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写作速度,虽然谈不上有多快,但也算是兢兢业业,对得起我这个全职作者的职业。 老实说,这本书是我迄今为止成绩最好的一本书,我可以再多写几十万字,再多赚点钱。 可能写的,我全都写了,再写的话,就是纯水字了。 我个人觉得,本书并没有留下什么遗憾。 所以,在这本书,在该完本的时候完本,也不失为是一个好的选择。 至于不舍什么的,可能是因为我真的在这本书中尽了全力,也将我之前写的那几本两宋时期的书中想写却因为种种原因没能写出来的东西全都写了出来,我只有释怀,真没有不舍。 当然,这本书中,肯定也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这个……我只能说,我真尽力了。 总之,对于《干宋》这本书,我個人还是很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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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道士林辰穿越平行世界,成为跑男的外场嘉宾,意外解锁神级选择系统漆黑迷宫内。选择选择选择本来,大家以为他只是个陪衬用的普通小艺人没有想到因为他的离谱操作,人气一路飙升,他直接从外场嘉宾,成为了常驻嘉宾观众直呼没有林辰我们不看节目一众明星也全被惊呆了邓抄天呢这哪里是嘉宾啊,这不就是仙人吗郑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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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一个平平淡淡的小人物,苟且于忙忙碌碌的生活中,突如其来的一场变故,让他的一只眼睛失去了光明,在接受了一次超长的手术以后,眼睛是恢复了,可是似乎恢复多了一点东西,多了一些别人看不到的,多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他的生活会发生什么样的改变呢,让我们紧跟着他的脚步一起探索吧。...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萨拉查斯莱特林在下葬后的第一千个年头复活了。苏醒后的他隐姓埋名,以新生的姿态重新返回了霍格沃茨后,然后他愕然的现当年热衷于和麻瓜联姻或者干脆就是麻瓜出身的家族自称自己是纯血家族。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冒充自己后代的疯子成了人们谈之色变的黑魔王,举着自己的旗号宣传偏激的思想。各种魔咒变得花里胡哨的同时,巫师们的身体却异常的孱弱,哪怕是格兰芬多的传人也不例外。斯莱特林伏地魔,我觉得你有点极端了还有,我怎么不知道我在城堡里修了一个密室?等等,你们指的不会是那间我用来教学的地下室吧?!...