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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三十八章 难得独行四(第1页)

交谈过后,经吴帮主的安排,应觉在老何的带领下住进了一间客房。

此时应觉正一个人单独呆在房内整理着包袱,虽说游历在外,但其实随身物件并不多,这个小包袱里装着的除却换洗衣物外,就只有一把被布裹得严严实实的长刀,即他击败刀鬼的战利品,包袱平时就挂在马背,而其他更加重要的诸如银钱财物、刀鬼身上捡的令牌、以及张老头给他的禽鸟爪子和玉佩等物件皆是贴身携带,不会丢失。

少顷,包袱整好后,应觉随手将其扔在床头矮柜上,端坐床边,环视室内一圈,客房不大,但很是整洁舒适,安离武馆的待客之道应觉还是颇为满意的,据吴帮主所说,镖队出发之日尚早,不论应觉最终同不同行,这些天他都可以在离平城多转一会。

想到这,应觉脑中念头忽起,当即推门出了房间,穿过浓密树荫下的青石小道,便是宽阔的演武场,少年们的呼喝声仍在回荡不止,他慢慢踱着步子进到前庭,前庭空无一人,吴帮主老何他们都不在了,他走过清冷的前庭,走向大开的武馆正门。

安离帮身为离平城传统帮派,武馆所处地界为最繁华的东城区,距商会店铺聚集的走马街与客栈酒楼林立的观花路都很近,出了武馆大门,应觉回头望了眼大气磅礴的柱联,估摸了下方向,便朝左边拐去。

边走着,应觉边从怀里取出一物,端详起来,正是一月前他离家时,张老头借李叔之手交由他的那根禽鸟尖爪,老头子也不知在弄什么鬼,啥也没交待,遥遥路途行来,他实在没发现这爪子有任何用处,稀奇倒是挺稀奇,只见这爪子表面皮肉已干枯开裂,通体惨白如骨,细细摸来又像玉石一般,着实奇异,他在永歌大山里捕猎的珍奇禽鸟不少,可从未见过如此材质的尖爪,所以他打算趁这空闲的时间,去走马街一趟。

走马街并不单指一条街,而是这些买卖生意云集之地的统称,例如之前去过的离平商会总会所在地,便属走马街东街,这东街即是各大商会盘踞的地方。既有东街,那自然有西街,走马街西街店铺林立,均是做买卖谈生意的场所,应觉此行便是前往西街,去店铺或典当行之流,看看有没有识货的人,能认出这支爪子来。

或许是如今处于两帮对峙局面的缘故,大道上行人并不多,但若散步般晃过几条长街后,眼前忽见人潮涌动,自街口迈入,耳边尽是买卖声、争论声、闲言碎语声,城内的紧张气氛似乎完全没影响到走马街的商人们。

“找个看上去气派一点的。”应觉煞有其事地点了点头,边自语道,若是跟张老头开的简陋杂货店差不多...应觉面露嫌弃之色,脚下轻轻一踏,身形忽变。

但见一袭白衫灵动地穿梭在人群间,不时左右张望着,突然,应觉眼前一亮,一座精致而大气的四层楼阁进入了他的视野,应觉顿时停下脚步,仰头望去,这座建筑单独占了一大段街区,在这寸土寸金的走马西街甚至还有个别致小院,院中翠绿茂树依衬着外墙,每层楼都有约莫两三丈之高,层层青瓦延伸出的四角有瑞兽昂首,檐下木窗框上满是华美而独特的镂空雕花,而正门的黑底牌匾之上则是简简单单的两个朱红大字:珍宝。

光是见了这排场,应觉便不由暗自惊叹,不愧是大城,如此有派头的店铺——瞧这珍宝二字应该是店铺,在永歌那小地方,是不可能出现的。

应觉吸了口气,自正门踏了进去,一股清郁的檀香扑面而来,木窗通透照进日光,一楼大堂内显得分外明亮,一排排玄色实木架铺着深灰色绸布,其上整齐摆着各式货物,大堂布置和货架摆放和老头子开的杂货店有点类似,但档次那可高了不止一筹。

这名作“珍宝”的店铺内客人不多,但大多衣着精致,束冠悬佩,明显是富贵人家,不过若单论卖相,应觉倒是丝毫不落下风,他没有细看货架上摆的东西,踩着柔软舒适的地毯径直往里走去,柜台前站着一名身穿商贾服饰的青年,见一袭白衫过来,商贾青年瞥了眼他腰间悬挂的佩剑,面露笑容,殷切道:“这位少侠,请问要买什么?”

