不少人不仅在学科上不能博通旁涉、而且对应该通晓的祖国历史文化竟懵然无所知”。
当时中国留美学生界确实存在的普遍弊病。胡适在《非留学篇》中指责的“重实科轻文科”便是此弊病的一大表现。
“俄国学生,无不知托尔斯泰之全集,无不知屠格涅夫及杜思拖夫斯基者;吾国之学子,有几人能道李杜之诗、左迁之史、柳欧苏之文乎?可耻也!”
早在胡适选学农科时,他课余时就已经相当关心人文学科的诸多学术同题。1911年他就写过《罗米欧与朱丽叶》一剧的分析、论宋儒之功等学术心得的札记。后来他又研读从《柏拉图理想国》到近世西方各国的政治哲学和文学诗歌。他读勃朗宁的诗,也研究他的乐观主义,读爱默生的札记,研究他的哲学思想与文学思想。他被英国诗人拜伦的爱国热情与献身精神鼓舞激起,翻译了拜伦的《衰希脂歌》。他读温斯顿吉尔的探讨宗教问题的著作,不忍释手。他读大限重信之(日本开国五十年史》,读罗素(论战争)均深有悟得。
在文学方面,他翻译了法国著名小说家都德的《最后一课》《易名》《割地》,发表于上海(大共和日报),(林之国》发表于甲寅)杂志。都德的小说是胡适最早译成中文介绍给国人的,这一点他一直颇为得意。
他的一位朋友还从他那里索得译稿,寄给了都德的遗孀。
在留美期间,他还翻译了俄国作家泰来夏甫的《决斗)、英国作家吉百龄的《百愁门》、法国莫伯桑的《二渔夫》等优秀短篇小说,这实际上为他后来有计划地翻译介绍外国短篇小说。开了一个丰实的先端。
但是,胡适对农学院的课程实在没有兴趣。特别是一门“果树学”的课程,每周有实习,要求每个学生每次将几十个苹果分类填表。例如茎的长短,果脐大小,果上棱角和圆形的特征,果皮的颜色,果肉的韧度,酸甜的尝试,肥瘦的记录……等等,项目分得很细。美国那时有四百多种苹果,都要一一细分。中国学生对这许多苹果不了解,填起表来便觉十分枯燥,令人头痛。
一次,胡适在康奈尔大学附设的纽约州立农学院上实验课,面对眼前30多个苹果一筹莫展。美国学生对各种苹果异常熟悉,谈笑间就把苹果分类做完,随即挑选几个中意的苹果塞进口袋,扬长而去。他与其他几名中国同学只得在实验室埋头苦干,终于一一分出类别。可就算这般加倍努力,考试成绩还是差强人意。
在这些实验之后,胡适开始反躬自省:自己这样学农,是否已铸成大错呢?他对这些课程基本上没有兴趣,而他早年所学,也派不上丝毫用场,与他自信有天分有兴趣的各方面,都背道而驰。虽说胡适记忆力非常好,考试前临时抱佛脚也能应付考试,可几天之后,就会把那400多种苹果的分类忘得一干二净。胡适意识到,勉强去学习,对自己来说实在是浪费,甚至愚蠢。
胡适留学美国那几年,家中经济异常困窘。几个哥哥闹着分了家。胡适的母亲独立撑持门户,一切亲戚庆吊往来,人情南北,负担委实不轻,乃至靠抵当首饰过年,贫窘之状可见一斑。由于美国的农学院可免学费,故胡适在选择学农学专业很重要的方面是考虑到家境条件。这一则是可以节省出学费当生活花费,再则还可接济自己在国内的家人。
如他自己所说:“那时进康大的原因有二:一是康大有当时最好的农学院,且不收学费,而每个月又可获得八十元的津贴;我刚才说过,我家破了产,母亲待养,那时我还没结婚,一切从俭,所以可将部分的钱拿回养家。另一是我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是农民,将来学会了科学的农业,也许可以有益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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