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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蒲河港,菲雅家的宅邸。
“诺克萨斯,这次可能在准备一场屠城。”锐雯神色凝重地说。
这让刚刚才因躲过满街诺克萨斯士兵安全到家,自以为有惊无险逃过一劫的菲雅等人,脸上再度没了血色:“不、不会吧?”
菲雅缩着猫耳,小心翼翼地问:“我们一路从港口走回来,也没见到诺克萨斯士兵杀人啊。”
“菲雅,你不懂诺克萨斯,也不懂屠城。”锐雯叹了口气。
虽然她本人并不情愿,但因为跟了艾弥丝坦这个嗜血好杀的变态将军,她可以说是非常熟悉诺克萨斯的屠城流程。
和菲雅,和大多数人想象的不同,屠城并不是把城门一破,大军跟无头苍蝇似的乌泱泱地往城里一冲,然后见钱就抢、见人就杀。
这是弗雷尔卓德的蛮子才会干的事情。
诺克萨斯帝国军纪再差,那也是一个近现代的军事帝国,比社会制度还停留在原始游牧部落时代,每年南下打秋风的弗雷尔卓德抢劫团伙还是要好很多的。
“诺克萨斯其实非常注重军纪——这里不是指帝国注重对占领区民众的保护,而是字面意思,注重军队自身的纪律性。”
想抢劫?可以。
但必须经过上级批准。
诺克萨斯士兵在烧杀抢掠时可以比野蛮人更野蛮。
但只要上级有命令要约束军纪,他们就必须比皮尔特沃夫的执法官更文明守序。
至于那少部分不听约束胡作非为的士兵,一经发现,克里特的结局也基本上就是他们的结局。
“因为无序的屠杀会让军纪彻底崩坏,而一支失控的军队对帝国的指挥官来说,同样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情。”
“所以帝国军队每到一处,每破一城,如果事先不想屠城,入城后的第一件事便会是集中士兵、约束军纪——”
“不仅不能杀人,连抢劫都不可以。”
这倒不是说诺克萨斯军队好心到不去抢城里老百姓了。
而是油水要是都让失控的大头兵给一哄而上地刮干净了,军官老爷们还吃什么?
所以一为了维持军纪,二为了巩固占领,三为了自身利益,帝国指挥官一般都更倾向于在破城后约束军纪、维持秩序,然后再有条不紊地在城里吃大户、刮地皮。
“可我们刚刚看到了什么?诺克萨斯的士兵三五成群地散在城市里,一家一家地勒索要钱。”
“而军官们不仅没有加以约束,反而还化整为零地率领着这一小队一小队的士兵,在一线指挥参与劫掠。”
这种行为在诺克萨斯有个学名,叫“纵兵劫掠”。
而纵兵劫掠,一般就是大规模屠城的序曲。
锐雯这番语气复杂的分析,让菲雅等人更加恐慌莫名。
他们都下意识地望向了那扇紧闭的府邸大门,聆听着院墙外遥遥传来的混乱嘈杂之声,额间不由齐齐渗出一层冷汗。
可菲雅终究还抱有一丝幻想:“或、或许...那些诺克萨斯人只是想抢钱,不是想屠城了?”
“哎。”锐雯深叹口气:“他们要的就是你们这么想。”
为什么诺克萨斯人要先纵兵劫掠,而不是像弗雷尔卓德的蛮子一样进城就砍?
因为进城就乱哄哄地砍人,只会让城中百姓瞬间认清现实,从而陷入绝望。
而人一绝望就会崩溃逃跑,就会拼死反抗,会让场面彻底失控。
一座城少则数万人,多则数十万人。数十万人同时逃跑、反抗,那会是什么景象?
面对如此混乱,诺克萨斯军队不仅很难阻止这些人数众多的平民逃跑,甚至可能因为他们的反抗而出现不必要的伤亡。
所以这种粗放式的屠城,反而是杀不了多少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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