“呃,我不买什么。”应觉顿了顿,说道,“我想卖东西。”

闻言,商贾青年随即说道,“卖东西的话,我们珍宝店可不是什么都收的。”

“那是自然。”应觉回道,语气笃定,“保准是绝无仅有的稀世珍品。”

来之前应觉就想好这么讲了,连老头子都看重的东西,道一句珍品应不为过,而且只要他这么一说,以商人逐利的特点,宁可信其有不会信其无,交涉起来也方便许多。

果然,商贾青年虽说神情半信半疑,但还是开口说道:“既然如此,少侠请跟我来吧。”

说罢,青年走出柜台,转身踏上一旁的楼梯,应觉紧跟其后上了二楼,二楼布局与一楼差不太多,只壁挂了一些图案精美的绸布,遮住了墙面,商贾衣着的青年带领着他到了二楼大堂的一处矮桌,转过身来,殷切道:“这位少侠,将你所谓的稀世珍品展示出来吧,我们会为其做出精准的评价。”

应觉点点头,从怀里取出那根禽鸟尖爪,轻轻放下,桌柜后一位头发花白的老者正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闻得一声轻响,老者睁开双眼,向桌上那物望去,顿时直起身来,凑得极近,伸手拿起细细察看,浑浊的眼瞳都明亮了几分。

“这东西,我没见过。”老者轻轻抚着爪子惨白而干枯的表面,出声道。

“连您也没见过?”商贾青年面上尽是惊讶之色,这名老者是商会的高层,听说以前在中原还是个大人物,现今在离州养老,无聊时就喜欢在珍宝店内做做鉴定的活儿,平日里没什么架子,对店里的年轻人一向和蔼,也叮嘱过他们,若有稀奇的东西一定要拿过来让他掌掌眼,所以青年听客人说稀世珍品,便带来了,本以为这说辞只是为了卖个好价钱的噱头,可没想到,居然真稀奇到连眼界极高见识极广的罗老都不认识。

老者轻轻颔首,又望向应觉,慢条斯理道:“小伙子,你说它是稀世珍品,那想必你知道它是什么,请问可否告知老朽呢?”

应觉犹豫了下,语气恳切地道:“老人家,不瞒您说,这玩意儿是别人给我的,我来贵店的目的也是想弄清这是什么,不过我可以保证,它很罕见。”

“原来如此。”老者手中捧着禽鸟尖爪,指腹摩挲着爪子,是一种别于其他鸟兽利爪的特别触感,如同玉石一般冰凉坚硬,从其干裂的表皮纹理来看,它似乎已死亡很久,然而骨头与爪尖丝毫没有腐烂的迹象,见此奇物,老者不由啧啧称奇,说道,“小伙子,我虽没见过它,但你若能讲一些与之相关的情况,我或许能稍稍推测几分。”

应觉想了想,回道,“我只知道它应该来自永歌森林,或更深处。”

“永歌森林更深处...南疆十万大山吗。”老者了然,手中翻来覆去地把玩着惨白爪子,说道,“怪不得呢,南疆为极险之地,据传崇山峻岭遥遥十万里,无人敢进无人能出,若真东西真出自那儿,莫说我了,恐怕宫里的人都没见过罢。”

“宫里”二字,老者声音极低,但以应觉的超绝听力,仍是听见了。

宫里?哪个宫里?应觉暗自疑惑,但面上并无表现。

老者接着说道:“这根爪子的特点你应已摸清了,质地坚如玉石,经年不腐,明显属于某类超常的猛禽,我见过与之最为类似的,是西漠的一种禽鸟,名叫沙漠红隼,其死亡后骨也可数月不腐,虽不比这根爪,但至少说明,两者为一类。”

“那这玩意儿有什么用处?”应觉问道。

“这种材质奇佳的爪用处一般有二,一是加以打磨雕琢,作装饰点缀之用,二是借其坚与利,用作利器之尖端,通常有短匕或暗器。”老者轻轻敲了敲禽鸟尖爪,放回桌上,继续说道,“硬要说的话,或许还有一点,那便是基于其稀有罕见的特点,可当做信物,除开这三点,老朽想不出其他用处。”

闻言,前二者顿时被应觉排除,那张老头交由他的意味只可能是后者,用作信物。

是什么的信物呢?

那商贾青年见应觉半天不言,以为他心持怀疑,顿时开口说道:“少侠,你大可相信罗老说的话,在离平城,乃至我们整个离平商会,没人比罗老见识更广。”

离平商会?听到这几个字的瞬间,应觉愣了一下,旋即反应过来,也正常,能在这离州州城开上一家如此档次的店铺,除了离平商会还能有谁。

“罗老的话,我自然是信的。”应觉拾起禽鸟爪子放入怀中,笑道,“不过先前说卖东西只是一句玩笑话,在下并没有卖的意思,多有叨扰,还请见谅。”

“不必客气,今朝能让我再见识一种未见之物,是老朽我的福气了。”罗老苍老的脸上也露出笑意,感慨道。

“那么,在下就告辞了。”说罢,应觉抱拳行了一礼。

望着那袭白衫下楼离去的背影,罗老稍稍佝了下身子,靠在椅背上,闭起双眼继续养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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