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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霍格沃茨 一段校史(第1页)

对洛弗尔来说,对角巷这个选项从一开始就是被排除掉的。原因很简单,这个地方它连听都没听说过,更别提它找到的位置了。霍格沃茨的图书馆看起来是个不错的选择,但那里的书只能对学校的师生开放,洛弗尔两者都不沾,也不能从那里搞书。况且图书馆的书只借不卖,洛弗尔却想把书当礼物送人,图书馆自然也就被排除在外了。

所以其实只有一个答案符合要求:霍格莫德村。

洛弗尔轻轻叹了口气,他没想到自己刚从霍格莫德村回来,就要再去一趟。不过因为迪米特教授中途抓包了弗雷德和乔治的缘故,他们提前回到了学校。这也让洛弗尔有了再去一次的时间。

这次为了节约时间,洛弗尔决定变成人形。

人形态,切换!

洛弗尔变成了银发少年的模样。

虽然现在身上不着寸缕,但这不是问题。邓布利多自打知道洛弗尔能变成少年的模样后就给他准备了一套衣服,只是洛弗尔一直不想穿而已。

现在他要顶着寒风出去购物,那肯定是要罩上一件衣服的。

洛弗尔从自己的小窝里把那身衣服掏了出来。

邓布利多给洛弗尔准备的是一套标准的霍格沃茨校服:一双朴素的灰色布鞋,一件黑色素面带兜帽巫师袍,一条长裤外加一件白色衬衣。

衣服非常简洁干净,除了必要的扣子外没有任何装饰。不过简洁不等于简陋,这套衣服用的都是好布料,摸上去非常柔顺舒服,狼崽抚摸了一下衣服,他很喜欢那柔顺的手感。

这还是洛弗尔第一次穿衣服。他笨手笨脚的把自己套进了衣服里,途中好几次差点摔倒,衬衫上那无穷无尽的纽扣更是令他发狂。

洛弗尔:(艹皿艹)

要不是外面实在太冷,他还真有可能光着身子跑出去。

折腾了不知道多久,洛弗尔终于把衣服穿好了。在最后一颗扣子被扣好后,洛弗尔长出了一口气,他再也不想穿衣服了!

由于太不熟练,好好的一套衣服,被洛弗尔穿得皱皱巴巴的。然而服饰上的不得体并没有破坏洛弗尔的颜值,他还是那个清秀漂亮的小男孩。

换句话说,很有犬系男友的感觉。

穿好衣服后,洛弗尔摸出了那两枚金加隆,将迪米特教授送给自己的小袋子塞进了长袍口袋——在把小偷转交给魔法部官员后,迪米特注意到了狼崽只能衔着金加隆的窘状,于是还给洛弗尔配了个小袋子装钱,这样洛弗尔只需要把钱袋系在脖子上就可以了。

穿戴好后,洛弗尔离开了邓布利多的办公室,前往霍格莫德。

等他抵达霍格莫德时,街上的人流量已经下降了不少,各家店铺里的存货也大多售空了。比方说三把扫帚酒吧里的神奇柠檬茶,就因为茶包被抢购一空而停止售卖了。

不过这些对书店几乎没有影响,哪有小巫师闲得蛋疼在霍格莫德村逛书店的?好不容易能休息一天,为什么还要为难自己?于是乎,无论其他店铺怎么火爆,霍格莫德村的书店一直都是不温不火的状态。偶尔会有些本地居民来这里买畅销书,或者有小巫师上门补充一些文具。

问了几次路后,洛弗尔找到了霍格莫德村唯一一家书店。它并没有开在村子的主干道上,而是选了一个僻静的角落,在那里静静的矗立着,等待着有缘人的上门。或许是业务和文字沾边,这家书店不远处就是霍格莫德邮局——这是一家猫头鹰邮局,里面有两三百只不同种类的猫头鹰。很多小巫师初次前往霍格莫德村时都会来这里参观。、

屋子外表很朴素,看起来和普通民房没有太大的区别,门口有一块实木招牌,上面用漂亮的花体字写着:

如果你也爱我,请告白  主公有病  我于教坊司中度长生  阳城之旅  七零娇软小知青,被全村最猛糙汉叼回家  末日狠人:开局囤积万亿物资  原神:吾乃污秽之龙  寒门枭士  龙族:星际冠军路明非  末世大佬穿越后,病娇世子要亲亲  狂徒下山:这个女婿一身反骨  我在低武世界得道成仙  九道神龙诀  我一个精神病梦里修仙很合理吧  与君阕  我把你当宿主,你竟然想泡我?  惊!植物人老公半夜往我怀里钻  疯了吧!我靠脸都能修炼到无敌!  拳破魔域  nba之篮坛节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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