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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成唯一的感觉就是年轻人也许有共同语言,能让儿子听点儿话。反正自己每次说父子两个总因为这件事不欢而散。妻子也想过劝儿子,毕竟妻子心目当中的儿媳妇儿人选绝对不是张芸这样的。结果就是儿子一意孤行,妻子也按照自己的方式讨好她看中的儿媳妇人选。妻子的认为就是男人现在不成熟,当然追求美貌那些只要把婚事定下来。江淮北也无法反驳,到时候生米煮成熟饭,慢慢的也就知道妻子的重要性。可是他看江淮北这样子分明就是魔障的很。没有想到儿子说200万是给张芸买家具。如果妻子知道家里又得爆发大战,可是这会儿显然他和妻子的话儿子都不听。这种情况下他也不知道该找谁。找江淮南的话,这种事情又不希望江淮南知道。也不知道为啥,他今天看着江林的背影,就觉得江林似乎能办成这件事。江林听了这话笑了。“四叔,你怎么觉得江淮北会听我的?我俩见面也就见过一次,而且从无交集,他不知道我的爱好,我也不知道他的性情。你觉得我去找他说教这种事情,他会听我的吗?谁会喜欢一个陌生人对着自己指手画脚?”就看江淮北那样子也不像是听人劝的,这分明就是一个恋爱脑,而且还是个舔狗。就是人们常说的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当然这个年代没有这个新名词儿,可是江淮北就是这个行为。准确的说一个富家公子被一个小明星拿捏的死死的,只能说江淮北没脑子。而且江林作为旁观者也能看出来这张芸绝对不是什么好鸟。这个女人长得这么漂亮,肯定手里养了不少鱼。而江淮北只不过是最好拿捏的一条鱼罢了。江林敢保证张芸的鱼塘里恐怕还养了几条大鱼,只不过目前来说最好选择的就是江淮北。江天成叹了口气。“淮北他不是个坏孩子,他心地善良。就是因为外冷内热,心又软,俗称的刀子嘴豆腐心。张芸不是什么好女人,我能看得出来,桥上的不过是江家的钱和江家的资源。”“我真的怕这孩子以后会受伤。大林子,我知道你有办法,如果你有办法帮帮淮北吧,四叔就这么一个儿子。”江林听了这话,犹豫了一下。管闲事儿不是不行,可是这种闲事儿一旦管不好,说不准以后落埋怨。“四说你如果真的想让我解决这件事,那方式方法就只能按照我的来,有可能会让江淮北很受伤。你可不能到时候因为这个埋怨我。”江林的话让江天成眼睛一下子就亮了。“没问题,我绝对不会埋怨你,你想怎么做都行,只要能让淮北回头。”“行,四叔既然有你这句话就行,你放心,江淮北的事情交给我。”江林把江天成扶回病房,又给江天成倒了杯水。这个时候的吴家。吴若雪刚刚从外面回来,这两天自己本来是想回去再劝劝丈夫。可是父亲和大哥都发话了,让她在这里再待几天。免得一回去之后,江天成反而觉得他们吴家服软了。用大哥和父亲的话来说,江天成当惯了少爷不知人间疾苦。让他好好的冷静冷静,知道,知道没了钱他什么都不是。慢慢的他就能清醒过来,不然的话光靠劝说没用。吴若雪觉得父亲和大哥说的对,这才强忍着没回去。她从外面回来,刚才是去见律师的,从律师那里知道江林已经把所有的产业拿在手里了。也就证明江林要开始应付无穷无尽的烦恼。一回家看到大哥刚放下电话问的大哥,“谁来的电话呀?”其实心里还是担心儿子,女儿和丈夫的。“没事儿,一个下属打电话来问问情况。对了,若雪,这几天你在家里也闷得很,要不然出去散散心,玩儿一玩儿。我一个朋友在三亚那边开了酒店,要不然你过去住两天,那里有海。心情也能好很多。”吴博文接完电话听到妹妹这么问,立刻想了个主意。妹妹回去肯定是不行,他得让江天成知道人失去了权势之后,会有多么悲凉。如果没有权势,他身边的人都会六亲不认。江天成才会知道财富和权势对于他来说有多么重要。准备剑走偏锋,可是自家妹妹对江天成多少还是有感情的。狠不下心做到这个程度,如果知道江天成生病了,估计第一时间就得回去照顾他。所以他准备支开妹妹。吴若雪听了这话,想一想最近自己天天在屋里胡思乱想也不是个事儿。点点头,“行,哥,那我就去玩儿一段儿时间,不过家里你得帮我留意有什么事情发生,最好是尽早打电话给我,我会尽快赶回来的。”吴若雪当天晚上坐上飞机离开。根本不知道晚上自己的丈夫还在病房里却没有见到自己的妻子和自己的儿子,女儿。住的虽然是单人病房,可是这屋子里冷冷清清的。到了吃饭的时间,闻到楼道里其他病房传来饭菜的香味儿,江天成脸更黑了。自己都病成这样了,妻子,儿子,女儿一个人都没出现,女儿去外地出差情有可原。可是那个不孝子为了个女人肯定没回家。可是妻子为啥不回来呢?自己都生病了。他一个人在那里生闷气。肚子也饿的叽里咕噜的响。