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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溪隔天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先写两张纸字帖。
至于剩下的两张,等晚上再动笔。睡前写能安眠。
最重要的是心态好。
兄长还是疼人的。不过就说两句,多让她写两张字帖罢了。
林溪就当是哄人开心啦。
反正她从小写惯了,托兄长的福,因为抄写了太多,竟然遍熟知大周律法。
都可以去衙门当差,不要适应。
她可太有德行了。
踏雪觉得太少,练字自然写得越多越好。
“至少也得加二十张吧?”
林溪保持缄默。
踏雪怕是恨不得她上午写二十张,下午再写二十张。
能成为书法大家就更好了,可以为国公府争光。
林溪把写完的字帖收好,重新铺了宣纸。
她往旁边一站,把笔递给了踏雪。
“你来写,我口述,毕竟是给太子和瑞王的信,我字太有风格不行的。”
以前她给舅父和兄长送去的信,也都是踏雪代笔。
林溪本来字就写得很一般,从军那几年没拿过笔,如今字迹更不能看了。
踏雪倒是能写了一手漂亮小篆,还能自动润色。
把一封信写得文采斐然又真情实感。
踏雪吹干了墨迹,抬头问:“太子和端王会信吗?”
在这两封信里,林溪坦言,皇帝想给她和信王赐婚。
问她至于为何要说出来?
嗯,自然是只她脑子不好,一心一意想嫁给陆家二房的少爷。
想让信王的两位皇兄能从中回旋。
“不信也无妨。”林溪把信封好,“哪怕去皇帝跟前说也没什么,最多是我自作多情。”
那两位皇子眼里,她一个英国公嫡女,不嫁王爷嫁给一个落魄世家子,怕是脑子有病。
哦,流落在外多年难免目光短浅。
无所谓竟她以前不就“拒绝”过太子和端王的好意提携。
眼下太子和端王都想借联姻,来拉拢手握兵权的英国公。
哪怕他们自己走不了这条路,也不会让同是皇子的沈重霄有这个机会。
说起来,当初太子和端王和皇帝请旨赐婚,可是都没有得到被应允。
那既然这样,他们父皇何以会主动赐婚给信王?这不是明摆着偏心吗?
林溪是故意把沈重霄拉倒台前的。
既然这样有本事,一直躲到背后等着捡漏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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