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百七十六章:完美的他名泽宸
“对不起,我不记得自己的名字,希望你别介意。”
“不介意不介意,你快去吃饭吧?”
程梓萱的话,让身后的两人摇头,这个小霸王,在别人面前也有可爱的一面,还以为只会欺负别人。
没想到,也会在别人面前不知所措。
幻羽点了点头,自己肚子还饿着,得吃饱才能有力气。
他朝自己的位置走去,程梓萱三人跟在身后。
“对了,你吃完饭就去洗洗,换上你自己的衣服,我带你去逛街买衣服可好?”
幻羽再次点头,之后低头吃着饭菜。
他那身黑色短袖,袁木森说不用洗,就一直存放着。
因为衣服和裤子都没气味,反而还有一股清香,摸起来好像是冰蚕丝织成,但又不像,因为衣服如冰块一般冰凉入骨,这大夏天的,穿这衣服很合适,也很舒服。
毕竟衣服一直穿在幻羽身上,从没变过,以幻羽的道,衣服自然而然也不是凡品。
“孩子,有两件事需要你同意。”
“叔叔请说?”
“第一就是、你那道袍已经送往首都,国家自会派人过来处理这事,至于第二,你看啊?你现在没名没姓,我想...”
“叔叔想帮我指个名字?”
“对。是这样,这一个月来,没有一个人来找你,我想、找到你亲人有些难度,你先用个名字,办张身份证,等找到你父母我再帮你消除,如何?”
幻羽想了想,现在也只能这样了。
他除了性格和脑海中的知识没变,就只有自己手上的三枚戒指还戴在手指上。
“谢谢叔叔。”
“那好,你吃完饭就同梓萱去逛逛街,我和她爸去为你办证件。”
“嗯。”
想了解环境,只能自己出去四处看看,靠别人说,根本没意境。
“袁叔,你至少先想好他的名字吧?”
袁木森一拍额头,坐在餐桌椅子上努力想了起来。
其他人也苦思起来,让餐厅一片宁静。
直到幻羽吃完饭,起身那刻,袁木森才起身说道:
“要不叫泽宸?”
说完,还拿手机打出两个字,让三人看了看。
幻羽想了想,点头同意。
逆袭1988 恋爱很甜但她只想种田 锦绣天医 最强领域系统挂机就变强 影后你的人设崩了 我躲在道侣身后开盒子苟到无敌 重生古代灾荒年:从窝在深山打猎开始 我不是英雄而是仙人 医女马甲不能掉 小青梅,有点甜 人间何处不青衣 仙道长漫 洞房夜,植物人老公突然抱住我冷如初 喜欢和中二魔神贴贴有什么不对吗 偶像竟是我自己 总裁我们隐婚吧 异常生物收藏图鉴 剑开道 魔王说带我躺赢 镇世奇谭
成为大千世界天道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秦御的回答是无力,是绝望的!麾下有着十万大罗金仙,金仙,太乙金仙数十亿,数之不尽的生灵。更是有着一次又一次打破桎梏,比之大罗金仙极限九重天,更要强悍千百倍的大罗金仙十二重天无敌存在。这种配置,在大千世界中当属无敌,本应当能镇压一切不服,横推一切。可让天绝望的,正是这些强悍到收束过去未来,跳出时空长河的大罗金仙。叛徒,全是叛徒!演员,全是演员!所有强者都背弃了生育供养他们的世界!长青仙界再也看不到一丝希望。只能等待被榨干所有养分,而后绝望的寂灭于混沌海。可就在秦御准备摆烂之际。祂身为穿越者的外挂到账了。意识深处有着一座造化之门。能根据祂自身强弱,渗透过来相当于万倍本源能量的造化之气。祂没有用来拯救尽是背叛,白眼狼的长青仙界。而是重开小号,打造出了一方混沌海中独一无二的世界!携无敌之势强势回归,将所有背叛埋葬…(本书有借鉴一定洪荒元素,但不是洪荒,请不要以洪荒为标准。)...
仙帝萧默魂穿大乾王朝在北莽王庭的质子三殿下,九年忍辱负重,潜行修炼,一朝脱困,龙游四海,从此天地间再也没有谁能困住他,无论是世间的人皇妖王,还是天上的神仙天兵,敢阻挡其道途的,只有一个字杀!...
...
林白重生90年代,成为余谦师叔郭德刚生日当天,德云内乱眼看德云社内部乌烟瘴气,林白摇扇出现宣布成立白日阁头场演出后,网友们相当兴奋林白这是要给郭德刚架空啊!抢儿子,抢地盘,抢搭档,乐死我了,头一次见敢这么跟郭德刚对着干的人。只能说小伙子很有勇气!你们懂个屁,论辈分林白比郭德刚大,郭德刚还得管他叫大爷!...
民国时期军阀混乱,外敌入侵,天灾降临!当活着已经变成了奢望时,活着,如何更好的活下去则成了主角唯一的动力,且看新世纪的大龄单身主角侯小歌穿越到民国搅动风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