他琢磨一会儿跟江林说,要不然去旁边的饭店买点儿吃的回来吧!江林照顾自己也一直没吃饭。而且桌子上什么东西都没有,除了一个简陋的玻璃罐头瓶儿的水杯。这个水杯还是江林出去买了一瓶罐头。把里面的罐头吃掉才给自己改成了水杯,不是江林不想带东西,是他打电话的时候父母说了,剩下的东西他们带过来。江林就不好再买重份儿。可是对于江天成来说,这待遇是直线下降,他是江家的五爷,什么时候生病不得人大把大把的营养品,水果,鲜花往这里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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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134年,赛博时代,AI义体仿生人斗兽场。一小部分人发生变异,觉醒异能。达文公司全面追杀变异者,并为此成立秩序部。Ghost作为A级异能拥有者,是被忒弥斯系统通缉的一等逃犯。在某次任务中,撞上了传说中的变异者猎人秩序官A。两人在古京街厮杀,从未失手的秩序官A却险些被Ghost杀死。Ghost下次你不会这么走运。当晚,Ghost在小布鲁克林区的地下酒馆遇到一个年轻人。他自称Alvin(阿尔文),眼神湿漉,言语诚挚,执意陪他雪中漫步,还送了他一朵金属玫瑰。并在Ghost被秩序部追杀时,毫不犹豫地成为他的同盟。于是后来,Ghost发现秩序官A总是对他手下留情放虎归山秩序官A总是为他暗中开路藏匿线索秩序官A主动给他打来电话,却只想听他的呼吸声Ghost你这个秩序官A,不会是Alvin的A吧。秩序官A。Ghost?魔蝎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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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苦难,腐败,欺凌!我等小民饱经苦难,官吏腐败横行,肆意欺凌我等,我等不过是贩夫走卒,农人兵丁,家无立锥,不为大汉天子所知,对于高高在上的大汉天子,不过蝼蚁!官兵称我等为蛾贼!!!天下大旱,颗粒无收,而赋税益重,只因宦戚权贵骄奢淫欲,沉迷享乐!我等家无立锥之地...
郑毅从蓝星穿越到修仙世界,却碌碌无为,躺着在修仙界底层成为散修一枚。偶尔穿越到末日世界,血月横空,丧尸横行,厉鬼丛生这里简直是魔修的天堂。杀丧尸,炼厉鬼,噬幽魂,啖尸丹,修为蹭蹭的往上涨,不但没有天谴,修炼度还贼拉快,你说这上哪说理去?郑毅只能大喊一声,这不科学。然后转身回到修仙界,卖掉仙城居住权,连夜投奔魔域去了。摄魂宗,养尸宗,天魔教,噬魂道魔道宗门,我来了。郑毅大吼着,兴奋的投入到恶名昭彰的诸多魔宗怀抱。摄魂幡,引魂阵,黑煞功,养尸功郑毅热烈的投入到研究魔道法门的热情之中去了。别人修炼魔功,不是被正道拍死,就是被天谴,五雷轰死。而我是郑毅,正义的郑,正义的毅。代天行道,修炼魔功,功德无量。当有一日,郑毅布置下三十三万摄魂幡,号令百万恶鬼,操纵十万天尸,魔气滔天,围攻正道圣地的时候。无论是正道大能还是魔道大佬们都麻了。他们一起高呼出声,道你这魔头,为何没被老天爷劈死?这不科学啊!...
关于名柯我在酒厂爆瓜,真真假假被炸死的宾加重生回到应聘太平洋浮标工程师之前,誓死不去卧底,还去酒吧打了刚拿到代号的威士忌三人组,把朗姆气的将人打包送给了琴酒…组织瓜王!酒厂厂花!实际上就是满嘴喷粪,精神状态极其不稳定的一奇葩!和伏特加关系好,和琴酒生死冤家!琴酒嘲笑我睫毛,我对朗姆螺纹钢式硬夸!下班遇到工藤新一,梆梆就是两脚丫!看到叛徒雪莉酒,上去一个大嘴巴!骂朗姆就像回家。把贝尔摩德尊严按在地上摩擦!碰到波本,基尔就是一记大列巴,还把锅甩给伏特加。连Boss我都敢骂!开二十几个小号故意网恋男同事…就是我宾加!小剧场1朗姆让宾加游说刚拿下代号的成员站队,宾加抡着高跟鞋梆梆给他们脑壳开花,被琴酒当成神经病和被打残的三瓶威士忌一起关到审讯室,让朗姆来捞人2跟踪工藤新一遇到正在做任务的琴酒和伏特加,捡到变小的工藤新一团成球塞到衣服里装孕妇将人偷走,不慎被琴酒抓到,衣服里的柯南掉出来伏特加大,大哥,宾加生了!琴酒注不救济,对荭方不友好,自行避雷。「第一卷无CP篇,第二卷CP琴酒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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