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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了一处山洞栖身,智子给我准备了一些牛肉干,这些肉干可以随时为我提供能量。我点燃了一堆篝火,在洞口设置了串铃,防备那些深夜袭人的野兽。我在火堆旁边铺了一些干草,然后抱着枪草草的睡去。
第二天清晨,鸟雀的鸣叫将我唤醒,深吸一口山中的空气,我精神大振,然后草草的吃了些肉干,便来到设伏的地点。
我伏在一块巨石的后面,那条公路便在山脚之下。在这里伸头可以俯瞰平野上的一举一动,而蜷起身子又可以稍事休整,实在是一处侦查的好所在。我的背后便是莽莽丛林,他们如同一只大口,等待着爬到嘴边的猎物。
我拔了一些草,抓断树枝,不断给自己的身上添加伪装,我不是变色龙,不能自动变化身上的颜色,所以只能靠自己根据周边的环境变换身上伪装。
父亲告诉我,在以命相搏的战场,任何一点的差错都可能断送性命。
他在教授我枪法的时候,告诉过我大自然中的这种变化无时无刻的在进行,只是许多人没有那份耐心,他便整天让我趴在灌木丛中,白天趴着,黑夜趴着,观察大自然中的变化,日出日落,月升月降,风急风缓,云聚云散,这些变化会悄然影响着每一个生灵,包括那些花花草草。重视这些变化,就能够发现战机,忽视这些变化,便只有死。
父亲的教授是严格的,更是管用的,他甚至潜入水中,让我去在水面通过观察去找到他,那一次,我用了半天的时间也没有找到他,曾经一度怀疑父亲潜到其他地方之后上岸回家了。正当我准备放弃的时候,我发现在水面上起舞的蜻蜓,它们此起彼伏,在岸边的芦苇上落下又飞起。
这时,一只执着的蜻蜓引起我的注意,它希望落到一根残破的苇秆上,但每次落下总是立刻飞开,始终无法成功落到上面。开始我觉得有趣,突然间恍然大悟,是苇秆中的气流干扰了这只可爱的小家伙。
父亲潜入水中不可能永远不呼吸,便借用这只苇秆维持,偏偏那只蜻蜓揭开了父亲的伪装,当时年少的我童心大起,悄悄过去突然拔掉了苇秆,不一会儿,父亲哗啦啦冒出水面来。他听我诉说了经过,赞许的点头说,我的考核通过了,自此我对父亲越发的敬仰!再次拿起猎枪的我终于可以纵横荒原。
正在出神之际,我听到一个少女从对面的山中钻了出来,背着背篓走上石路。这少女大约十四五岁,瘦削的身材让她的衣衫显得愈发单薄,裤管似乎被树枝划破了,露出白皙的小腿,赤着脚,脚上穿着一双破旧的拖鞋,这让她没有办法走得太快。
显然这个少女和我一样在山中呆了一夜,此时背着采集来的松茸和蘑菇,准备背到市镇上售卖换几枚可怜的便士。
这样的孩子在温哲小镇的贫民窟里有许多,他们在小小的年纪便需要承担起生活的重担。
我又想起自己在十岁那年的一天,我带着尼莫跑到荒原上。整整游荡了一天,当夕阳西下,我们才发现迷了路,肚子也饿得咕咕叫。幸好,我们遇到了比我们年长一些的邻家姐姐塞克?梵丝,梵丝很漂亮,性格也很随和,镇上的许多老男人见到梵丝都笑眯眯地。
和今天这个少女一样,梵丝也常常背着背篓到荒原上采集的野菜。那一天,梵丝采集了整整一背篓的野菜,重重的塞满了背篓,压得她走得很慢,我和尼莫跑过去帮忙。
梵丝却好像先知先觉一样,问:“你们两个是不是迷了路?”
我和尼莫憨憨地笑了,梵丝嗔笑我们是两个小迷糊蛋,她放下背篓,从口袋里拿出一块干干巴巴地薯饼给我们吃,薯饼很干,也没有味道,可对于饿了一天的我和尼莫,却是最好吃的食物了。
吃完薯饼,梵丝准备带着我们回小镇。然而,此时天色很快就暗了下来。
那天,天上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荒原黑得令人害怕。
没错,澳洲的荒原之夜不是月光下的格洛湖,那般唯美,恰恰与之相反,荒原的夜在没有月色的晚上,是黑的,黑得如同吞噬生命的巨兽;是静的,静得令人感觉身后总是站着一个飘荡的灵魂;只有偶尔能看到几道绿光,那是猛兽的眼睛。
我们一群土狼发现了,梵丝扔掉背篓,开始带着我们拼命跑。土狼这种畜生是明显的欺软怕硬的,一旦发现你心中的惧意,他们便会肆无忌惮的扑上来,咬掉你的喉管。
前面有一棵大树,梵丝大叫,“比利,尼莫快上树。”
我动作灵巧,迅速爬上了树干,尼莫却蠢笨的可以,根本没有办法爬到树上来,我只好伸出手抓住他的衣领向上拼命的拉扯,而梵丝则在下面努力地把尼莫向上托举。
我终于把尼莫提到树上,土狼知道,如果我们都爬到树上,到嘴的晚餐便会无影无踪,迅速的扑了过来。
梵丝抱住树干拼命向上爬,我也抓住她的手向上提。
梵丝突然疼痛地大叫一声,我知道土狼已经咬住了她的脚和腿,在和我拉锯,要把梵丝拖下去。
剧烈的疼痛让梵丝双手一松,身体向下坠去,我用全身的气力抓着她的手,却终究没能将她从狼口中夺回来。梵丝看着大叫:“向上爬”,然后便摔落下去。梵丝凄惨的叫声,在土狼的撕咬和低吼声中渐渐小了下去,终于没有了声息。
尼莫吓得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我抓着他的手告诉他,我们的位置太矮,还要向上爬。
我们终于爬到最高处,这才停了下来。我低头看时,只见树下漆黑的一片,一大群土狼吼叫着,撕咬着那个曾送给我们一块薯饼的邻家姐姐。
她用自己的身体祭祀了荒原亘古不变的法则。
我和尼莫在树上呆了一整夜,第二天清晨,狼群早已不知什么时候散去了,树下是一具白骨,躺在殷红的草地上,沐浴着阳光。
那一夜,我思考了良久,我要做一名猎人,杀光荒原上的猛兽,这样像梵丝这样的少女就不用再害怕被土狼吃掉。
今天,这名背着背篓的少女又想起了梵丝,那个美丽的姐姐。
一辆汽车飞驰过来,我远远地看到车上是马脸和猪头,两个人叼着烟说说笑笑。
我有些疑惑,为什么只有这两个家伙,哈米德和皮优呢?
这时,马脸开着车看到了正在路上行走的少女。
他笑着和猪头嘀咕了几句,猪头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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