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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三十章 男同对你很满意(第1页)

马克。

全名马克·安德森。

祖上是英国贵族出身,后来母系嫁到了俄国宫廷,所在的家族延续至今仍停留在上流社会中,马克便是这种环境下诞生的天之骄子。

他从小就被称作神童,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二十岁从商,三十岁从政,五十岁就当上了议员,经历可谓传奇。

但优秀的背后,马克的痛苦无人知晓。

因为他的性取向与常人不同,无人能够容许,从小到大的高压环境迫使他严格保守这个秘密,甚至一度跟女人结婚以掩盖这一点。

但可能是压抑了太久,在当上议员,明白自己的家族已经没有人能够阻挡他之后,马克彻底放飞了自我。

他不仅对圈内人半公开自己的性取向,甚至开始疯狂迷恋上那些粗暴的男人,甚至有不轻的抖m的倾向。

马克跟男人的第一次是跟一个街上的醉汉,第二次是工地的工人,第三次是酒吧保安。

他疯狂的跟看得上眼的男人做,几乎是夜夜笙歌。

而马克最常去挑选‘伴侣’的地方,就是酒吧,全国各地各种各样的男同酒吧。

但是最近莫斯科戒严,再加上还有议员遭遇刺杀的事情发生,马克不可能离开莫斯科,所以他要选只会在莫斯科范围内去选。

祛除掉马克已经去过最多次的酒吧,再祛除掉以马克的身份不可能会踏足的中低端酒吧,其实放眼莫斯科选择也就不多了。

不如说,男同酒吧本来就是很少见的东西。

在伊凡给出的几家酒吧中,林素随意选择了一家,也就是今天他所拜访的这家。

他原本已经做好了持久战的准备,但没想到这才第一天,就撞上了正主。

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来啊。

林素在心里冷笑一声。

在二楼的vip包间,马克有些兴奋的盯着楼下坐在角落的卡座默默喝酒看手机的林素,只觉得浑身瘙痒,连某个部位都开始活跃起来。

无论是打扮、气质、相貌,这个男人全都是马克的菜,基本上可以说是马克见过的男人里最符合自己审美的一个。

这让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有了‘一见钟情’的感觉。

就像一支箭从背后毫无防备的射穿了马克的心脏,他浑身上下的所有部位都在欢迎着那个男人的进入,迫不及待的想要拥有他,得到他!

——这也是当然的,因为今天林素的打扮,甚至是刻意营造出的行为举止,都是完全符合资料中伊凡的喜好,是为他一个人而量身打造的。

出这个馊主意不是伊凡还能有谁,赫卡蒂这个家伙也不嫌事大的在那拍着手支持,还帮林素选衣服化男人妆。

都到这一步了,林素就算再不愿意也没用。

攻击敌人最弱的部位,在最意想不到的地方展开奇袭,这正是暗杀的关键。

牺牲色相虽令人不齿,然而不能不承认,这种手段对待特定目标确实有奇效。

特别是马克这样憋了几十年的老男同,伊凡甚至肯定的对林素说,只要他出现在马克的面前,就一定能吸引到对方的注意,最少最少也能得到接近他的机会。

马克向来不放过任何一个符合自己审美的男人,如果这个人还出没于男同场所那就更好了,说明对方也跟自己是同党,有着相同的癖好,门当户对,岂有放过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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